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为解决问题给领导建庙羞辱谁?


村民为解决问题给领导建庙羞辱谁?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马林村三组村民宋国安、田柏松为向办事处讨要宅基地两年未果,其在村西旁花费万元建起一名叫“清明堂”的家庙,每天烧香敬拜办事处主任,渴求尽快解决此事。该事件引发社会关注,今天上午杨金路街道办事处齐主任接受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采访时表示,以上两村民所要求的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对于宋国安、田柏松建“清明堂”烧香敬拜一事,齐主任则表示这属个人行为,他们想咋办就咋办,与我何干?(2015年9月29日中国网转自光明网)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笔者听说过群众为解决问题而上访找政府的,倒是没听说村民为解决问题而自己花钱给领导建庙,“期盼好主任为民解忧愁”。这样的“奇闻怪事”,本不应该发生在今天这样的法治社会,但却无可争辩地发生了。也许包括被建庙的那位办事处主任在内的很多人会觉得这两位村民太幼稚、太荒唐、太不可理喻了,而透过这个事件,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引起深思。

  百姓诉求不能不理会。民之所望,施政所向。老百姓有诉求、有问题需要解决,当然会去找政府、找领导,这是群众对我们的信任,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各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急群众之所急,主动回应、积极帮助解决,绝不能简单地以“不符合相关规定”或“与我何干”来搪塞或敷衍。这样做,不仅会伤了百姓的心,还会导致百姓做出一些“出格之事”。个别地方,动不动就发生群体性事件,与地方官员长期不拿群众的诉求当回事有着不无重要的关系。确实领导需要处理的行政事务很多,但是面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哪怕再忙,也得过问、也要理会,不闻不问、一推了之,是典型的不作为,当老百姓真的到了求神拜佛、祈盼神明的时候,就不是简单的笑话了。

  问题再难也要真解决。毫无疑问,解决问题、办理事情,必须合法合规,绝不能也不允许乱作为。也许老百姓提的一些诉求、需要解决的某些问题,可能在具体解决的时候,确实很难,甚至可能确实“不符合相关规定”,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对于老百姓提出的问题,再难也要想方设法加以解决。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些地方,少数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不愿、不敢面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不能、不会解决面对的矛盾和困难,只知道绕道走,甚至找各种理由或借口,不去帮助解决,导致问题成堆、矛盾积压,引起群众不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克服“畏难怕烦”的情绪,遇到问题不推不让,能解决的坚决解决,不能解决的也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绝不能敷衍塞责或故意拖着不办,那样是对人民的犯罪。

  干群和谐须除官本位。官民平等、干群和谐,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本质体现,也是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在作风建设进入新常态的今天,尤其应该呈现出干群和谐的新气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少数地方,个别官员,其头脑中固有的还是官本位思想,还不能完全放下所谓的官架子,总习惯于在群众面前摆谱,好像自己天生就是官,对于老百姓的这样那样的需求,想问就问,不想问就一句“与我何干”推得一干二净,更有甚者,将群众当作不听话的“刁民”,三不来就横加指责,动不动就封杀声音。这样做,不仅阻止不了群众提意见、找麻烦,还会让群众对党和政府失去信任,甚至引发某些群体性事件。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决反对“四风”,尤其要祛除头脑中的官本位思想,放下架子,俯下身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引领作风建设新常态,赢得群众的信任、理解、支持、点赞。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各级各地各部门各官员,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能怠慢民心、违背民意、漠视民忧,要始终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始终将群众的利益高高举过头顶,将民生实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老百姓自然会打心底里感谢党感谢政府,否则,类似建庙的闹剧还会发生。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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