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5月25日20时左右平顶山市鲁山县城西琴台办事处三里河村一老年康复中心发生火灾,截至26日凌晨4时30分,抢险人员共抢救出44人,其中:38人死亡、4人轻伤、2人重伤。
据悉,这家养老院接收的大多是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也就是说,任何一点危险,都有可能对他们造成人身伤害和生命危险。要想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就必须从细节入手,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然而,事实却完全与这所养老院不相符,不仅房屋皆为铁皮板房,亦即铁皮屋墙体夹层多由泡沫板填充,俗称“铁皮泡沫屋”,极易燃烧,而且很多地方已经出现电线老化等安全隐患。可是,在有关方面的年检中,却都是合格。
作为这家民办养老院的投资者——范花枝,创办这家养老院,毫无疑问是为当地老人做的一件大善事。然而,善事却没有产生善果,反而酿成了一场惨案,导致38名老人死于火灾,不能不说是一场悲剧。
按照安全事故处理以及刑事诉讼等的相关规定,范花枝已经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是,这场惨案的责任,显然范花枝一个人是无力承担,也是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来承担的。要知道,从“铁皮泡沫屋”到电线老化等,都是经过当地政府及有关方面检查、检验过的,是合格的。也就是说,其中的风险隐患,是没有被相关职能部门所认识的,才直接导致了这场惨案的发生,也使得原本是想为老人多做些善事的范花枝,反而成为了罪人。
也许,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同情范花枝,但是,却完全有理由对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出质疑,为什么这家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养老院,能够在每年的年检中都获得通过,为什么电线老化的问题,有关方面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当地还有多少类似的养老院、幼儿园、学校等存在类似的安全隐患。
勿需多说,惨案发生后,当地政府一定会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养老院、幼儿园、学校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可是,又是用怎样的代换来的呢?为什么早不作检查、早不要求这些养老院等进行整改呢?难道非要用这样的惨重代价才能换取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一点良知吗?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无非是调查、取证、问责等早已熟透了的程序,所不同的是,问责到何种层面、哪些人。可是,所有这一切,能挽回38位老人的生命吗?能让失去亲人的家庭感到心安吗?将老人送到养老院,目的就是想主此起彼伏从头有一个相对幸福的晚年,谁知晓却发生这样的事、出现这样的结果,对谁能够交代?
也正因为如此,对鲁山惨案的责任追究,就决不能只把目标锁定于直接责任人——范花枝,而更应当扩大到所有与之有关的部门和责任人。要知道,如果不能让具有职能要求的部门和责任人感到痛楚,谁也无法保证,还会继续发生类似案件,甚至更为严重。所以会发生,就是对责任者的处理太满足于容忍了。因为,鲁山惨案的真正责任者,并不是范花枝,而是当地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只要他们稍稍有点责任心,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惨案,范花枝也不要成为罪人,不会出现善举没有善果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