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二日,新华网又以赞杨李嘉诚为主线连发两篇报导,逆转早前中国官方媒体不断对李嘉诚撤资的质疑。有媒体认为,这是对李嘉诚贡献内地的肯定,长和系被指撤资的争辩可以由此划上句话。不过,值得探究的是,李嘉诚对内地及香港发展的建设是客观的,而任何质疑合法的资本来去自由都是主观的。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对资本拥有者的诟病三番五次,一直不放过企业家的所谓“原罪”,对李嘉诚的质难也在此例。
和早前有人发文“别让李嘉诚跑了”中指责不同,新华网发文报导,李嘉诚基金会捐赠1.3亿美元协助汕头大学创建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将于12月举行启动仪式。当日傍晚,新华网又发文指,位于广州茘湾的中国首座深水大气田,已向珠三角地区稳定供应36亿立方米天然气,而这块气田是李嘉诚控股的加拿大哈斯基能源与中海油的合作项目。
很显然,新华网的这两篇文章肯定李嘉诚在中国投资的贡献,与早前“了望智库”发的文章,所要的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中国智库机构“了望智库”9月中时发表题为《别让李嘉诚跑了》的评论,国务院国资委商业科技品质中心研究员罗天昊在文章中指责长和系从中国撤资,属过桥抽板之举。文章惹来是否代表中央看法的关注,在中港两地引起极大回响和评论。李嘉诚早前更开腔回应,在重申否认撤资之外,更指文章的语调令人不寒而栗。惹来更多揣测。
中共机关报《人民日报》亦加入战团批评亚洲首富撤出一部分在中国的资产,形容这样的举动是不道德和忘恩的,而且最终对自己不利。人民日报还指:遇到困难不能共度难关,不必挽留。
近来,香港商人李嘉诚在中国媒体和互联网上时而被批评谴责,起因只是他做了几笔交易,把他的经营重点转向欧洲。
争议的重点其实在于,诚如《别让李嘉诚跑了》一文作者所指:众所周知,在中国,地产行业与权力走的很近,没有权力资源,是无法做地产生意的。由此,地产的财富,并非完全来自彻底的市场经济。恐怕不宜想走就走。可见,资本赚钱的原罪才是作者要表述的主题。
文章所言或许就是中国的现况,一个从计划经济,从权贵政治走向改革开放的经济体,不要说地产业,哪一个开放的领域、外来投资者、民营企业家没有享受中国改革开放的红利?各种优惠政策、各项减免措施,更因为众多管治的领域需要批文、批件,甚至批示,都让资本投入留下了权力的烙印。也让中国企业家包括外商从一开始就带上永远无法退去的“原罪”紧箍咒。
原罪(originalsin)源自基督教的传说,本意指的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无法洗脱的罪行。资本家拥有大量的资本,而大多的劳动者则除了靠出卖自己廉价劳动力外一无所有。历史上,劳动者是如何丧失生产资料成为不得不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维持生存的一无所有的劳动者的呢?这一切就是从资本主义原罪开始的。
资本主义原罪就是资本的原始积累,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以前,资产阶级利用各种政治、经济,甚至暴力的手段,对农民、小生产者和殖民地人民进行残酷掠夺实现的。资产阶级曾用勤劳节俭来为资本主义的原罪开脱,而实际上是对直接生产者实行暴力掠夺的结果。我们熟悉的"羊吃人现象"、"圈地运动",都是资本掠夺的原罪。不过,资本主义的原罪只是停留在原始结累的那一刻,在羊吃人现象之后,它被以制度、法治代替了弱肉强食。
而中国资本的原罪却没有那么幸运,逢“年”过“节”都会被拿出来说说。民营经济的原罪,被演绎为改革开放初期或早期,由于发展先行、法律滞后所造成的矛盾,民营企业为求生存而做出的种种不合法规的行为。甚至把政府提出的招商优惠都设计为投资者得了政府便宜的原罪。至于获得土地的过程更不必细究了。
在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命运因原罪一波三折,从特殊年代的"资本主义尾巴",到改革时代的先行者,以至于今天的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的英雄,但时不时,他们又深陷仇富的旋涡。民营企业家身上的正向砝码不断增加,从边缘走向主流,从灰头土脸到鲜活光亮。但在不同的经济时代,他们仍然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光环越大,光环下的阴影也就越大。原罪,一个源自基督教的舶来词汇,成为对民营、外资企业家的中国式质疑。当人们不断追究他们聚敛财富的正当性时,一桩桩原罪开始浮出水面时,让不少企业家的光环褪尽。
在一场研讨会上,研究中国改革史的雪珥就严厉批评了中国企业家当下的心态,指出绝大多数企业家都有"原罪",现在有了一点身家后,爱把自己打扮成潜规则受害者,有点不厚道。实际上,他们也是共谋者,"权力与资本的关系,并非强暴与非强暴的关系,而是通奸关系",不要装!或许他讲的没错,但中国改革的设计是顶层开始,让一部分人先富,本身就是原罪,该承担责任的是制度设计本身。在官商私情授受中,企业家、投资者会是最危险的受害者,而不是官员。
计划经济体制时代,对民营经济的忌惮,从深处无声发散出来。对民营经济"资本主义尾巴"措辞严厉的定性,以及发现后毫不留情地斩草除根,足见当时社会对民营经济的忌惮之深。
改革开放之初,对原罪的追议,主要在民营企业起家的第一桶金,对于那些声名鹊起的中国商人们,很多的人还是愿意对其"第一桶金"寻根究底。2004年1月31日、2月1日《北京青年报》连续发表两篇文章讨论民营资本的"原罪",称"原罪"是指一些民营企业家或者"第一桶金"来路尴尬,或者利用国家资源在短期内积累起令人咋舌的巨额财富。而引发一场讨论。
早在2006年11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胡德平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提出,"对于清算'第一桶金'的说法,说得不好,这是在否定改革的巨大成绩。""如果不考虑历史的环境条件,一味用法律、用宪法大帽子扣下来,非常吓人,但不能服人。"
今天,不让李嘉诚跑的原因,归根结底是不允许李嘉诚赚了钱自由来去,因为你的投资有政府支持,享有政策的优惠。这又是另一种原罪的表述。在李嘉诚不能走的风波时,不少中国大企业家都一脸茫然,他们或者得益于企业改制,或者享受了投资优惠及便利政策,或者因为创新得到过政府的支持,不无恐惧的说,文章称“李嘉诚只不过是一介小商人”,我们又能算什么?一讲原罪,企业家就是一个小人,你的投入,你的付出,你的贡献都可以一概不计。
总之,无论何种类型的民企"原罪",其最终表现还是人的"原罪"。概括"原罪"现象,大体多有民企借助或利用与"特权"联姻,达到并实现"寻租"的目的,从而获取发展的"稀缺资源"如资本、土地、原料等,再加善于捕捉商机而快速积累财富。当然,是否存在"原罪"至今仍有争论,但从近年民营企业家纷纷"落马"现象看,追踪其资本的原始积累,以及财富攫取的方式似乎总能找到"原罪难赦"的依据和理由。
改革开放以来,资本原罪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和市场的较量。资本主义的资本原罪早已经随市场化的法治及制度规范成为历史,中国市场对资本投入的持有者仍然耿耿于怀。记得小时接受教育,我们都是党的人,沐浴在党的阳光雨露之中,离开党的关怀培养,我们什么都不是!按此逻辑,我们都有原罪。何时才能放过资本的原罪?李嘉诚风波会否随新华网的二篇文章而划上句号?这是中国深化改革需要关注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