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安徽省农村地区975户农村经营户的问卷调查,以农村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的普及程度作为衡量普惠金融发展的指标,实证分析了信息技术、借贷渠道、政府政策支持、商业可持续性、户主及家庭特征、交易成本、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七大因素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
(一)信息技术。问卷调查显示,有近50%的农村经营户办理过手机或网上银行业务。对于“未来或为农村地区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最便捷的渠道”一题,选择最多的是POS机、ATM渠道,占比59%;其次依次是手机和电脑,占比26.3%;最后是增设网点。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为解决信息不对称、商业可持续性等问题创造了条件,使得商业银行为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以及低收入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成为可能。因此,通过手机、网上等渠道推广普惠金融发展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二)借贷渠道。以农村经营户是否从亲友、社会等民间渠道融资为指标衡量借贷渠道的影响。根据被调查对象近两年的银行贷款和民间贷款情况,72.4%的农村经营户既无银行贷款又无民间贷款,在近两年从亲友、社会等民间渠道融资的113户中,83户没有从银行取得过贷款,占113户的73.5%,这说明大部分具有信贷需求的农村经营户往往不能从正规融资渠道获得贷款而转向民间借贷。回归分析表明,农村经营户从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借贷对办理手机银行产生负向影响。办理手机银行业务是从银行等正规渠道获得金融服务,农户选择从小额贷款公司渠道借贷一定程度上说明农村经营户不能从商业银行渠道获得金融服务,其办理手机银行业务就会较少。
(三)政府政策支持。以是否享受政府政策优惠为衡量指标,政府政策支持对普惠金融发展具有正向推动作用,说明政府政策支持显著影响新兴电子银行业务的推广普及。政府出台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利于农村普惠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也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降低交易成本。尤其是在新兴金融服务方式的推广初期,由于规模效应还未充分显现,商业上并不具备可持续性。因此,政府政策的支持不可缺少。
(四)商业可持续性。新兴电子金融服务能不能在农村地区得到推广,主要取决于这些产品或服务是否具备商业可持续性,既要解决金融机构愿不愿意推广,又要解决农村经营户是否愿意接受的问题。以“金融机构是否盈利”和“农村经营户经营收入是否改善”为衡量指标进行了考察。回归分析表明,两项因素对普惠金融的发展具有正向激励作用。普惠金融须遵循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正是由于传统金融服务和金融技术无法实现商业上的可持续性,导致了农村金融服务“缺位”的现象长期存在。仅仅依靠政府支持,无法解决市场投入和主体选择问题,普惠金融发展须遵循市场化方向。
(五)户主及家庭特征。户主拥有的银行卡数量、文化教育水平以及对金融产品的了解程度都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具有正向影响,说明户主的文化教育水平越高,对金融产品的了解程度越高,越是可能办理手机银行业务,对新兴电子银行业务的接受度也越高。家庭平均年龄的影响为负,家庭平均年龄越大,对信息技术及电子银行渠道的接受度也会越低,但进一步实证分析表明,随着家庭平均年龄的增大,办理新兴金融服务方式的可能性并不必然降低,年龄较大的农村居民并不排斥新兴金融服务产品。
(六)交易成本。以农村经营户支付的通信费用为衡量交易成本的主要指标,研究显示,由于以POS机、ATM、手机银行等新兴电子金融服务产品的推广受到通信费用等交易成本的影响,交易成本会对普惠金融服务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向影响。
(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以“是否进行过金融消费者权益投诉”为衡量指标考察农村金融维权意识的影响。研究表明,随着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加强,会对新兴金融服务方式的发展产生正向推动作用。农村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促使加大对普惠金融发展的监管力度,为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作者:陶诚)
金融观察:影响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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