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说中国古代的野合风俗
读过史记的人都知道,圣人孔子的生命来源于古代野合风俗,那么古代的野合风俗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远古时期,地广人稀,人类生产力低下,无论是打猎扑鱼,还是耕田做活,还是抵御自然灾害躲避野兽侵袭,人都是一种极为重要的资源,只有凭借众多的人力,才能凭借强大的力量战胜一切困难,获得必要的食物,必要的生活生产资料,人的合力过于小时,很多事情是办不好办不成的。人的体力又是当时最重要的生产力,人口的数量是关系到国家是否强盛的第一要素。古人认为,人受命于天,天性灵异,固超然异于群生,入有父子兄弟之亲,出有君臣上下之谊;会聚相遇,则有耆老长幼之施;粲然有文以相接,欢然有恩以相爱,此人之所以贵也。生五谷以食之,桑麻以衣之,六畜以养之,服牛乘马,圈豹槛虎。是其得天之灵,贵于物也。人是天地间的精华所在,人是万物的灵长,人是世界的主人。因而在古代历代都对人类自身的繁衍极为重视,尤其是在人类需要协同进行生产大裂抵御自然灾害的远古,人类更是有着极为强烈的生殖崇拜,多子多福是一种很有影响力的思想,也是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男女两性结合,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前提,人口的世代更替,总是在性结合形式中实现,性行为对种的蕃衍和体质优劣的直接影响,人类在长期社会交往实践中,逐渐有所觉察和认识,因此在自然淘汰的选择原则下,婚姻行为规范得以慢慢形成和日益完善,由此产生的各种婚姻制度,为人口再生产提供了社会的保证。在中国古代,人们相信“天人感应”,这种观念影响人们的性行为,许多男女实行野外交合。“天人感应”是中国古人对宇宙和人的相互关系的一个最根本的看法,古人十分重视世界万物都要和谐相处,平衡相应,即人和人要和谐,男和女要和谐,大自然和人也要和谐。风调雨顺是大自然的和谐,男欢女爱是人间的和谐,大自然的和谐会影响到人间的和谐,人间的和谐也会影响到大自然的和谐,而和谐的标志就是阴阳合一,关系平衡。《易经》里有句很有名的话:“天地茵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只有天和地、男和女、阴和阳平衡、协调了,世界万物才得以欣欣向荣,蓬勃发展。古人把性交譬为“云雨”,这是因为他们把女子的肚腹看成是土壤,把男人的精子看成是种子,如果没有云和雨,自然也就没有收获。同时,秋天是收获的季节,自然就成了分娩的最佳时机。分娩最好在野外进行,因为这样可以收纳天地之气,使得分娩顺利;同时,分娩又有利于使土地肥沃,得到丰收。原民在由渔猎阶段过渡到农耕阶段后,越来越认识到土地的重要性,因此将男性生殖器与土地联系在一起,将男根的象征物称为“田祖”、“田主”。这种关系扩大为天和地、阴和阳,于是男女要交合才好,才是事物的生机。这便是所谓的“天人合一”的一种表现。原民认为野合——野外性交,可得天地之气而有益健康,同时有利于谷物生长,因此经常在桑社里组织自由交媾。在这个场合中,男女放怀无忌,无分老幼,纵情交合,慢慢地就形成上自天子、下自庶民都认可的集体活动。据《礼记·月令》载,凡到仲春之月,候神鸟都飞来了,天子一定要亲自率领后妃嫔娥,抬着猪牛羊等上等供品,祭祀太阳神,还要将象征男女性交的弓箭供奉给高媒神。有桑社就有桑林之舞,在这种舞蹈仪式中,男女双方都可以放肆地挑逗对方,求得对方的回应。相近于桑林之舞的还有万舞,这是为了纪念女娲这个媒神而设立的“高媒之祀”典礼中一个活动。春秋时楚文王死后,其弟子元想追求寡嫂,就跳“万舞”来挑逗她,可见“万舞”中性意味、性刺激是相当强烈的。
野合会,是一种在山东等地的商族中广为流传的男女郊外野合的婚配风尚,是一种在万物复苏的春天,为适龄男女提供恋爱做爱机会的大型民间节会,鼓励生育,就成为当时官方的一项既定方针、基本国策。设立“媒氏”机构,强制大龄未婚男女参加一年一度“仲春之月”的“会男女”活动,是“打造”一个促进人口增长的“平台”。目的“浮出水面”:增加人口以“极大地提升”国力。选择在“仲春之月”,明显和鼓励生育有关:古人认为春天是万物化育的季节。那时候的野合会,大都始于春分,为期一个月,具体的是在仲春时节,政府倡导组织大量适龄男女到郊外某些规定的特定地点欢会、野合。“野合”在那时是正常的、公开的、经常发生的、有时甚至是值得歌颂和夸耀的事。在诗经中,有到许多讴歌“野合”的篇章。《鄘风.桑中》,描写男女桑林幽会,女子依依不舍,直送到淇水河岸的场景;《王风.丘中有麻》吟诵女子和“留(刘)氏之子”在荒丘野地“将其来食”的美好时刻;《郑风.野有蔓草》歌唱男女野地“邂逅相遇”,不顾露水濡湿,“与子皆臧”,两相欢好的风流韵事。官方甚至把“野合”作为一项正式的婚姻制度。据《周礼.地官司徒》说:“中春之月,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媒氏)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说的是周朝制度,“中春之月”(“中春”即“仲春”,相当于现在的农历二月),由一种被称为“媒氏”的官方机构组织未婚男女相会,称“会男女”。
201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