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4年全国平均工资主要数据:全部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9969元。(《北京青年报》5月28日)
今年3月20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201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
这就是说,2014年中国人均工资近5万,是指有据可查的在职人员。而人均收入只有2万,则包括在职人员或无业人员,也包括所有城乡人员。这两个数据混在一起,很难搞清楚中国人真实的人均收入,人均收入数据长期以来都是如此,毫无疑问会影响政府一系列涉及收入分配改革的政策。
联合国计划开发署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占人口总数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则高达50%。由此可以计算出,中国20%的最高收入群体的平均收入和20%最低收入群体的平均收入之比值是10.7。同样的数据,在美国是8.4,印度是4.9,俄罗斯是4.5,而日本,只有3.4。这意味着,中国现在已是世界上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
初次分配中,中国劳动者报酬占G D P的比重由1992年的54.6%下降到2011年的47%左右,明显低于世界平均50%-55%的水平,而美国该项指标早在19世纪就达到了50%。城乡差距,2005年中国是3.22倍,2009年就扩大到3.36倍,绝对差距首次超过一万元。目前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处于历史最高水平。东部与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也没有扭转迹象,仍在持续扩大中。
从2002年到2012年中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而国民收入年均仅增长13%。在同一时期,美国的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86%,美国国民收入年均增长3.95%;韩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6.6%,而国民收入年均增长6.4%。西南财经大学2011年取样8,000户家庭做的一项社会调查结果显示,中国10%的家庭控制了整个中国86.7%的财富。而从金字塔顶到塔底,其间的贫富差距就不言而喻了。
贫富悬殊必然导致尖锐的社会矛盾,特别是贫富悬殊逼近社会容忍底线之后。一个国家的基尼系数是判断收入分配是否公平的重要指标,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贫富差距的警戒线,大于这一数值容易出现社会动荡。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上世纪60年代,中国基尼系数为0.17到0.18,上世纪80年代为0.21到0.27,从2000年开始,中国基尼系数就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
主要发达国家的基尼指数在0.24到0.36之间,美国2007年为0.45,2013年为0.42。目前全球基尼系数最高的地方是非洲的纳米比亚(0.70).2001年以后香港达到0.525,2006年高达0.533,2012年更高达0.537,香港成为已发达国家中贫富悬殊最严重的地区;即使把发展中国家包括在内,香港和新加坡的贫富悬殊也十分严重,仅次于萨尔瓦多、哥伦比亚、智利、危地马拉、巴西、南非以及一系列非洲国家而排名倒数18位,台湾2010年官方的基尼系数为0.342,2013年学者计算为0.36;日本、韩国、欧洲等民主国家的基尼系数均低于0.4。
国际上常用基尼系数定量测定社会居民收入分配的差异程度。认为基尼系数低于0.2表示收入过于公平;而0.4是社会分配不平均的警戒线,故基尼系数应保持在0.2~0.4之间,低于0.2社会动力不足;高于0.4,社会不安定。中国改革开放前的基尼系数为0.16(是绝对平均主义造成的),2007时已经超过警戒线0.4达到了0.48,但目前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0.7。由于部分群体隐性福利和灰色收入甚至腐败泛滥,中国实际收入差距比这个数据还要高得多。
中国基尼系数已高于所有发达国家(如日本基尼系数仅为0.23)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这意味着未来中国面临着一系列社会问题,进而造成社会动荡甚至威胁政权稳定。而维稳经费飙高被外界解读为中国最大的威胁不是国外,而是国内,但尖锐的社会矛盾并没有随着维稳经费飙高得到有效化解。
过去三十多年来,除了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资本市场制造一大批富豪外,还有一大批靠“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暴富的权贵和掮客。凡是熟稔政府公共投资的都很清楚,大凡政府操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各类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其腐败寻租成本一般都在20%以上。自2009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中国政府主导的4万亿投资项目和各级政府以及银行配套的30多万亿投资中,至少有6万多亿通过不同渠道,流入了大大小小的权贵和掮客私囊之中。
所谓人均工资抑或收入水平并不能反映中国的真实状况,中国迄今为止仍有一个庞大的低收入群体,数以亿计的人处于联合国认定的绝对贫困范围。民政部曾有数据显示,中国城市低保对象2282.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237.2万人,农村五保对象553.2万人,国家优抚对象623.3万人。这四类国家保障对象将近9000万人,加之900多万的城镇失业者,低收入群体已近亿人,占全国人口近8%。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曾发布《中国城市发展报告聚焦民生》,称中国城市贫困人口数约为5000万人,5000万也是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6.6亿城镇人口的近8%。
1985年,中国将人均年纯收入200元确定为贫困线,2009年这一标准提高为1196元,2012年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26年来增长约11倍;而在此期间,中国GDP由9016亿元增至42万亿元,增长46倍。
中国贫困线标准的制定,长期都依据每人每天摄入热量2100大卡路里来推算。1985年首次测算贫困线时,在基本温饱的测算体系中,食品消费占到60%,而在1997年调整时,食品开支比例高达85%。从很大程度上说,中国贫困线仍只是一条保障吃饭权的贫困线。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定的标准是,日均消费低于1美元属于“绝对贫困”,日均消费低于1.25美元属于“贫困人口”。2009年,中国新贫困线标准提高到1196元后,中国贫困人口从2008年的1479万增至4300多万人口;如果按照联合国的标准计算,贫困人口的数字在2亿左右。
中国人对工资或收入差距悬殊极为不满,这种不满既包括党政事业机关人员与国有垄断企业职员与大众的收入差距,也涉及到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更包括每天支出在1美元以下的贫困阶层以及遍布城乡的失业者与未充分就业者之间的收入差距。
中国长期存在的人均工资或人均收入偏差,几乎都是政策不公造成的,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下力推进收入分配改革政策,更需要既得利益集团向全民让利,才能使全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