读《把死亡做到极致》一文后有一丝许困惑:从做生意上看,公墓企业化、集团化、融资上市就是“把死亡做到了极致”吗。
在银行中、股市里,墓地与任何一件商品一样,都是从商品利润的角度去评价它的商业价值,与死亡的本质并无关系,因为普通死亡没有商品价值,墓地只是对死亡的处置和文化利用而产生的衍生品商业化现象。
我认为,把死亡做到极致,应当以死亡本身为主体,围绕主体,服务于主体。
于是,这里产生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如果说,死亡仅是活人主体的消亡,那么,死亡之后谁、什么充当了死人的主体?是遗骸,还是精神(灵魂)?如果说,死亡是个体主体的全面消亡,那么,公墓因丧失了意义而注定毫无价值,因此,就谈不上“做”,更自然没有了什么“极致”。
“把死亡做到极致”,到底为亡者的生活具体做了些什么有益的事,我在此文中没明确的看到和体会到,他们在那里每年有哪些福利,也不知道,不管是物质还是灵魂。
公墓业是个古老而传统的文化产业,这是我过去的认知和当下的事实。
现在,我突然感觉它似乎是一个充满众多未知、需要反思、否定、探索、追问、表达的科学行业,充满了理性的精神。
怎么做才能真正做到“以死者为本”,这是从业者必须要追究的问题,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即使不能“极致”,至少能为未来之自我提前在思想上准备一点生后的福利。
2014年10月24日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