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央行网站刊登署名文章,对“利率工具无用论”进行了反驳。文章认为,央行的政策对各种利率的作用方向一般都是正确的,如央行降息一般会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起到刺激投资的作用。认为降息未必能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观点,是观点持有者没有分清体制性因素导致的货币政策传导阻滞与周期性因素导致的传导效果弱化。
从理论角度来看,文章对货币政策和融资成本关系的分析天衣无缝,没有任何可以挑剔的地方。想一想,既有体制因素,也有周期因素,政策与效果不协调,还有什么可质疑和追问的地方呢,又有什么必要质疑和追问呢?
问题是,出台政策的目的,就是为了达到调控效果,为了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如果达不到这方面的效果,就没必要对政策作出调整。显然,文章忽视了现实的需要,忽视了现实对政策的要求,忽视了企业希望出台降息降准政策的目的。最终,也就形成了政策归政策、现实归现实,政策与现实不同步、不协调的现象。
事实上,就目前市场流动性的实际来看,已可以用“不差钱”来概括。真正存在的问题,是资金的分布结构和融资成本的控制。就资金分布结构而言,大量资金流向政府融资平台、开发企业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加上稳增长所需要的基础设施投入,而这些领域一般都资金流动性很差,是“钱不值钱”的领域。这也意味着,同样的货币发行,产生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同样的货币政策,作用也就不一样了。继续增加货币供应,又能产生怎样的效果呢,值得关注。
就融资成本来看,正常情况下,货币发行越多,利息降得越多,融资成本也就越低。可是,现实情况并非如此,自进入货币加速发行与降息通道以来,企业的融资成本、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并没有因此而降低。在部分企业身上,反而上升了。原因就在于,降准并没有使他们的融资难矛盾得到改善,银行仍然对企业融资设置各种各校的障碍和收取各种各校的费用。那么,降息对融资成本降低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而造成资金结构分布不合理和融资成本得不到控制的原因,显然不在政策,而在监管,亦即监管没有能够做到与政策同步,没有能够对政策的实施产生有效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更多情况下,金融监管都仅仅满足于就业务监管业务,而没有监管行为,特别是对银行不顾大局的行为,如乱放贷、滥放贷、乱收费等,都失之监管,导致银行的经营行为越来越离谱。尤其在银行混业经营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监管滞后,就意味着服务变形、经营变味、行为变态。最典型的,莫过于各种收费超过了法定利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说明中明确指出,近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说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必须通过改革保障金融安全,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来自哪?不就是来自于监管的失控以及监管与政策的不同步吗?要知道,这样的失调,一方面,导致政策的针对性不强,对经济稳定、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作用降低;另一方面,迫使政策不断地做出调整,特别在经济形势不佳的情况下,必须不断地放宽政策,结果使市场的流动性越来越多,留下了严重的通货膨胀隐患。更重要的,为今后政策的制定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客观地讲,我们不能因为降息没有对融资成本降低带来多大作用而认为利率工具无用。利率作为调节经济、调节市场、调节融资成本的重要手段,本身是具有很强的作用的。关键在于,严重滞后和缺位的监管体制,导致了利率手段作用的弱化,也导致了货币政策作用的降低。如何在研究制定政策的同时,认真思考一下监管如何跟进的问题,也是政策作用和效率能否发挥的关键。不然,政策就很难取得预期效果,甚至会产生相反的作用,并使篮球外界对政策的作用效率产生质疑。
外界有利率无用的议论,或许存在一些偏激的地方,但是,对央行来说,在作出回应和解释的同时,是否更加应当重视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尤其是现实原因,而不要对此作出反击。毕竟,利息政策出台以后,融资成本没有下降是不争的事实。在事实面前,再多的辩解都是无用的。尤其是企业,他们只知道降息没有给他们带来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