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工商局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合并


 平昌县工商局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合并
根据中共平昌县委、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昌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平昌委发【2015】4号),组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4月2号16时会议,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能整合,组建平昌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职责涵盖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主要是: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法依规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入市主体资格的审查、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
4、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维护各类市场公平竞争的经营秩序。
5、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承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6、担当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使命感;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
7、负责管理计量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8、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广告用语的规范化和查处商标、广告,侵权、违法行为。
平昌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将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促进有序化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重心同时,面向社会作出四项承诺:
一、给力市场监管。以保障全县各类市场有序化发展,做到: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二、推进优质高效服务。简化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一审一核”制。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减免各类收费项目。开辟“下岗职工绿色通道”、“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通道”等快捷服务渠道。严格执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为企业减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严格依法行政。统一挂牌上岗、规范着装、亮证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受理投诉举报。
四、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软环境中的有关政策,积极招商引资,引进有规模的企业,长远规划、优化环境、科学监管,促进全县市场经济又好又快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