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量罚款必须执行到位


 

    中国股市一团乱象一直遭遇市场指责,遭遇投资者谩骂,为了建设一个公开公平公正而透明的三公市场,证监会决定2015年4月24日起将组织开展“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时隔180天之后,“证监法网”行动已集中打击七批共106起重大案件。这意味着,证监会近乎平均每3天就会立案2起,涉及股价操纵,内幕交易、违规减持等市场热点问题。而且不断加大处罚力度,可谓是大快人心。
  特立A可以说是近段时间的明星个股,自7月9日起,特力A在106天内,股价暴涨693%,如果是基本面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股价上涨也就没有值得诟病之处,但问题是该股基本面依然泛善可陈,市盈率高达1692倍,股价暴涨完全就是市场大资金刻意炒作,证监会查明,吴某乐、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合谋操纵, 证监会没收吴某乐违法所得1.7亿元,并处以5.2亿元罚款,没收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4亿元,并处以4.4亿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从罚没所得看,证监会是采用1:3罚款,虽然处罚倍数没有使用最高5倍罚款,但基于绝对数值是一个天文数字,罚款总金额已经创下股价操纵处罚的历史记录,对当事人而言,是一个非常难以承载之痛,绝对不是一件可以可以有可无的严厉处罚。(综合媒体报道)
     2014年内,证监会全年罚没款仅为4.68亿元;这也意味着,证监会9、10两个月份开出的罚单总额已是2014年全年罚没规模的近10倍,算下来罚款总数已经高达47亿元左右,中国司法实践中有执行难一说,也就是说在民事诉讼中即使原告赢了官司但往往因执行难已到位而导致输了钱,让被告逍遥法外,无需承担法律责任,面对资本市场不断创出新高的罚款金额,由于证监会没有进一步公布罚款是否执行到位全部收缴上缴国库,笔者有点担忧市场违规主体会不会陷入执行难的问题,被处罚对象是不是会刻意逃避天文数字一般的经济处罚从而让证监会严厉处罚大打折扣,犹如隔空打拳收不到应该有的效果。如果证监会严厉处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执行到位的话,对市场警示作用也将大打折扣,对违规主体也是难以起到难以起到应该有的作用。
      从现有材料看,只有恒生电子表态公司账户的钱完全足够支付证监会罚款,即使退一步讲,如果无力支付罚款,那么就走清算子公司的路,其他被处罚对象均没有表态,当然对公司处罚而言,罚款金额较为容易收缴,就特立A操纵股价而言,针对基金公司的罚款一般来说不敢也不太会不上缴罚款,而个人由于罚款数字巨大,一定会选择能拖则拖的策略,一般不愿意甘愿受罚而自动上交罚款,因为证监会没有太多强制力可以迫使违规主体甘愿认罚。在历史上证监会作出处罚因被处罚人刻意逃避实质性处罚的例子并非没有,最后还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比如北京首放知名黑嘴汪建中一案,尽管证监会积极与其律师沟通,但该律师总是以各种理由敷衍塞责,不上缴罚款,最后还是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顺利执行了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汪建中的2.5亿元罚没款。
  为此笔者建议证监会在每周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该对以前处罚的案件执行情况做一个简单回顾,说明哪些案件已经执行完毕,哪些案件没有执行完毕,让市场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也对市场违规者有一种警示作用,显示自己执法到位的决心,让市场违规者彻底放弃逃避制裁的侥幸心理。
 其次是加强通司法全面合作,一个是同法院合作,一旦发现违法者没有按期缴纳罚款,就申请强制执行,绝对不让行政处罚流于形式,让违规违法者逃避制裁,另一个是同公安机关合作,对移交案件的涉案资产进行及时冻结,防止财产转移,让处罚化为泡影。
 三是参照欧美香港经验,一旦发现有股价操纵内幕交易嫌疑账户,马上冻结相关账户,防止转移资金,并可以逼迫当事人承认有关违法事实。
 按照证券法严厉处罚十分重要,但把处罚落到实处更是至关重要,只有把罚没金额全部上缴国库,才是一个案件完美的结局,才是对违规违法者应该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