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人民日报》在第17版刊登了一篇评论,题目为《房贷利息抵税须审慎细化》。
随即,这篇文章被多家网站和微信朋友圈转载,被一些人解读为“人民日报不支持房贷利息抵税”。而“房贷利息抵税”,是官方提出“去库存”之后,可能出台的“楼市最大利好”之一。
真的是这样吗?其实如果认真看一下文章本身,以及《人民日报》处理这篇文章使用的“版面预言”,就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上面是《人民日报》版面的截图。熟悉报纸的人一看就知道,《人民日报》对这篇文章不太重视,只发在了第17版的边栏里。
12月14日的《人民日报》(不含地方版)共24个版。其中前四个版是要闻,重要的评论,比如社论、编辑部文章、评论员文章,一般会出现在这四个版上,特别是一二版。第五版是“评论”、第七版是“理论”,次一等的言论类文章会发表在这里。第十版是“经济”,比较重要一点的经济文章,会发表在这里。
但《房贷利息抵税须审慎细化》这篇文章只出现在第17版“产经广场”,放在了边栏里,而且还冠以“各抒己见”的栏目。可以,这是一篇普通的言论类文章,《人民日报》的编辑特意用栏目名告诉大家,这是一篇不代表报社立场的评论。
再看评论的内容,文章也没有反对“贷款利息抵扣个税”,而是提出要审慎,规则要定的细致一些,不要“加剧财富分配的马太效应”,不要“造成楼市新一轮投机热”。
这篇文章立意非常好,但说实话,观点比较普通,没有太多独到之处。“房贷抵扣个税”是个非常复杂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出现全额抵扣的情况,肯定是有比例、有限额、有年限的政策,而且在“一线城市”这种楼市偏热的地方,限制条款一定会非常多,这都是不会有任何争议的。
对于“贷款利息抵扣个税”,坊间仍然有很多说法。有人认为,问题太复杂,这一政策根本不可能出台;有人则认为,为了就楼市,出台是必然的。我的看法是,在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之前,如果实施这一政策,很有可能被某些人钻空子。到时候,必须有相关的公示、监督政策,否则肯定会滋生腐败。
但整体而言,“贷款利息抵扣个税”应该出台,它不仅对于完善个税征收有利,对于刺激消费、保障公平也是有利的。
附:人民日报相关评论全文
房贷利息抵税须审慎细化
陆娅楠
近期,住房按揭贷款利息将抵扣个税的消息四处流传,甚至拉动了地产股的集体大涨。
对众多贷款购房的家庭来说,不动产投资大,房贷偿还周期长,使不少普通家庭因为买房沦为 “房奴”,节衣缩食地供房子。如果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的消息属实,无疑会减轻家庭负担。
对提振楼市而言,抵税也是利器。如今楼市仍处于深度调整中,利用税收杠杆刺激需求进一步释放,从而消化库存,是开发商所乐见的。
不过,房贷利息抵个税恐怕也存在负效应,特别是可能加剧财富分配的马太效应,值得警惕。
对于不同收入阶层而言,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的财富效应差异巨大。有人算了一笔账,假如购买总价250万元的普通住宅,八成房款用商业贷款,贷20年,抵扣总利息近33万元;若购买1000万元的豪宅,六成房款用商业贷款,贷20年,抵扣额高达222万元左右。后者抵扣金额接近前者的总房价。如果抵扣政策不加以细化限制,即便只购买一套房产,高收入阶层得到的实惠显然比中低收入家庭要多得多。
房贷利息抵税还有可能造成楼市新一轮投机热,使楼市运行偏离轨道。一方面,房贷利息抵税释放出鼓励贷款购房的信号,将影响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稳定性。在同等居住条件下,如果房租不能抵税,贷款利息可以抵税,这无疑是引导消费者远离租赁市场,可能会阻碍住房消费市场的结构优化,人为加剧供需矛盾。另一方面,现在不少城市取消了限购、限贷,高收入阶层的贷款能力又较强,他们利用大量购置不动产来避税的可能性并非不存在。实际上,早在1998年,上海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对楼市的冲击,就曾出台过为期5年的个税抵扣政策。政策实施后,虽然强力拉动了楼市销售,但也造成高收入人群大肆囤购中高端房产避税,推动楼市走向畸形高烧。本是“抽肥补瘦”的所得税政策,反而加剧了收入分配差距,这是谁也不想见到的。
也有人质疑,现在多数发达国家的个税抵扣项都包括房贷利息,难道人家就没考虑到财产性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应当看到,其一,发达国家早已完成了城镇化,而中国仍处于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过程中。中国拥有成套自有住房的家庭占比,以及房地产的升值空间,显然都和发达国家不可同日而语,住房投资的财富效应更大。其二,国外的房贷利息抵扣政策也多有限制条件。比如在美国,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的条件就很明确,每个家庭只能抵扣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而且可以抵扣的总额也被限定。
减轻个人税赋是好事儿,但好事儿更得办好。相比信贷政策,税收政策属于长期性政策,引导方向正确、稳定的税收政策,对于完善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更为重要。特别是涉及房地产的个税政策,一头涉及楼市调控的走向与效果,一头关系收入分配的公平与正义,更需考虑多重影响,审慎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