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商品流通产业的必要性(上)


    1.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途径
“私人劳动在事实上证实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只是由于交换使劳动产品之间、从而使生产者之间发生了关系。”[1]
马克思这一论述较早指出了发展流通产业的重要性。他认为,私入劳动只有通过流通环节才能变成社会劳动,从而实现其价值。借鉴马克思这一论述,当前我国应该大力发展商业贸易,通过商业贸易的发展,加速商品周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2.交换的作用
   “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对象性是与它们的感觉上各不相同的使用对象性相分离的。从那时起,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真正取得了二重的社会性质。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们是总劳动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另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2]
马克思关于交换在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变过程中所起作用的论述,对于我国发展商业流通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一个发达而完善的商品流通体系的发展,一方面可给商品生产者提供充分的市场供求信息,使商品生产者生产的产品适合社会需求;另一方面可以使商品生产者生产的商品尽快地实现其价值,进而提高市场的运行效率。有鉴于此,当前我国应该通过大力发展商品流通产业的方式,加快商品周转速度,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总体来看,当前在发展流通产业方面可以采取以下举措:第一、加快市场流通体系的建设,构建全国统一的流通市场;第二、发展多层次的流通主体,在空间和时间上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流通需求;第三、规范流通秩序,提高流通市场的运行效率。理论上而言,流通不是“低买高卖”、不是“强买强卖”更不是“虚买虚卖”,流通作为服务于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利润实现途径与生产环节是一样的,流通行业主要通过服务于生产的方式,来取得合理的流通利润。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其利润构成,一部分来源于生产,另一部分来源于流通行业自身的价值再创造。
    3.关于市场的重要性
“在任何不是为了直接满足生产者自身需要的生产中,产品都必须作为商品来流通,就是说,必须卖掉,这不是为了获得利润,而只是为了使生产者能够生活下去。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情况下,还要加上一点:在商品出售时,也实现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3]
马克思这段论述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买方市场对于商品生产者的极端重要性。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者要实现商品的价值,一是要生产社会上适销对路的产品;二是要通过一个发达的流通市场顺利地销售商品,实现其生产价值。
    4.商品流通的真正目的
“因此,就使用价值来看,可以说,交换是一种双方都得到好处的交易。就交换价值来看,情况就不同了。双方都不能得到利益。”[4]
马克思这段描述,深刻地揭示了商品流通的真正目的和功效,即商品流通的真正目的和功效在于买卖双方取得各自所需要的使用价值,这种使用价值的取得是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马克思这一论述提示我们,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流通的目的在于加快商品周转,使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得到快速实现。为此,当前一方面要大力发展专门从事流通的物流业,另一方面要对囤积居奇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盈利等流通领域违法行为,给予坚决打击。
5.商业随经济发展而发展
“商人资本只是对这两极的运动,即对它来说已经作为前提存在的商品的运动,起中介作用。产品进入商业、通过商人之手的规模,取决于生产方式,而在资本主义生产充分发展时,即在产品只是作为商品,而不是作为直接的生存资料来生产时,这个规模达到自己的最大限度。另一方面,在每一种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商业都会促进那些为了增加生产者的享受或贮藏货币而要进入交换的剩余产品的生产;因此,商业使生产越来越具有面向交换价值的性质。”[5]

马克思关于商业随着经济发展而发展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已被商业发展的实践所验证。马克思认为,现代商业服务于生产的重心在于帮助商品生产者实现交换价值,这一观点提示我们,商业的发展是为生产提供服务的,而不是单纯地为流通而流通。在商业发展过程中,如果通过商品的不停倒手、变向延长商品流通环节,其最终不利于生产的发展,也不利于流通的发展。因此,当前在我国商业发展过程中,要确立商业服务于生产、服务于消费的商业行业发展规则。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90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90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229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4]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184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5]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363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