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交警政治思想工作学习,提高执法能力技巧及方法


加强基层交警政治思想工作学习,提高执法能力技巧及方法

李在万

尊敬的各位领导、政委、教导员、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很荣幸接受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邀请,与大家一起学习基层交警政治思想工作,探讨如何提高执法能力的技巧及方法。由于本人业务和知识水平有限,讲的不对的地方,请老师们批评指正。

搞好政治思想工作,是我党搞好群众工作的法宝和优良传统之一。做好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是确保队伍稳定,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的根本保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作难度、工作量等挑战的不断增加,个别民警思想出现了动摇,这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做好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强化队伍建设,笔者从基层民警的思想压力和工作措施入手,就如何做好基层民警思想政治工作谈谈几点个人肤浅的看法。一、当前基层民警存在的思想压力随着队伍内部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民警队伍的精神面貌、纪律作风、廉政意识、服务意识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民警的思想总的来说是积极向上的,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压力:(一)来自执法工作的压力。近年来,上级公安机关对基层执法程序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但与之配套的管理体系、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执法变数大,民警在执法中感到易“触电”而丢“饭碗”,导致一些基层一线民警对执法存在恐惧心理,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敢放手执法。(二)来自服务方面的压力。由于公安机关服务承诺过宽,服务忌语很多,服务时限很强,再加上现在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要求很高,给基层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使得一些民警对“服务”一词非常敏感。(三)来自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压力。上级公安机关对基层执法程序要求越来越高,考核程序越来越严,但合法权益保护体系却相对滞后,使个别民警产生厌战情绪。比如有时因公安机关的公正处理没有达到个别人的目的,个别群众心理失衡,故意编造事实或或夸大其词,通过投诉、告状等形式向公安机关发泄不满,或者故意无事生非、刁难民警并从中寻找“民警的问题”,再据此上访上告,此时民警成了“弱势群体”。有的民警说:群众有困难找警察,我们警察有困难找谁?有的民警说:工作压力大,条件差,受苦受累我们都能克服,但是要给我们相应的待遇和合理性政策,不能让我们身体付出、精神付出、经济上还付出,太不公平。(四)来自家庭生活的压力。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使民警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来解决家庭问题,有的民警家属下岗、民警和家属有病住院、住房困难等都得不到应有的救助,民警家庭经济拮据压力较大;由于民警工作的特殊性,使民警没有时间在家,家庭负担落到家属一人身上而引发夫妻感情不好、相互误解、子女管教困难、学业上不去的矛盾也是很突出的,甚至有的还闹离婚,增加了民警精神压力。二、做好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看法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笔者认为做好民警思想工作要从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入手,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科技强警、从优待警,使我们的交警队伍真正成为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纪律队伍。(一)要加强民警作风建设,提高民警的思想政治素质针对由于新形势下客观情况的变化,使部分意志不坚的民警在政治前途、经济收入、工作条件、家庭环境等方面有了较大的压力,失去了心理平衡,直接影响正常的现象,首先必须加强对民警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受岗警业、无私奉献,提高民警廉洁自律,勤政警业意识和道德觉悟。要深入开展“人民警察为人民”等主题活动,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观念,强化民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和学习意识。通过全面灌输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民警能够辩证的看问题,对当前的国情有一个合理、客观的估价,对在工作、生活中遇支的现实问题要有较高的站位去正确认识和对待,达到统一思想,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警心,共同做好工作的目的。(二)要加强民警素质教育,把民警教育训练工作放在战略地位抓紧抓好教育训练要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把教育训练作为提高队伍素质和战斗力的关键环节来抓。首先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把培养高素质的忠诚卫士放在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首位。二要认真做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贯彻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切实抓好民警教育训练工作。三要因地制宜,多主施策,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学历教育,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文化知识结构。四要根据实战需求,进一步完善教育训练体制,学用结全,提高教育训练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五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能力。六要不断完善民警教育训练工作的考核考评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以警务实战技能为主要内容,以网位练兵比武为主要渠道,以考核建档、训用挂钩为主要推动手段的教育训练机制,促进教育训练的深入开展。通过上术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力争在全局上下形成以学业务、练技能、敢争先的良好氛围,达到向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的目的。(三)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使公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建设健全管理规范为基础,以激发队伍内在活力为核心,以改善公安执法活动为重点,以等级化管理为基本框架,以提高人民满意率为目标的长效机制建设即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变化的需要,也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根本途径,更是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工作的重要保证。要建立一套能够客观、公正的评价单位和民警工作实绩的标准,来解决如何激发队伍活力,调动民警积极性和“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一个样”等制约公安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要将考核考评结果与单位、个人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及经济利益挂钩,与领导班子调整、干部任免和民警岗位交流及离岗培训、待岗试岗、末位辞退等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好立功创模工作,坚持思想政治工作随警作战,及时准确地对有功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加大对先进典型弘扬力度,落实典型功模的待遇,同时建立关心公安英模家属及英烈遗属制度。(四)要加强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创建一支能做、会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政工队伍要加强政工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工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在思想上,要提高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认识,树立服务意识,争先意识,要确立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安政治生命线的地位,树立政工干部门是民警之家的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工作。

 

1、遇违法行为人拒不出示驾驶证的,怎么办?

耐心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切忌到驾驶员的衣袋或包中去找驾驶证。如“我作为一名交警,法律赋予我检查证件的权力;你作为一名驾驶员,交通法规定你必须接受检查。如你不出示驾驶证,就是不配合执法,不服从管理,是一种阻碍执行公务行为。况且,你不出示驾驶证,我们也无法知道你有没有驾驶证;如果不出示驾驶证那就视为无证驾驶机动车,我们将依法滞留机动车,并对你作出拘留的处罚,那问题就严重了。因此,请你服从管理,出示证件,接受检查。”经过教育,驾驶员仍拒不出示的,报指挥中心同意后,暂扣车辆,将驾车人带回队部处理。 

2、遇有拒不承认自己有交通违法行为或违法后逃跑的,怎么办?

(1)耐心解释。如:“同志,你开车(骑车)有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违法了,而我们的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道路的安全、畅通、有序。如果你对我的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到我们上级机关申诉或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寻找见证人,以事实证明其违法,可利用录音笔录音或当场制作简单的询问记录,依照程序处罚(建议采用一般程序),并在处罚单上注明情况。

(3)对违法事实存有争议,且情节轻微的,教育后放行。

(4)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逃逸的,一是报指挥中心或通知周边、相邻岗位,在相关区域内组织拦截、查处(除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外,严禁驱车追赶)。二是记录时间、地点、交通违法行为、车辆号牌,填写《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有见证人的请见证人签字证明),并于24小时内上交队(站)部,由队(站)部按照传唤程序处理或纳入车价查控系统。

3、遇有违法者以别人违法为什么不管,偏偏罚我,而拒不接受处罚时,怎么办

(1)告知。如“同志,我正在处理你的违法,结束后才能去查处别的违法。如果没有处理完,我就去查纠别人的违法,不仅显得对你不尊重,而且还延误了你的时间。你认为别的违法行为应该纠处,这是对的,所以就请你配合我尽快处理完你的违法。”

    (2)耐心解释。对每个违法行为人我们都一视同仁,无任何偏见。(3)对仍拒不接受处罚的,不得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同时可依法采取暂扣证件、车辆等行政强制措施。若当事人拒绝签名的,民警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情况。

4、在纠处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遇有驾驶员和随车人在违法现场要求你接电话,并称是“某某领导找你”,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民警可以正在执行公务为由婉拒电话,并做到依法、文明、有礼、有节。如:“对不起,工作制度规定,执勤时不能随意接电话,如果领导有事,我是交警支队XX部门的,我的警号是XXX,请领导直接打电话到我们队(站)部,电话号码是********”。然后,请驾驶员和随车人配合,并依法作出处理,并告知当事人到队(站)部处理。

5、遇违法者指责你的执法态度不好或没有敬礼等,怎么办?

如果确实存在态度不好或其它问题,应立即道歉。如“谢谢你对我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我现在就改正并向你敬礼,表示歉意。”但同时指出违法行为必须得到纠正,坚持依法纠违。如果是违法者故意刁难,道:“对不起,你如果认为我态度不好,可以在违法处理结束后到我的上级部门去反映或投诉,我的警号是******。”在处理完毕后,如有目击者,要把现场目击者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法留下,以便于调查情况。

6、纠正违法时招致群众指责、围攻等,怎么办?

如果确因纠违方法或言行不当等引起群众指责,甚至围攻,当事民警应消除特权思想,勇于向群众道歉。如面向当事人说:“对不起,刚才大家的提醒使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现在我向你敬礼,表示歉意。”随后面向群众说:“大家的批评监督是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我向大家敬礼,表示衷心感谢。现在还请大家配合我处理好这起交通违法行为。”如果是因驾驶员的蛮横无礼,不服从管理,群众又不明真相,而招致群众指责。执勤民警要向群众说明违法事实,让群众明白真相,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经过工作,群众情绪还较为激动时,一方面及时向指挥中心或部门领导汇报,请求支援;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将违法者带离现场,缓解矛盾,避免激化。遇到这类情况,执勤民警一定要沉着冷静,牢记纪律要求,保持自身良好的形象。切不可在公开场合与违法者或群众发生争执。

7、纠处违法时,遇群众围观影响交通,怎么办?

   1)就近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2)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快速处理。

   3)劝导围观群众不要影响交通,注意自身安全。

8、纠处违法过程中,遭违法者谩骂或推搡殴打,怎么办?

保持冷静和克制,先对其进行警告,同时争取群众支持。如:“住手(住口)。我在依法执行公务,请配合,本次执法活动全程录音。你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错了,谩骂警察更是错上加错,请你不要将交通违法行为扩大化。”若违法者不听劝阻,继续谩骂,影响执法和交通秩序,甚至推搡殴打民警的,应立即请求支援。同时,要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及时汇报上级。当民警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经警告无效,可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同时通知110协助将其带离现场,并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9、遇有行人违法后,不接受罚款或不出示身份证的,怎么办?

   1)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先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再视违法情节和对方态度作教育放行或依法处罚决定。

   2)对方拒不接受处罚也不出示身份证件的,视情向指挥中心报告,请派出所协助,查明身份,依法处理。

10、遇有骑车人违法不愿接受处罚,声称有急事,强行推着车子走,怎么办?

要视情处理,对确有急事并愿意出示身份证件的,可记录其单位、地址,事后再处理;如果是口头称有急事但不肯出示身份证件的,应教育其接受当场处罚。拒不接受当场处罚的,应暂扣车辆,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告知其到窗口接受处理。

11、遇有违法者不要处罚决定书、罚款票据或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怎么办?

   1)违法者承认自己的违章行为,并在民警告知后处罚决定书上签了字,愿意接受处罚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但为了赶时间、图省事又不要这些法律文书和单据就走。这种情况下,应向当事人讲明理由,一并交给当事人。

   2)当事人虽然接受了处罚,但感觉处罚太重,心理不平衡。在这种情况下如拒绝接受处罚决定书或罚款单据、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在处罚决定书或罚款收据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有见证人的请见证人签字证明,上交队(站)内保管。

12、遇有驾驶员不接受处理,动手抢驾驶证的,怎么办?

头脑要冷静,对驾驶员进行严肃批评,同时责令将驾驶证交出来。但语言要文明。如果不听劝告,告之其后果,向上级报告,要求110协助,带离现场,事后处理。

13、遇有军车驾驶员违法,且不服管理,怎么办?

   1)向其讲明道理,请其注意维护军队形象,自觉服从管理。

   2)若驾驶员继续无理纠缠的,用抄告形式记录驾驶员车号、姓名、单位后放行。事后交由部门联系处理。

   3)为维护军警关系和形象,执勤民警遇到此类情况要尽量避免与部队驾驶员发生冲突。

    14、遇有纠违后,违章者声称“不就是要钱吗”甩出钱就走了,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执勤民警要保持冷静,将其劝回,耐心讲解违法的危害和处罚的目的,批评他不文明举止,让其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理。对经教育后,仍坚持原先态度的,在罚单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有见证人的请见证人签字证明,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事后将处罚决定书和钱款上交队部保管,由队部通过其所在单位进行教育处理。

15、遇有违法后自称有关系、有后台的,怎么办? 

这样的违法者,一般态度较傲慢,说话口气大。执勤民警应沉着耐心地对其讲解:一是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指明处罚依据,做到有法可依,同时说明处罚目的,增强其法制意识。二是表明执勤民警不仅严格执法,而且公平公正执法,对违法者,无论是熟人、陌生人都一视同仁。然后坚持原则,依法处理。期间要注意文明礼貌,避免与其发生矛盾。

16、遇有客车超载,驾驶员、售票员或车主拒不接受处理,并鼓动乘客围攻交警的,怎么办?

   1)应立即将司机、售票员或车主与乘客分离,以免其继续鼓动乘客闹事。

   2)向乘客讲清超载的严重性和可能导致的后果,以稳定乘客情绪。

   3)向指挥中心汇报,迅速联系车辆驳载或转载,确保乘客安全、及时抵达目的地。

   4)收集有关证据,对驾驶员、售票员或车主妨碍公务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17、遇有监督、采访或暗访时,怎么办

   1)正常工作,坚持规范、文明执勤、执法。

   2)如执勤、执法中确实有不足之处被指出,要虚心接受,表示欢迎监督,立即改正。

   3)严禁私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遇有记者要采访的,应婉言拒绝,如“对不起,我们有规定,接受采访需经上级领导部门批准同意。如果您要采访,请与我们分局政治处联系。现在我们正在执勤,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同时为了您的安全,请您站到安全区域内。”

   4)遇此类情况,切忌不要发生争执,而造成群众围观。

18、遇有事故当事人千方百计托关系、找人说情的,怎么办

   1)热情接待,将所提要求、情节进行登记,并让其放心,我们一定会公正处理。

2)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明确告之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并婉言拒绝。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秉公执法,按责论处。

19、事故调查取证期间或依法定责后,遇事故当事人组织家属无理取闹的,怎么办?

1)闹事情节轻微,不足以依法追究责任的,注意发现家属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员,并尽力做好其思想工作,讲明利害关系。通过该“主角”去做其他家属的工作。

2)通过“主角”做工作无效的,可及时联系并通过所在地镇(乡)政府、居(村)委和派出所有关领导进行劝阻,平息事态。

3)如果闹事行为发展成殴打民警、殴打围攻另一方当事人,应请110对组织者采取强制措施,防止过激行为蔓延和事态扩大。

20、遇有事故当事人自恃有后台,多次通知不来接受调查询问或参加调解的,怎么办?

1)当事人经多次通知不来接受调查询问,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经批准,可依法采取传唤措施,令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询问。

2)在法定调解期限内,经两次通知无故不参加调解的,记录在案,视为放弃调解,并依法进行终结,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接到群众报案,遇有交通违法、事故不属本辖区、本单位管辖范围的怎么办?

1)认真记录,并立即汇报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通知管辖单位。同时向群众讲明违法、事故发生地点的管辖单位及联系方式及我们已转告管辖单位前往处理。

2)情况紧急的,距离又较近的,可经指挥中心同意后,先期赶往现场处置,事后再移交管辖单位。

22、在办案过程中,遇有违法者或肇事者家属、朋友前来了解情况怎么办?

正在调查和尚未审结的案件,属于严禁泄露的公安机密,对于一切非直接承办案件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遇有违法者或肇事者家属、朋友等前来了解情况的,应当严守机密,宣讲纪律,做好解释工作:“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按照规定,我们不可以泄露有关案情,请你见谅。”对仍纠缠不清的要给予批评教育。

23、接待办事群众过程中,群众情绪激动怎么办?

接待群众过程中,群众情绪激动,民警要态度热情,以礼相待。请来人简要说明事由,不能因为群众情绪激动或表达能力差,表述不清事由,而表现出不耐烦;或者在没有完全了解事情全过程,只听其中一点,就擅自打断群众讲话,引起群众不满。在接待过程中,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负责的做出处理,属于管辖范围的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要做好说明,建议其到有关部门反映。

24、在办案过程中,遇当事人在言语上故意挑衅、发难,怎么办?

   1)头脑冷静,以理服人。对于当事人采取言语挑衅、发难时,要沉着冷静,克制自己,尤其是与当事人一对一时,民警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语言和行动,切忌感情冲动,采取不妥措施。

   2)严正指出对方的错误,如:“你若对案件事实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有权进行陈述或申辩,但不能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如果对我的工作有意见,可以向我的上级去反映。”若对方置之不理,继续胡搅蛮缠,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必要时通知指挥中心请派出所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