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e案三:呼吁禁止公民多地担任政协委员
近期,围绕香港艺人曾志伟连续四年缺席江门市政协会议,也并无提案上交一事,引发社会对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履职意愿的热议。联系到其他多名明星委员缺席会议频率高,提交提案少,甚至参会时接受签名,将政协会堂弄成演艺厅,网上对当今政协委员产生机制颇有怨言,甚至有政协“傍名人”的议论。
曾志伟于2011年1月在江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当选为江门市政协常委。次年换届,曾志伟续任,成为第十二届江门市政协常委。可曾志伟连一年一度的全体会议都不参加,平时的常委会估计参加得也不够积极。
因为舆论的冷嘲热讽甚至谴责,曾志伟的声誉也受到影响,因此不得不公开道歉,并表示将辞去江门市政协委员资格和政协常委职务。而曾志伟之所以连续多年未参加江门市政协会议,只因为他同时还是广州市的政协委员,他个人表示以广州为主,所以每年都向江门市政协请假。
公开资料显示,曾志伟担任江门市十一届、十二届政协委员、常委的同时,还担任广州市十一届、十二届政协委员。
曾志伟因为同时担任广州市与江门市的政协委员,且处于同一个省份,因此开会时间“冲突”的几率很高,只能根据自身情况有取舍地参加。
而要想避免曾志伟连续多年缺席政协会议所带来的尴尬,应该进一步完善政协委员产生机制。建议效仿《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五条“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之规定,在修改政协章程时增加“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政协委员”内容。
此外,政协章程还应明确,接受提名的委员候选人应向提名单位和本级政协如实提供个人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是否担任两地委员的情况,或者是否已被其他地方提名为政协委员的情况,以便政协组成部门在酝酿协商时能够更好地做出判断,对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发现有两地及以上担任政协委员的,一律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