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我们都被教育成要做好事,可是,你想过没有,你有资格做好事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搞清什么是好事?
从“正确的社会价值观”的角度来看,所谓好事,一定是“利他”的事情,仅仅利己的事情是你的“私家事”,与人何干?更不值得站在“社会意义”的角度去提倡。
律己、“利他”这是我们一直以来所受的传统教育,可说是几千年不变的教化,就像拴住我们脖子的绳索一样。可是很少有人愿意拽一拽它,好让我们松口气,更鲜有人去挣脱这种束缚。似乎每一个人存在的理由都是为了他人,为了社会,没有“利他”之心就应该羞愧终生,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一样。
当然,我们也确实见到很多“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高风亮节。比如雷锋、罗盛教之类。这更使我们深以利己为耻,专以“利他”为荣。但是私心如野火烧过的草,根藏地下,一到春风拂面,又倔强的钻出地面。因此很多人患上人格分裂症,人前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人后却龌蹉不堪,极尽自私之能事。试看大老虎们的言行,戏剧化的反差胜过任何的小说。大老虎一垮,我们扼手相庆,好像全世界就我们高尚,但我们要知道,教化之下,岂有完卵?我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们恨大老虎,我们讨伐一切自私自利的行为,但如果有条件,我们肯定比他们还凶猛,只是我们没有条件罢了。说是恨,更多的却是得不到的嫉。人都一样,没有制度的制约,谁也不是圣人。
从做事的发心来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利己也即本身为自己着想,另一种是“利他”也即真是为了他人着想;从做事的结果来看,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利己,另一种是利他。因此从发心到结果,我们可以归纳为四种程式:利己——利己、“利他”——利己、“利他”——利他、利己——利他。
接下来我们来逐一分析一下这四种情况。先看第一种利己——利己程式。这就是所谓彻头彻尾的自私自利行为,一般为人不齿,小伙伴们对此均可洞若观火,想要骗过大家是不大可能的;第二种“利他”——利己程式。意思是本想帮助别人,结果却有利于自己,所谓好人有好报就是指的这种类型。虽然从结果看是利己的,我们心里多少会有点酸溜溜,但人家的发心好像是大公无私的,即使最后得了好,我们多少也服气,因此我们经常放过它。这种情况我们后面还会分析到,这里暂且搁下。
我们常常被另两种程式迷惑,即“利他”——利他以及利己——利他。因为这两种程式的结果都是一致的,都是利他的,所以我们经常把它们混为一谈。事实上,除非你能像孙悟空一样钻进一个人的心脏,否则你很难分清他的发心到底是利己还是“利他”的。
我们先看第三种“利他”——利他程式。发心有没有纯粹的为了别人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知道,灵魂是追求自性成佛的,每一个灵魂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为成就自我而来,因此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自己也即利己的,相信这点大家都能理解。只是每一个人心中的“己”都是不同的,你的“己”或许是赚个盆满钵满,声色犬马、钟鸣鼎食,但世界上还有很多人,他们的“己”是自我实现,像雷锋他们的“己”很可能就是“做一个乐于帮助别人的人”。所以,与其说雷锋成就了被他帮助的人,莫如说被他帮助的人成就了雷锋。“利他”——利他程式中,表面上的发心是利他,根源上还是为了成就自己。
至于第四种程式利己——利他程式就不用多说了,这才是正常、真实的程式。回过来再看第二种程式“利他”——利己,其实到这里已经昭然若雪了,看似利他的发心,实质还是利己,因此所谓的“利他”——利己程式只是利己——利己程式的一个变种。
至此,我们可以小结一下,四种做事程式实际上只是两类:利己——利他、利己——利己。
经此分析,小伙伴们大可放过自己,利己的发心是没有错的,把事情做好,获得应得的回报有什么错?有错的是那些欺世盗名,以利他之名强取豪夺的伪君子。
老子曾说:因其无私故能成其私。我们常常注意到这句话提及的无私,就以为老子在给大家上“思想品德课”。老子不是“道德教主”,从来不谈什么虚情假意的“道义”,而是教你怎么做事,怎样“成其私”。“无私”和“私”是在结果层面上讲的,也即“先给予后获得”,就像买东西一样,你必须先给钱,才能够交换到你想要的东西,这与我们所理解的道德无关。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面也说:“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师或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他们利己的考虑。每一个人……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自已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
当然您也可能不服气,千方百计的想要证明自己的灵魂确实“逼格”高过一般人,甚至怒斥本小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真若此,本小生也只好投降:您可能是亘古以来最伟大的圣人。说不得本小生要抱个蒲团扑通一声跪在您的面前拜上又拜,称颂您无边无量之功德,因为您比佛陀还慈悲、无私。佛陀都说,他自己是自利利他、自觉觉人。佛陀老人家的意思很简单,您别跟我整虚的,好好做事,哪怕把帮助您成功的经验贡献出来,帮助到其他人,您都可以成佛呢。最怕的是那些自己还没有闹清楚自己是谁,却拿着没被证明有用的知识到处忽悠,骗完自己骗他人,那可真是要“堕入恶道”。
因此,扒掉“利他”发心的外衣,我们发现:一切的“利他”发心,都是利己。任何人所做的所谓好事,本质上都是在利己角度下的最佳选择。
下一个问题是:做好事还需要资格吗?
做好事,前提是你会做事。如果连事情都做不好,怎能奢谈做好事?你连自利都没整清楚,就想利他?就像一个人连自己都管理不好,却满世界嚷嚷说要拯救全人类,这样的人你肯定会认为他疯了。
受传统教育的毒害,我们培养了一群高分低能的怪物,会说的越来越多,会做的却越来越少,那些满嘴改写历史、改变人类的家伙们最后留给社会的往往是累累伤痕。
老子说,妄作,凶。很多时候,不做事比做事更难,因为要降服你那蠢蠢欲动、想“做点好事”的心真是太难了。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原本可以自行调节的事情,你一介入,却变成坏事了。比如夫妻两人吵架,本来小事一桩,但经众多“好心人”一劝,说不得就要闹上离婚呢,所以老子常告诫我们要无为,切忌妄为。
因此,在学会做事之前,你是没有资格做“好事”的,因为做好事的难度要远远大于做事的难度。
若是不信,本小生接下来给大家讲一则历史故事:
春秋时期,鲁隐公去世的时候,嫡子姬允还是一个婴儿,贵族们就推举他贤能的哥哥姬息姑继位。姬息姑很忠厚,常常自言自语说:这个宝座是我弟弟的,等他长大,就让给他。姬息姑在位12年,姬允已经十多岁了,姬息姑在郊外建别墅,准备退休后在那里隐居。怎想就在他决定退休的那一年,大臣姬翚(同灰音)向姬息姑要求当宰相。姬息姑回答说:“我弟弟马上要上台了,你不妨直接求他。”姬翚误会了他的意思,于是献计说:“古人说利器在手不可给人,你弟弟年龄渐大,恐怕对你不利,不如把他杀掉,以绝后患。”姬息姑大吃一惊:“这是什么话,你一定疯了。别墅完工,我就退休。国君的位置是我弟弟的,我岂可有非分之想。”姬翚立刻发现自己已经坐到火炉口上,一旦姬允即位,听到他有这种阴谋,他就要掉到火炉里了。于是他乞助于恶计,乘夜告诉姬允说:“主上见你长大,今天特地唤我进宫,教我杀你。”但他保证说:“我当然不会做出这种肮脏龌龊的事情,不过如果你打算自救,只有先下手为强。”姬允感激涕零说:“我幸而不死,一定请你当宰相。”姬翚大喜若狂,率军突袭皇宫,杀掉姬息姑。
这是《中国人史纲》里面记载的一则真实史料。每次读罢,本小生都恨不能重重的击一下姬息姑老人家的榆木疙瘩般的大头,呵斥一声:不会做事就别妄想做好事,把自己的小命丢了不要紧,累及家人、同僚、亲朋好友罪过就大了。这位姬先生自己笨不要紧,让这么多人稀里糊涂的陪着他一起死,好事做成“罪大恶极”,却也是奇葩。
可是,这种奇葩,不仅历史上有,当今更多。话说前几天有则新闻,大概讲深圳某个区的交警同学突然勤快了一下,拿着“牛皮纸”到处贴,结果把一条街违停的小车全贴了个遍。结果招来众怒,车主们把交警层层围住,说是小区里面根本没有停车位,只能停在路边,而之前7:30必须开走的规定不合理,要求延时。交警经过“认真”的调查,发现情况属实,遂撤销罚单,结果警民和谐共处,春风暖人心。
新闻报道大概是想表扬交警同学人性化的执法,我看到的却是交警同学们糟糕透顶的做事能力。
一是随意立法。虽说现在的立法都要经过调研、讨论、修正,往往几次修改之后才能出台,但是个人都知道,长官意志在其中所占的比重不说有100%,也有70%,所谓的立法流程更多是走个过场。因此,立法的随意性和“情怀性”随处可见。随意立法带来的后果就是无法执行,这已然成为一道啼笑皆非的风景线。比如前两年出台的奇葩法律:行人穿马路罚款,公厕中尿歪了要罚款等等。
二是选择性执法。天朝最怕的就是发生群体事件,各级父母官们最怕的也是这个,因此一旦牵涉到人群的事情,天朝最后基本都会让步,比如医疗纠纷、拆迁事件等等。这样一来,本来一些堂堂正正的事情也搞得好像见不得光一样。
平心而论,交警同学何尝不想把违停问题处理好?可是不会做事,反而弄巧成拙。俗话说法不责众,但这指的立法,如果一项法律导致80%以上的人违法,那么这项法律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而法律一旦制定,就要坚决执行,绝不能在此时“法不责众”,否则就是变相的鼓励大家违法。交警同学在执法阶段的退让实际上教给大家的就是:你闹啊,你不闹肯定被罚,闹得越大,你的好处就越多。可是一旦群众闹起来,交警同学又一脸无辜样:群众的觉悟太低了,警察不好当!他们不知道,真正让他们难做的不是别人,恰恰是不会做事的自己。
最后我们来总结一下:第一,好事,就是“利他”的事,无论有心无心,只要事实上“利他”就行,与“逼格”无关;第二,好事,必须好人做,好人就是会做事的人,会做事才能做好事。
如果你连做事都不会,就别瞎掺和了,赶紧洗洗睡吧。
来源:白衣无剑(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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