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栋梁被查与天津燃爆有关吗?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杨栋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据笔者的不完全统计,杨栋梁应为“十八大”之后查处的第123名省、部、军及以上级高官(最新消息,兰州军区联勤部原部长张万松被调查),地方上被查出的第82名高官,也是今年以来查处的第25名地方高官。同时,杨栋梁作为“十八大”以来中央部委、总局被查的第一个“一把手”,也是遭查处的第9名正部级官员,此前8人分别是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申维辰、白恩培、何家成、朱明国、周本顺。此外,杨栋梁还是“落马”的第6名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此前被查的5人分别是蒋洁敏、李东生、杨金山、令计划、周本顺。
作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的杨栋梁,正值“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救援期间被查,人们很自然地将其被查的原因与这起事故挂起钩来。应该说,此次天津危险化学品仓库燃烧爆炸事件,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惨烈的爆炸,瑞海国际物流公司的货场内共存有3000吨左右危险品,除了已知的700吨氰化钠外,尚有硝酸铵800吨、硝酸钾500吨,以及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钛、甲酸、乙酸、氢碘酸、甲基磺酸、电石等多种化学品。截至8月17日9时,此次爆炸已致114人死亡;失联人数70人;住院698人。
实际上,“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发生几个小时后,杨栋梁就出现在天津。从13日凌晨陪同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到现场察看情况,以及随后陪同副总理刘延东、总理李克强,直到17日晚参加郭声琨在天津主持召开的天津抢险救援指挥部联席会议。
杨栋梁昨晚肯定没有想到这么快就遭查处。但发生如此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作为主管全国安全生产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理应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如果是在发达国家,主要负责人一般都会引咎辞职;即使在中国,也有部长级官员为此引咎辞职的案例,比如1979年11月发生的“渤海二号”沉船事故,造成7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700万元,时任石油部部长宋振明就主动请求接受处理,最终被解除石油部部长职务,国务院主管石油工业的副总理康世恩也因此受到记大过处分。
毫无疑问,“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严重程度已远超过“渤海二号”沉船事故。在人员伤亡数量上,最终估计是成倍的关系,而且还有更多的受伤者,部分重伤者将承受未来人生无法解决的痛苦;造成的经济损失方面,更是数十倍甚至数百倍的关系;而未来在环境修复方面需要付出的代价,恐怕一时还难以估量。因此,杨栋梁即使没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在处理完这件事后引咎辞职也是理所当然,而且也是政治文明的需要。
而另一个可以挂钩的是,杨栋梁2012年5月担任安监总局局长前是长期在天津任职,并于2001年3月被提拔为天津市副市长,2009年5月又升任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杨栋梁还曾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曾负责处置津南宜坤化工爆炸等重大事故。
而此次爆炸事故背后人际关系的复杂性也已露出端倪。比如在事发6天后才确定救援总指挥,笔者在《关注天津爆炸,不忘陕西山体坍塌》一文中曾进行过分析。部分事项的处理扑朔迷离。比如官方在通报“天津爆炸涉事公司瑞海公司董事长等10人被控制”的消息时,点名道姓了9人,包括此前已“大名鼎鼎”的只峰、李亮,可十分奇怪的是,竟然有一人被称“李某某”。
两年前网上热议的“李某某”,那是因为他涉嫌犯罪的时候未成年,如今瑞海公司的李某某难道也是未成年人?
应该仅仅是巧合。杨栋梁作为正部级官员,昨晚还在救援,今天中午就“落马”,应该与此次爆炸事故没有直接关系。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对此次爆炸事故的问责,将绝不会再搞“罚酒三杯”那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