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经济区的争夺


  说完了“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这几个区域的概念,读者朋友应该清楚了,目前各国在海洋上的争夺,主要是对“专属经济区的争夺”。换句话说,中国在南海上的争夺,就是尽量的把“专属经济区”划得接近“九段沙”。对于“专属经济区”划定是为了保障沿海国的经济利益,对于他国船只,是没有管辖权的,所以经济利益大于军事利益。不过对于他国船只在“专属经济区”的通行,也不是完全没有限制。在这里先解释一下通行权,在“领海地区”通行权叫“无害通通过权”,是指“外国船舶(主要指商船)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安宁和平及正常秩序的条件下,可以在不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同意的情况下,连续不间断的通过其领海的航行权利。”这也是领海与领土的唯一区别,就是你可以在我的监督下过境。而对于“专属经济区”和外面的公海,所有船只享有的是“自由通行权”,也就是想过就过。但《公约》中也不是对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力也不是没有一点规定,如果你的行为对沿海国在这一区域内的经济利益构成威协的话就能管。

  不管是领海还是专属经济区的划分,首先都要先确认一条“领海基线”,然后从这条基线起算。也就是说在水陆交界处先找一些基点,再将这些基点连起来。这些基点如果是在大陆上,则可把基点设在低潮线上,连起后称为“正常基线”。还有一种连法叫“直线基线”。就是把岸边的高潮时能露出水面的岛礁作为基点连起来,连的时候也可将基点设在低潮线上(前提是你得是个“岛”而不是暗礁)。例外也是有的,在低潮才露出海面的高地上筑有永久高于海平面的灯塔或类似设施,并已获得国际承认,也可以作为基点。上面这些概念看的可能有点晕,简单说就是沿着海岸线的陆地(包括边上的岛礁)画条线作海岸线,就是“领海基线”。这种画法不能太离谱,比如中国的海岸线大致是个很优美的圆弧,你不能在海南岛或台湾那弯一下,把那两个海峡做为内水。这两个岛要另外画单独的领海基线。不过大家都希望把领海基线往外多划些,选择更深入海洋的岛礁作为基点,这样可以占有更多的海洋,因此有必要做些规定。但是这种规定并不一致,对于由群岛组成的国家,两个基点间的距离一般不能超过100海里,有百分之三的基线可以例外,延长到125海里。而对于大陆沿海国家没有找到相应的规定,张召忠曾说过两个基点间不能超过24海里,但没有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款。总之这些划法不能和你本土的轮廓有太大差别,比如本身是个黄瓜形的地形,最后画出个西瓜形的“领海基线”就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