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后延迟退休可行吗?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两会记者会上说,我们希望今年能够把延迟退休方案制定出来,明年在报经中央同意以后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修改完善,应该是在后年正式推出。具体实施还要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这个相当长的过程,尹蔚民部长在前面的阐述中已经表述的非常明确:就是先把这项方案公布出去,但方案的实施时间至少要在5年以后,给大家一个心理的预期。比如现在公布了这个方案,5年以后才可以实施。具体推算,如果2017年推出延迟退休方案,具体实施应该在2022年以后。这个决策是否科学?是否符合中国实际呢?需要具体分析。

 

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1978,国务院104号文件再次明确,就是女工人退休年龄是50,女干部55,男职工60岁。男女退休年龄的差别,现在被认为是对女职工的不公。但是,当时制定政策时却是出于对女职工的照顾。考虑到女性职工身体体质等方面的原因,从而照顾女职工提前退休休息。而今天却被诟病为对女职工的不公。离开制定政策之初的善意谈论不公往往驴头不对马嘴。

 

根据人均寿命考虑,建国之初我国人均寿命只有40岁左右,而现在已经达到74.8岁。最主要的是健康状况显著提高,身体体质增强,承受简单和复杂劳动的能力提高。这个时候,一直坚持建国之初根据那时人均寿命制定的退休年龄,确实不妥,确实是对生产力中最重要的要素——劳动力的极大浪费。

 

从老龄化社会到来对劳动力的影响来看,从2013年开始,16岁到59岁劳动年龄人口已经开始下降,劳动力红利正在逐渐消失。而相反,由于退休年龄过早,一些身体状况良好的劳动力却退休在家无所事事。适度延迟退休年龄,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应对劳动力红利消失,延迟退休年龄势在必行。

 

当然,从养老金缺口来看,国际上公认的警戒线是赡养比2:1。目前,我国职工养老保险的抚养比是3.04:1,也就是3个人养1个人,到了2020年将下降到2.94:1,2050年将下降到1.3:1。而一些省份已经突破警戒线,比如:黑龙江养老金赡养比已经降至1.421,上海早在2009年已经降至1.411,东北的吉林、辽宁以及其他老工业基地和职工密集的省会城市养老金缺口问题都已经非常突出。延迟退休是提高赡养比率的一个途径。

 

从发达国家来看,延迟退休是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尽管遭受到民众示威游行的强烈反对。

 

延迟退休带来的最大影响是对就业非常不利。匆忙延迟退休年龄,必然占领年轻人的就业岗位,影响到经济、民生和社会稳定三个重大问题。如何权衡好延迟退休与影响就业的矛盾需要智慧。渐进式延迟退休,在劳动力急剧下降时期顺势而为延迟退休是最佳选择。

 

根据此前机构推算,大约在2020年我国人口出现拐点,劳动力供给缺口开始急剧增大。如果不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话,一系列矛盾将会爆发,整个社会负担成本都会增大。

 

因此,人社部预计在2022年开始实施延迟退休年龄措施,是慎重的,是科学的,考虑和照顾到了各个方面的利益以及矛盾。

 

总之,随着中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新生劳动力不足,人口红利逐渐消失,老少抚养比例平衡问题越来越凸显,整体延迟退休将是大趋势。当然,在实际操作上可以更加灵活一些。比如:建立弹性机制,在不是“一刀切”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应出台灵活的延迟退休政策,给民众在退休上更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