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保危机中,银行虽然不至于说是罪魁祸首,但至少也是始作俑者。之所以这么说,我们做一个简单的梳理。
第一,互保贷款是银行自欺欺人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表明公司这种组织形式可以分散和阻隔股东和公司的风险。商业银行发放公司互保、联保贷款,意味着公司要承担债务连带责任,让公司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公司变成了普通合伙企业局部的普通合伙人,虽然不承担债务的无限责任,但要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
由此看来,商业银行发放公司互保、联保贷款,是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因此,企业互保、联保贷款名为担保贷款,实为没有担保的信用贷款,是商业银行搞形式主义的自欺欺人招数。
第二,忽略了贷前审查
银行为了降低自身的风险,总是过分依赖担保,有意无意地忽略贷前审查,没有人在乎求贷企业的现金流分析。事实上,一个企业的现金流才真正是有无还款能力的标志。由于银行掌握的企业信息与担保企业严重不对称,一个企业是否愿意为另一个企业担保并不取决于担保企业的意愿,多数是经过银行“动员”或者是“被迫”的。
银行通过各种手段转嫁风险本无可厚非,但是,“放贷有风险,银行需谨慎”。在放贷之日起,银行实际上应该对企业的还贷能力进行有效的评估。如果没有经过评估,或者经过评估后发现企业缺乏还贷能力,却倚仗互保等转嫁风险的方式依然对企业进行贷款,的确有一定的盲目性。在出现问题时不分青红皂白一味收贷,则属于对自己风险防控责任的一种推脱,对有些优质企业也不公平。
第三,银行发放贷款盲目追求业务规模
温州有一家小型企业,资产不到五千万,但却因为参与了七八个银行的互保贷款项目,最后拿到了三亿多贷款。你说这样的互保贷款制度,还是正常的吗?对此,一位温州当地银行业人士便透露了个中玄机:“相比于有实际抵押物的抵押贷款,互保贷款在风控上实际难度更大,但可变通的途径也多。比如,给各家参与互保的企业贷款额度,要参考企业个体的营收,但也可依据互保圈整体资产实力来上调额度。”这位内部人士还进一步指出。正是由于互保贷款存在上述一些风控上的漏洞,一些银行分支机构往往更乐于发放这类贷款,以便在不触及风控要求的情况下,加快业务规模的提升速度。
在经济发展的上升事情,经常出现的却是银行找上门来,要帮企业做互保贷款。而且银行为了能增加贷款规模,还不断引导企业主通过私人关系,多拉几家企业加入互保圈。
有些企业,其实本身并无贷款需求,而其参加互保贷款的原因只有一个:为朋友的互保圈“凑数”。也因为如此,在获得巨额贷款后,这家企业又将这笔款项“转借给”互保圈中的其他企业。
或许正是互保贷款来得太容易,不少温州当地企业干脆将互保贷款投入到厂房改扩建或房地产等投资周期长、变现能力较差的领域之中。在2011年温州房价飙升之际,套取互保贷款投资房产,亦成为温州民营企业中的常见做法。
第四,不顾企业死活地抽贷
不少地区联保危机最开始都是这种银行毫无预警的抽贷,企业和互保圈没有准备的时间,资金链一断危机就蔓延开了。
多数银行都对贷款审批权进行了上收,对于互保贷款这种无抵押物贷款的审批权收紧尤其明显。原来可能温州分行自己就可以批互保贷款,但现在可能连在杭州的中心行都没有权限,而要全部经过上海分行审核,这就要严格多了。
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分行风控部门人士则感叹:“在上海,抵押物充足的情况下想办理抵押贷款也非十拿九稳,还要考虑众多因素。可现在看到浙江的不少互保贷款,完全是随便拉两家公司,什么抵押物都不要就敢把款子放出去,这几乎就是零门槛。现在不收紧,后面会出大问题。”
由于浙江民企在不需要提供抵押物的情况下,即可获得较大额度的互保贷款,因此在一些投资规模较大的固定资产投资或重大并购中,实力有限的民企往往会将互保贷款投入其中。但这些项目的投资周期较长,一旦将互保贷款“短贷长投”,不仅会使企业自身面临持续的流动性风险,亦会明显加大整个互保圈面临的信用违约风险。
第五,银行加剧了互保企业的道德风险
实际上,企业和银行、法院,对于互保贷款违约后的连带责任追溯,理解上是存在差异的。例如,一个六家互保总额1.8亿元的贷款,每家拿到3000万元,万一有一家出问题还不上款,在企业看来,就该由其他五家平摊那个还不上的3000万元。但在法院和银行的实际操作中,对于互保责任的认定是,这个还不上的3000万将由剩下五家企业中资产质量最好的那一家先全部代偿,万一这家也还不完,那么再从剩下四家里选最优者还清剩余部分。”
如此看来,企业实际上是误解了互保责任的定义。但银行和法院的做法却无形中使得互保圈的企业出现这样的道德风险,要么躲债,要么被债压死。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互保圈整个信用体系的迅速崩坍,以及债务危机的连锁传导。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分析,重点是分析了银行的责任。有了这个认识以后,我们就应该清楚,银行需要担当,承担他应该承担的责任。
具体来说,银行需要做到两点:
第一,应该支持当地政府和企业,不能加剧联保危机的蔓延和恶化。
第二,对于那些还能健康发展,每年能产生利润,还具备偿还银行贷款的企业,银行需慎重判断是否对其抽资。
(龙吟山论道,颜伦琴,2015-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