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对三农意义重大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未来三年以及十年的发展目标,提出包括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等在内的11项重点行动,并就做好保障支撑进行了部署。《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此次指导意见的提出,有两处涉及三农问题,分别是“互联网+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商”,对于和三农息息相关的现代农业建设、电子商务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从本质上看,“互联网+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商”是深入推进农村信息化战略中关联密切的两个方面。

  一方面,意见要求用“互联网+”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用互联网工具、思维、方式来提升农业的经营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它可能就体现为智能农业、农业的物联网、农业物联网建立,完全的可追溯的系统包括现在说的农业大数据等,互联网对于这些促进是很明显的。通过互联网对于现代农业的改造之后,农产品现在生产会更加的数据化、标准化、安全化为下一步产销直接对接奠定基础。

  另一方面,《指导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包括解决农民在农村的电子商务消费问题,就是农民在农村也能淘宝;同时很重要的是农产品不出村就可以上网销售的问题,农产品要出去;还有农资要下乡的问题。

      在当前农业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互联网+”既能促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也是农业现代化进入新阶段的最好推动力,实现了“互联网+现代农业”,也就为“农村电商”发展奠定了基础。

  可以看得出农业信息化到了互联网时代的一个完整层次:第一个层次,通过互联网完成了对农业生产端的改造;第二个层次,用农业互联网改造了农产品的销售端;第三个层次,通过互联网基础上的大数据就可以把农业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环节通过“接二连三”实现第六产业,即通过互联网把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完全串联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通过这一系列化,整个农业信息化也终于在互联网时代破题了。原来说的农业信息化是政府单向往下推,村上都设了信息站,但因为农民没有成为应用的主体,农业数据化、生产智能化等没有实现,单向信息化就暴露出很多缺陷。现在,国务院提出“互联网+”行动,就标志着我们农业现代化向新阶段更进一步了,互联网已经成为目前最好的推动力。

  (二○一五年七月五日)

  【首发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乡村之声频道2015年7月6日《三农中国》栏目,链接:http://country.cnr.cn/gundong/20150706/t20150706_5190862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