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土鸡、十几个山核桃、一碗甜食(面条)……这些看似普通的东西,都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百姓沉甸甸的心意,是要感谢他们的大恩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首批志愿者律师,济南法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行进。
2009年7月30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上,张行进作为山东4名律师之一,郑重宣誓,远赴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开始为期一年的志愿者工作。
“4年多来,我从未忘却曾经志愿服务的云南梁河,更牵挂那里淳朴的乡亲父老和我曾经援助过的当事人。”张行进回忆说。
2009年8月,德宏州梁河县关璋村,张行进服务的其中一个村寨,年均收入不足千元。一天清早,57岁的阿昌族农民曹某急匆匆跑来找到刚到梁河不久的张行进。原来,1982年包产到户时,曹某分得一片山林,与邻居的相邻,以小溪为界。经过雨水冲刷,当中泥土逐渐聚积形成空地,曹某便在上面种植树木和农作物,而邻居却要求归还土地,恢复山林,双方矛盾越积越深。
张行进立即和当地司法所同志徒步翻越近两公里的山包,现场丈量、勘查、画图,了解具体情况后,再次来到关璋村找到双方,耐心细致地讲事实,摆道理。经过5个多小时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对争议的地界一家一半,互不追究,用3天时间化解两家近30年的纠纷。曹某高兴地给没来得及吃午饭的张行进和司法所同志,煮了碗平日里自己舍不得吃的甜食,被张行进婉言谢绝。
就这样,连语言不通、水土不服、蚊叮虫咬等问题还没解决,张行进便完全融入在这青山绿水、淳朴百姓中。
在张行进眼里,不管接的是普通案子,还是法律援助案子,他都同样用心、同等对待。尤其是对于前来求助的弱势一方,他总是尽可能在法律范围内为其争取最大权益。他日记本的扉页上有这么一句话:“我是一名多年受党教育的党员,一名执业律师,一名志愿者,党和国家需要我,人民群众需要我,我就要到那里去,这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3年4月的一天,单身女士刘某来到山东省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站,找张行进帮忙。
原来,刘某与其前夫未婚同居并产下一女,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离婚时双方协议书未涉及孩子监护和抚养权问题。刘某现因生活极其困难找到前夫,前夫却不承认女儿为亲生,拒不支付抚养费。张行进当即受理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与承办律师迅速展开调查,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当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参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等实际情况,依法判决刘某前夫按月支付相应抚养费。
“没想到我没钱也可以打官司,更没想到律师这么认真负责任。”刘某激动地说。
“等家里病人好了,我一定到济南看你去。”那是3年前,老张冒着高温酷暑替安徽籍农民工讨回拖欠救命工钱,工友们返程临别时满怀深情的话语。
2011年夏,张行进所在的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站接到7位安徽籍农民工请求法律援助的电话。原来,他们都在济南市商河县某学校做木工,由于其中两人患重病回家住院治疗急需用钱,多次找包工头要求结算工资,却被以各种理由回绝。
张行进挂断电话后立即驱车赶到商河,和工友们一起来到商河县建委清欠办,与包工头交涉。因为双方矛盾较深,对有关事实各执一词,他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劝说双方以求一次性解决问题,免得让农民工兄弟往返奔波。经过6小时调解,包工头同意一次性付清拖欠的劳务费。张行进一天没有顾上喝一口水吃一口饭,等开车回到济南已是夜里十点多了。
几年来,张行进和他的团队先后在学校、乡镇、街道社区设立10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多次组织法律援助进社区、送法下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50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62件。为3000多名山东大嫂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担任其法律顾问。贵阳律师www.tjm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