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均交际费4万:陈同海后继有人
巡视组指出,中石化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不同层级、不同板块经营管理人员利用掌握的资源和平台,在工程建设、物资供应、油品销售、合资合作、海外经营中搞利益输送和交换;有的领导人员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通过承揽中石化业务、进行关联交易谋利;有的领导人员住房违规问题严重,部分下属企业公款吃喝、旅游问题频发。(2月6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此轮中央巡视组有关中央企业的巡视通报内容,除了此前对各省、市、区及部委巡视通报内容中常见的“搞权钱、权色交易”、“工程腐败”、“利益输送”、“选人用人违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提拔”、“住房违规”、“虚假发票报销”、“采购领域腐败”等问题外,企业特色可以说极为明显。如对中海运的通报中使用“吃里扒外”、“有的以较低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将运输业务交由自己或亲友的公司经营”、“在职时照顾关联企业,退休后被关联企业高薪聘用”;对华电集团的通报中使用“违反市场交易规则”、“违规向民企让利”;对中国船舶的通报中使用“物资采购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等,而对神华集团的通报内容,其中部分被媒体简化为骇人听闻的“纵火牟利”,措词严厉前所未有。
而对中石化、东风汽车、中国海运、中国联通、国际台的通报中使用“部分下属企业公款吃喝、旅游问题频发”问题,这在中央高调推出“八项规定”的今天,还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何况这些央企因为具有垄断地位,在市场上处于“万事不求人”状态,平时“吃请”属常态,因此账面上出现的“公款吃喝”无非是接待上级与相互吃请。
而对中石化的通报中出现“公款吃喝”,就更让人大跌眼镜了。因为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在公款吃喝方面曾创造出了一项“奇迹”:他自恃是正部级高干,每月公款吃喝玩乐达120万。监察部、国办曾找他谈话,要他注意影响,不能挥霍,陈竟然回应说:“每月交际一、二百万算什么,公司一年上交税款二百多亿。不会花钱,就不会赚钱。”
靠垄断经营、垄断国内消费价格,和国家财政补贴赚取超额利润,却被企业老总说成“经营有方”,对这类国企老总就只能送“不要脸”三个字了。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于2007年6月被“双规”,涉案金额1.95亿元被判死缓,本应对中石化高管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当然也包括遏制他们穷奢极欲般的公款吃喝,花费巨额“交际费”。可遗憾的是,陈同海被查都快7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也两年多了,可中石化的一些高管却仍然“嘴馋”,说明该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不咋样,甚至内设纪检监察机关形同虚设啊。
既然内部监督机制疲软无力,系统也就难免出现一个个“小陈同海”了。那么,“日均交际费4万”的陈同海,在中石化也就“后继有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