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美、日、欧等国家在注重提高传统能源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同时,均把新能源技术与产业作为战略突破口,希望尽快形成新增长点以应对目前的经济危机。以电动汽车为龙头的电动机械的研发,以节能减排为中心的先进能源文化日益成为新能源领域的热点。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号召进一步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在能源革命进程中,律师不仅面临多重挑战,同时也将获得巨大的发展机遇。
新能源革命主要是指要摆脱对煤炭和油气等化石能源的依赖,寻找其他可以替代这些化石能源的新能源。能源革命就是要建立一个全新的能源体系,这个体系涵义广泛、内容很多,包括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燃料等新型可再生能源,也包括已经比较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如大型水力发电等,更应该包括新能源中的核能。除此之外,新能源体系还应该包括许多通过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开发对传统能源甚至化石能源的再利用。新的能源技术包括能源的高效、综合利用技术以及节能技术(如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等),这些都成为新能源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新能源革命时代能源技术与产业发展新动向
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美、日、欧等国家在注重提高传统能源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同时,均把新能源技术与产业作为战略突破口,希望尽快形成新增长点以应对目前的经济危机。此外,以电动汽车为龙头的电动机械的研发,以节能减排为中心的先进能源文化日益成为新能源领域的热点。世界各国均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延缓能源危机,减少环境污染,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提高传统能源能效。据国际能源署提供的数据,目前全世界发电量中近69%来自煤炭、天然气和石油等传统能源,可再生能源发电占近18%,核电占14%。提高传统能源的发电效率是今后各国努力的方向。
二是发展可再生能源。这种能源的优点是清洁、安全、储量丰富,基本可以满足需要,目前的不足是成本高昂。
三是推广智能能源。智能能源技术是近年来兴起的利用传感技术、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等合理安排能源生产、输送和使用等环节的新技术,利用它可大大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在智能能源技术中,智能电网技术已获初步进展。
总体而言,新能源革命时代能源技术与产业发展表现以上三方面新动向,即传统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新能源行业的开发以及能源传输、配置、消费过程的智能化。这三方面的发展既是整个能源供应系统的提升和有效补充手段,也是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措施,是满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最终能源选择。
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先进能源消费文化的推广
从国家面临的长远能源形势来看,要从根本上解决能源危机,除了促进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之外,还需要构建先进的能源消费文化。先进的能源消费文化对于应对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至关重要。一般而言,能源结构转型较快与新能源产业发展迅猛的国家同时具有先进的能源消费文化,欧盟在新兴能源领域的领导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在能源理念和消费文化上的先进性。
借鉴目前国际上应对能源危机的举措,先进的能源消费文化应包括能源为本、科技引领、人人共享、节能减排的基本理念。
先进能源消费文化必定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为前提,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其落脚点在于加强研发和推广节能技术、环保技术、低碳能源技术,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能源结构转型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继续推动并参与国际合作。
三、新时期法律服务业务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处于世界第二位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然而,在中国对能源表现出极大需求和能源行业大力发展的同时,中国的能源立法却未能跟上中国能源行业发展的步伐。长期以来存在以政策为主导的规制模式,律师在提供相应法律服务中必须对行业特点和最新政策有较好把握,特别是国家能源结构从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大力调整时期,核电、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减排、碳交易等已逐步发展成为新兴业务板块,律师业务随之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众多挑战。
首先,从核电未来发展空间来看,由于石油、煤炭、天然气等传统能源在未来面临枯竭,研发从根本上替代传统能源的新能源是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的重大攻关项目,其中核能成为研发重点。虽然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后核电发展速度放缓,但是由于外部环境和本身资源条件的要求,核能在许多国家还将继续发展下去,特别是在高安全性利用上还有巨大的潜力可挖,发展前景良好,也为律师提供了新的法律服务空间。在核电项目开发全过程,专业律师可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为核电项目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参与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资采购、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等合同文件的起草和审查;核电项目主要设备采购、工程总承包等重要合同的谈判;协助制定和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及合同范本;参与合同履约过程管理,防控法律风险;提供工程法律培训,开展项目法律风险评估、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等。
其次,从建筑节能与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建筑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1/3,在能源总消费量中所占的比例已从上世纪70年代末的10%,上升到近年的27.45%。国家建设部科技司研究表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我国建筑耗能比例最终还将上升至35%左右。由此可见,建筑节能产业势必成为整个节能产业的重点领域。目前,合同能源管理(EMC)作为一种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特别在建筑节能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由于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需要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风险和成本大部分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在整个合同能源项目的实施中,法律服务机构可接受节能服务公司或用能企业委托,为他们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法律服务。具体包括:为节能服务公司、用能企业等提供政策咨询,介绍国家及地方补贴政策;协助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资格审批备案;接受节能服务公司委托,就用能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沿革、法律潜在风险等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协助节能服务公司申报项目,起草政府要求的各类文件,监督规范项目各实施环节,协助项目通过政府验收;为节能服务公司或用能企业设计项目合作模式、项目融资方式等,起草修改各类项目合同文本;为节能服务公司或用能企业进行项目风险论证和项目实施风险防控;处理项目纠纷,代理诉讼案件。
其三,从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光伏发电的发展来看,根据国家能源战略与相关规划,可再生能源项目将长期成为受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的对象。为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国家财政部、住建部共同颁发了《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2006年6月1日实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也明确将可再生能源发电作为绿色建筑评价的优选项,可再生能源推广过程中相关法律服务也势必得到进一步扩展。以屋顶光伏发电行业为例,2009年起,财政部会同相关部委印发为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示范应用多次发文,对“金屋顶”、“金太阳”示范项目提供国家财政补贴,带动了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国内市场的发展。在示范项目申请和执行过程中,由于示范项目的申请获批受政策影响较大,需要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合规审查服务。除了常规的合同法律服务之外,屋顶太阳能发电示范项目在EPC总承包模式或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存在不同的法律风险点,律师需要从现有政策、项目本身条件及未来发展趋势出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意见,为企业在税款抵扣、合同拆分、节能量审定等方面提供实务操作建议。贵阳律师www.tjm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