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大部分地区解除了限购、限贷等政策禁令之后,近一段时间以来,房贷基准利率下调、首付比例下降、公积金贷款额提高等政策,也在各地相继出台。在这些政策的作用下,部分地区的商品房市场也逐渐“回暖”。
但是,从总体上讲,商品房库存积压现象仍非常严重,要想在短期内改变需求结构、将库存压缩到合理状态,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相关媒体报道,全国已有多个地区的统计部门提出建议,出台房地产新政,推动商品房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回暖。
作为数据搜集和分析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自然对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最为了解,各项数据的掌握也最为全面。也许正是因为对数据的了解和掌握太全面、太清晰,因此,对数据的焦虑可能也要远强于其他部门。更何况,按照稳增长的目标,地方政府对统计部门的数据要求也更高。
问题在于,如果通过出台房地产新政的方式去库存,一方面,能否有效激活居民的购房热情,还很难讲。毕竟,就算允许出台房地产新政,也不可能再象2008年那样放任房地产市场;另一方面,依靠行政手段去库存,其留下的问题可能会更多。因为,一旦政策上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回暖,地方政府就有可能重拾“土地财政”。那么,库存没有消化好,新的积压可能又出现了。而且,过去政策刺激,对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也是相当不利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既然房地产市场因为有形之手的过度干预而造成目前的状况,就更应当减少有形之手的干预,更多地依靠市场的作用,让市场来消化库存。政府的有形之手若实在闲不住,那就通过购买商品房作保障房的方式,消化库存,而不要过度采用其他手段。同时,可以适当借用广东即将推行的做法,以住房公积金贴息来鼓励居民通过商业贷款购房,使购房者得到真正的实惠。前提是,只能是自住房,且必须严格执行政策。
库存确实是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最大问题,且种种迹象表明,在房地产市场的持续低迷下,“鬼城”、“空城”现象也更为严重。但是,也不要紧张,要想改变这种格局,那就降价售房或降价卖给政府作为保障房。毕竟,市场需求还是很大的,只是广大居民不想以目前的价格消费,如果开发商不想再等待、再博弈了,就继续降价。至于降价以后会不会给企业带来亏损,那就看企业自己怎么看了。在房地产暴利时代,不也没有哪个开发企业老虎过居民是不是“亏损”吗?因此,切不可为了去库存再出台什么房地产新政,给市场添乱,给政府自身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