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发生的天弘基金股东内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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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上市公司大股东之间盛行的内讧之风如今又蔓延到基金业来了。今年1月4日,正值新年伊始之际,有多家媒体报道称,针对内蒙君正拒不履行对天弘基金公司增资协议的问题,马云旗下的蚂蚁金服已经在2014年12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天弘基金两大股东闹翻的事实因此公之于众。


    蚂蚁金服提出的仲裁请求包括:裁决内蒙君正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缴纳出资额人民币69,430,500元,并支付自2014年7月1日至生效裁决所确定的给付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裁决确认蚂蚁金服已履行《增资与认购协议》,依法持有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裁决如果内蒙君正在生效裁决所确定的给付日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解除内蒙君正的增资权及增资资格等。


    应该说,这是一起不该发生的股东内讧。虽然说蚂蚁金服提出仲裁,也是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利益,即实现对天弘基金的控股,但这其实是名正言顺的。毕竟天弘基金能有今天的局面,离不开蚂蚁金服旗下的支付宝的支持,正是支付宝与天弘基金合作推出余额宝服务,才使得天弘基金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基金公司,天弘基金同时也因此而扭亏为盈。而二者合作的前提就是蚂蚁金服控股天弘基金。


    而且此举也得到了天津市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的认同,也得到了天弘基金各大股东的认同。2013年10月,正是内蒙君正发布公告表示,确认内蒙君正及天弘基金其他股东已与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蚂蚁金服”)就天弘基金增资扩股和全面业务合作达成框架协议,蚂蚁金服将以11.8亿元增资天弘基金,增资完成后,蚂蚁金服将持有51%的天弘基金股权。而天弘基金原有的股东中,内蒙君正在天弘基金的本次增资扩股中也将出资6943万元,增资完成后,其持股比例将变为15.6%。原天弘基金的第一大股东天津信托不参与此次增资,其持股比例将由48%下降为16.8%,成为天弘基金第二大股东。


    天弘基金的这次增资在2014年5月2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6月17日,天弘基金向蚂蚁金服、内蒙君正和四家天弘基金员工持股主体发出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通知书》。随后,除内蒙君正之外的其余各方均如约缴款,唯独内蒙君正一直没有缴纳这6943万元的出资款。并且正因为内蒙君正尚未缴纳出资款,天弘基金股东变更信息至今未在工商部门更新完成。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蚂蚁金服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于2014年12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因此,蚂蚁金服的做法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也得到舆论方面的普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