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人”邓崎琳,竟违反全部六项纪律
1月8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头条”《武钢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被开除党籍》一文通报了对邓崎琳的党内处理决定,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应该说,中纪委的这个通报有不少值得关注的地方。比如官至副部级已经超过10年的央企高官,竟然“长期搞迷信活动”。通过站内搜索,发现同样有这条违纪行为的还有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白雪山。而笔者在《周永康咋甘受“国师”戏弄?》中还提到原第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周永康;原山东省副省长黄胜;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原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原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及广东省原政协主席朱明国等同样是“长期搞迷信活动”。可叹啊,这些原本高坐台上,向部属大谈特谈马列主义的高官,竟迷信到了无知的程度,这些人格分裂的高官,不倒台也真是天理难容。
通报内容中还有一处倍受关注的,则是未见此前长期规范使用的“与他人通奸”或“与多名女性通奸”,而代之以“进行权色交易”。笔者注意到,在中纪委涉及高官的通报中,7月20日通报令计划违纪违法事项时,第一次使用了“进行权色交易”,但同时还保留着”与多名女性通奸”;9月11日通报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违纪违法事项时,使用的还是“与他人通奸”;10月30日通报西藏自治区人大副主任乐大克违纪违法事项时,使用了“进行钱色交易、权色交易”。依笔者判断,今后中纪委在通报高官违反生活纪律时,估计不会再使用不够文雅的“与他人通奸”或“与多名女性通奸”了。
邓崎琳应该是十八大后被查的第7名央企副部级高官,此前7人分别为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帅廷;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孙兆学;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徐建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廖永远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天普。在邓崎琳之后“落马”的央企副部级高官还有东风汽车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朱福寿;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司献民和原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当然,担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不到半年即“落马”的蒋洁敏,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也全部是在中石油任职期间所为。因此,蒋洁敏也应该算是一名“落马”的央企高官。
通报内容最受关注的一点,则是邓崎琳涉及新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六项纪律”全部,具体内容如下:
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
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多占住房,违规领取奖金,长期占用宾馆客房供个人使用;
严重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行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受贿犯罪。
3天前,被中纪委通报的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因为没有违法群众纪律问题,因此只有“五‘毒’”。而邓崎琳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全部“六项规定”,成为第一个被权威机构认定“六‘毒’俱全”的高官,算是一个负面的“牛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