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制度作为资本市场一项最基本的制度建设,在中国资本市场一直以来都是出于空白状态,导致资本市场只进不出不说,也让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几乎丧失,一些失去主营业务能力和依靠造假上市或者是依靠财务造假逃避退市的公司在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生存,导致市场恶炒不绝,市场估值体系严重紊乱,也让依法治市成为空谈,因此市场一直在呼唤加强资本市场退市制度建设,希望以此终结中国不死鸟时代,进入一个能自我更新的咱崭新时代。。
证监会于今年10月份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并于11月16日起正式实施。该意见规定,因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证监会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做出暂停交易,原则上一年内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为此市场一致欢呼中国股市迎来了只进不出的美好时代,终结了中国股市不死鸟的时代,但在中国往往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尤其是在一个充满利益博弈充满利益纠葛的资本市场,仅仅依靠一纸退市制度,就想改变几十年延续不变的不死鸟时代,未免太天真了,因为制度建设只是问题的一方面,没有人把它落到实处,最完善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也是一种摆设。
键桥通讯16日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1号)。经查明,键桥通讯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年报及2013年半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并存在重大事项未依法及时公告的情形,故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叶琼、David Xun Ge(葛迅)等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最高30万元罚款。
为什么被处罚,据上证报报道一个是财务造假虚增利润,键桥通讯存在定期报告虚构营业收入、成本以及虚构应收账款回款的事实,键桥通讯虚增收入、成本以及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少计提坏账准备合计对当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是:虚增2009年利润总额139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9.35%;虚增2010年利润总额44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01%;虚增2011年利润总额55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34%;虚增2012年利润总额92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4.36%。
虚增利润超过数千万元,数额巨大,其次是占主营利润高达29.35%,可以说是性质恶劣,应该属于重大信披违规。
其次是公司存在重大对外贷款未及时入账及披露的事实。2013年1月4日,键桥通讯与深圳市天某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四份借款协议,金额共计2.55亿元,未经董事会审议。证监局认为,上述对外贷款金额占键桥通讯上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15.76%,具有重大性,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应及时报告并披露,但键桥通讯未针对该借款事项进行临时公告。
对外借款2.55亿元,是一个天文数字,属于重大经营隐患,也是一个重大事件,公司却未予以及时披露,属于重大信披违规。
根据退市意见第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 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法作出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证监会处罚意见说也认为:“经查明,键桥通讯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年报及2013年半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并存在重大事项未依法及时公告的情形。”但问题是虽然认为公司有重大遗漏和重大事件未依法及时公告,但证监会的处罚却是避重就轻,仅仅给以公司60万元处罚,给以责任人30万元处罚,而未能按照退市意见办法勒令其退市。让退市制度再次蒙羞。
既然证监会认定信披重大违规,那么按照退市意见就应该给以严厉的顶格处罚,但证监会的处罚措施依然没有跳出经济处罚的老套路,而且经济处罚也是少得可怜,连违规金额利息也远远不止罚款数额,凸显资本市场违规代价奇轻的事实,财务造假信披违规都不能逃出利益的诉求,或者保壳如南纺股份等,或者是粉饰业绩为原始股东高价减持护航,或者是进行利益输送等,但不管目的何在,都是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侵犯,都是对市场法律严肃性的挑战,因此笔者认为不管上市公司出于何种目的,只要有重大信披违规,就一律严惩,该退市的就退市,绝对不能留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该赔偿的就赔偿,绝对不能让二级市场投资者流汗又流血,上市公司该退而不退,只能让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丧失殆尽,让劣币驱逐良币轮番上演。
从南纺股份到一连数个涨停的万福生科依然故我的复活,再到键桥通讯信披违规,中国退市制度依然漫长。其关键不在制度本身,而在法律执行没有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