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的三个定位
智石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卫祥云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企改革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随着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国企改革在分类管理和限制国企高管年薪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力度的不断加大,在学界和政界都出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和讨论,部分观点和建议尤其值得商榷。如“深度调整国资委”、“中国国企改革仍在回避痛点”和“民营企业普遍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有疑虑”等似是而非的观点是在没有深刻理解《决定》精神的情况下做出的不准确判断。还有的观点无视中国国有企业分类管理的现实状况和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急于求成,企求国企改革一步到位,短时间内解决问题。纵观这些讨论和观点虽不乏称道之处,但要用其指导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实践都没有什么可操作性和借鉴性。所以,我认为要真正深化和搞好国有企业改革,还需要在进一步深刻学习和正确理解《决定》精神的基础上厘清改革思路和明确前进方向。用通俗的话讲,就是要抓住主要矛盾,重点夯实三个定位。即出资人、监管人和运营人的准确定位。
一、出资人定位
所谓出资人,就是国有资产的出资管理机构。现在国资委的管理职能定位是管人、管事、管资产,今后国资委将分离管资产这一职能,把管资产的职能交由出资人。现在管金融资产的中央汇金公司,直接隶属国务院,实际上与目前的国资委管理职能相同,也是管人、管事、管资产。今后则要把管人和管事的职能交由监管人,把管资产的职能交由出资人。而中央汇金公司则改造为国有金融行业的投资运营公司。至于现在仍分散在党中央系统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文化国企和国有资产也应明确出资人和监管人,并通过改革成立文化国企方面的投资运营公司。
在明确国有企业出资人的基础上,则由国有企业的出资管理机构对所有国有资产的预算、投资、撤资和上交红利比例等进行全程管理,履行出资人职能。从理论上讲,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现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全国人民委托国务院,国务院委托国资委、财政部或中央文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和中央汇金公司。不仅委托链条长,而且被委托的机构性质也不相同。今后,按照国有资产应统一出资的基本原则,出资人应该是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即“国民权益基金会”,中央和各省市分别成立“国民权益基金会”,隶属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行使出资人的角色。
目前,在国民权益基金未建立之前,出资人的角色则应由国务院委托财政部代行出资人的角色,负责国有资产的统一预算和管理。
二、监管人定位
所谓监管人,就是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机构。现在的国资委在将来分离管资产这一职能以后,将重点加强管人和管事,并真正向监管人角色过渡并坐实。其全称可改为“国务院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的人事任命、高管聘任和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的业务管理并对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全程监管。同时,把目前中央汇金出资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分散在党中央系统的文化类国企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其他国企一律纳入国资委统一监管。
当然,国资委的监管职能加强以后,在目前中国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框架下还应做好两方面协调和衔接工作。一是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应与同级党的组织部门做好人事沟通协调工作。二是与同级党的纪检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以加强监管和防止腐败。
还应值得一提的是,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不同于政府职能部门的社会监管,将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现在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文化类国企行政监管部门职能完全不同。前者主要是人和事的监管,后者主要是政策和法规执行的行政管理。
与此同时,在明确国资委的监管人角色以后,目前中央大型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能可直接并入国资委的各个职能监管司局,赋予相应的监管和查处实权,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设立一个有名无实的监事会机构,实则成为部分副部级干部的过渡组织机构,即无多大用处又为人事腐败提供了机会。
三、运营人定位
所谓运营人,就是国有资产的投资运营公司。在国有资产的出资机构和国有企业的监管机构职能明确定位以后,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的角色就比较得心应手了。如以中央企业为例,国资委现在管理的100多家央企可改为投资运营公司或成为其下属企业;中央汇金可直接改为国有金融投资公司。分散在党中央系统文化国企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其他国企则成立相应的投资运营公司。
目前,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中央已经做了正确的事,接下来就是国有资产出资机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监管机构和国有投资运营公司如何正确做事了。
根据当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国企改革思路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在自然垄断行业放开竞争性业务,继续深化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精神已经深入人心。国企改革开倒车是没有出路的,市场化是不准确的,私有化是不可能的,去行政化也是不现实的。只要做好分类管理,国有投资运营公司既可作为纯粹的投资公司,也可成为纯粹的运营公司,还可成为投资加运营的混合公司。但不管怎么改革,都得向出资人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也得接受监管人的全面监管。
如此而已,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并不复杂,只要在认真夯实三个定位的基础上稳步向前推进。其他矛盾和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