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源自法授 誓言重诺千金
李华新
1月16日,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议上,新当选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宁·再尼勒、伊那木·乃斯尔丁等集体向宪法宣誓。 16日上午,新疆人民会堂内气氛庄严热烈,主席台正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高悬,十面鲜艳的红旗分列两侧。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议在此举行。(《新疆日报》)
这是新疆首次在自治区人代会上组织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我区正式实施。
宣誓台上,鲜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庄严夺目,一旁摆放着宣誓词。参加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全体代表将在这里见证一个神圣的时刻。
领誓人王永明左手抚按宣誓台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在其带领下,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右拳齐耳,郑重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誓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宣誓是人类文明的重要仪式,而与一般宣誓行为相比,宪法宣誓制度更具有独特的精神价值。现代宪法的本质特征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并“规定一个受制约的政府”。正因此,与普通国民相比,执掌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更需接受宪法的约束。从表面看,宪法宣誓只是一种仪式,但其实质却是追求宪制、民主和法治的尊荣。
将上至国家高层领导、下至基层公职人员纳入宪法宣誓之列,旨在唤醒、强化各级官员的宪法意识,促使其铭记权力源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的真理,以最终达成守宪护宪的观念共识、积聚依宪治国的精神动力。
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举行新当选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对于树立宪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促进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贯彻宪法、捍卫宪法尊严、强化责任担当将发挥重要作用。
永远记住宣誓的那一刻,在履职的时候,就会不会忘记宪法的尊严和你神圣的职责!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