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视“狗闹”!鄙视现场警察!


 鄙视“狗闹”!鄙视现场警察!

4月22日晚,陕西,一辆运狗货车被20多名爱狗人士在高速上拦截,货车被逼进汉城服务区。由于相关部门均称无权处理此事,事发双方在服务区僵持十几个小时。直到昨晚,货主程某与爱狗人士达成协议,将153条狗交于志愿者团队处理。(4月24日《华商网》)

在天天高喊“依法治国”的今天,有一种现象始终困扰着我,那就是不断出现的各种“闹”剧。比如出现医疗纠纷后患者亲属殴打医生、砸烂医院的“医闹”;房价下跌后业主要求退款,不达目的就砸烂售楼部的“房闹”。而最可恨的,则是那些在高速公路上非法拦截正常行驶的运狗车辆、在城市阻止合法经营狗肉销售的“狗闹”们。

笔者之所以将这些“闹”与依法治国相提并论,就因为相关部门在处理这些“闹”的时候,总是无视法律的硬性规定,极少能依法严肃处理制造、参与“闹”的当事人,导致法律无法起到保护正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作用,最终结果是纵容更多的人去“闹”,社会更难安宁。

笔者一直旗帜鲜明地谴责那些明显违法的所谓“爱狗人士”,并对某些警方在处理高速公路拦截运狗车事件中的“不作为”表示鄙视!三年前,笔者在《昆明拦狗”违法,警方不能视而不见》一文中,就详细表达了鄙视“爱狗人士”的理由,现简要说明:一是“爱狗人士”同样吃猪肉、牛肉,吃鸡、吃鱼,他们声称保护小动物,纯粹是扯淡;二是“流浪狗”都是由所谓的“爱狗人士”一手造就,多数“爱狗人士”其实是实实在在的“伪君子”;三是没有众多的“爱狗人士”,就没有那么多的狗,“爱狗”是让狗受虐待的最主要原因;四是很多“养狗人士”不尊重人类却异常尊重狗类,有“人不如狗”思维;五是多数养狗人不愿意办理“养狗执照”,不愿意给宠物狗定期打防疫针,不愿意收拾宠物狗的排泄物,甚至不愿意采取措施防备宠物狗对路人的威胁,极不道德,实为“伪爱者”。六是“爱狗人”无视法律,违法拦截私人财物,无法无天。

针对此次拦截事件,网友的一条评论更是令人震惊。在《凤凰网》该文的众多评论中,谴责“狗闹”的占据着绝对多数,而其中一位网友的留言,引起了我的特别注意。这名显示“凤凰网广东省广州市网友:山川锣洪”的网友留言道:第四张带墨镜男子就是去年在玉林自导自演虐狗人士的狗托,栽赃给玉林人还爱狗人士呢卑鄙!

笔者搜索“玉林自导自演虐狗人士”,发现《广西玉林狗贩虐狗逼爱狗人士高价买狗》一文中的虐狗男子(下图)与第四张带墨镜男子(上图)真的很像。如果果真是同一个人,那也太肮脏了。也就再次证明,这些“爱狗人士”其实就是“狗闹”。


非常遗憾的是,“狗闹”在全国频频发生,但却从未听说有对那些无视法律,在高速公路上非法拦截正常行驶车辆,恶意干扰市场经营、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狗闹”们依法实施处罚的消息。

就该案而言,虽然这些狗没有检疫手续,但也应该是运狗车下高速后由检验检疫部门核查、处理,“爱狗人士”最多也就拥有举报的权力。而“现场维护秩序”的六村堡派出所民警显然“不作为”。因为“爱狗人士”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正常行驶的运狗车辆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警察理应及时予以制止,依法保护运狗车安全驶出高速公路,并对非法拦截责任人实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而第九十九条第八款规定,“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这些警察不但未能依法保护车辆的正常行驶,反而保护“狗闹”们活生生地掠走了车上的153条狗,如此警察,我只能表示强烈的鄙视!

为防止“狗闹”事件再度发生,我希望此事能引出社会更多的发声:鄙视“狗闹”!鄙视现场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