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拘一格降人才 今年国考仅面向体制外招录
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发布消息称,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10月15日起开始报名,公共科目笔试定于11月29日举行。这次招录共有12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计划招录2.7万余人,同比扩招约5000人。由于近十年来国考招录人数一直未超越2.5万人,这意味着这次的招录人数再次刷新了去年创下的历史最高值。
亮点:首次仅面向体制外招录
国家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透露,2016年度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首次仅面向体制外人员进行招录。这是因为中直机关每年5月份会有一次公务员遴选,同时还会进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
这次有关部门明确,从今年起仅通过遴选招录基层机关的在职公务员,“国考”不再承担为中直机关选拔基层公务员的职能,使基层公务员明确了什么能考、什么不能考,降低了无效报考率;也把数以千计的在职类职位完全留给了社会考生,使社会考生的通过率空前增大。
以往中央机关在招录在职人员中对生源类别不加区分,除公安痕迹鉴定等特殊岗位限定具备相关职位工作经验之外,多数招录在职人员的职位,公务员与非公务员均可报考。由于大量考生取向趋同,不仅使得需要基层经验的在职岗位报考通道拥挤不堪,也因为职位区分度不高、考生与职位匹配不精确而增大了报考失败几率,使众多考生备尝挫败感。
艰苦边远地区有望降分
这次有关部门规定,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全部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以下职位以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职位,到基层建功立业。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职位,原则上安排10%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重点招录大学生村官。
同时,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进入门槛。具体来说,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报考年龄、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中央机关直属机构拿出一定数量的县(区)级以下职位面向所在市、县户籍或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考录政策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倾斜。虽然考试大纲尚未公布,但华图教育公考专家分析,预计艰苦边远地区的分数有望降低5分。
退休高峰等原因引发扩招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当前部分机关系统处于退休高峰期,许多机关单位也正面临着“换血”,急需新生力量的“注入”。同时县、乡等基层作为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又急需人才,为了增加国家的人才储备,才促成了这次国考同比大幅扩招约5000人的情况。
2016年我国应届毕业生或将多达770万,根据国内一项针对11所高校的调查显示,公务员仍然是应届毕业生择业的第一方向。
此外,去年9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有关部门也曾透露,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将面临改革,方向将是缩小地区差距、形成合理的地区之间工资关系,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同时,公务员工资分配上将更加注意向基层倾斜。对于想成为公务员一员,而又被网上“公务员工资低”的舆论影响的考生,这无疑是一针强心剂。
不仅如此,这次的国考招录政策也规定,市(地)级以下职位以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相对地方公务员招录,国考职位与招录人数较多,考生的选择余地较大,且总体而言,国家公务员的待遇比地方要好一些,晋升机制也相对更加完善。鉴于当前紧张的就业形势,国考扩招无疑给应届生和一部分想进入体制内的社会在职人员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尤其是对于2016年即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而言,这将是其就业一个重要的契机。
双通道报考避免“虹吸效应”
仅面向体制外人员招考也因此成为这次“国考”的一个重大特点,更是公务员考录工作的一个分水岭,标志着“遴选”和“公考”两大公务员录用渠道从此泾渭分明,体制内的在职公务员和体制外的应届、社会考生在考试中不会再狭路相逢,而且将是井水不犯河水。
“双通道”的确立和分开,使得不同类别的考生报考渠道更畅通,也能避免中央机关和中心城市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人才的“虹吸效应”,使公务员队伍结构更加均衡合理。
据预测,在国考示范下,分别招考的制度安排势必向省级以下延伸,“省考”中也有望不再招录基层公务员,而是通过遴选来选拔,这对两类潜在报考者事实上都是利好,每类考生都排除了一批对手,报考渠道更畅通。而对于社会考生来说,更是排除了众多具有公务员经验的强劲竞争对手,可谓天降福音。
单独招考基层公务员有利于避免层级和地域之间的人才“虹吸效应”。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人人都往高层机关和发达地区、中心城市走,造成越需要人的地方越留不住人,这种“虹吸效应”对于基层机关工作开展和地区发展十分不利。而通过这次国考新规,锁定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渠道后,可使公务员在单位相对稳定地长期工作。
提醒:史上最严国考作弊或将入刑
万众瞩目的国考即将拉开大幕,专家也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秉持诚信报考的基调,因为根据2015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
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国考一直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查处的力度。不过往年对恶意注册、抄袭或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只是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同时积极倡导诚信报考,践行诚信承诺,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换言之,对于考试人员的作弊行为并未上升到刑罚程度。
但是,为了更加有效地保证国考公共公正,这次的国考将加大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力度。今年我国修改后的《刑法》已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也提出,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网信办、公安、工信、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严厉打击助考作弊集团和非法培训机构,坚决惩处考试作弊行为;倡导诚信报考,严肃考风考纪,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强化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查追究机制,切实防治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最新刑法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附录1: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附录2
报名:15日至24日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6)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rss.gov.cn)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scs.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10月15日至26日期间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11月2日9:00至7日16:00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11月23日10:00至29日12:00期间,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公共科目笔试11月29日进行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
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网站分别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11月29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时间为: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
2016年1月10日左右,可以在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成绩。之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名单,并在网站上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