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暴力伤医事件“零容忍”的法律支持要理直气壮
李华新
暴力伤医不是个新话题,可每当有惨剧成为社会的热点时,却总还是那么令人震惊。
日前,山东莱芜一男子的女儿因病医治无效死亡,结果迁怒于医生,以砍刀砍击医生头部十余刀,以致其最终重伤不治身亡。从前几年的温岭杀医案,到去年广州医生陈仲伟被患者尾随至家杀害,几乎每年都有轰动全国的恶性暴力伤医案件出现,这也让各方呼吁高度重视医生执业环境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2016年10月12日05: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在治理暴力伤医问题上,法律不能缺席。最近一段时间,从国家层面的专项整治,到民间舆论对暴力伤医严厉声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发生在医院里的暴力绝不仅是过去以为的“医患矛盾”,其本质毫无疑问是赤裸裸的暴力和犯罪。无论背后有什么缘由,对他人生命权与健康权的侵犯,都早已突破了法律容忍的底线。
去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并通过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其中明确指出,“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有了法律的武器,能不能用好就成了新的考验。去年中国医师协会发表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其调研得到的数据表明,发生伤医事件时,院方不顾是非息事宁人和无任何表示的竟然占到了41.86%,这样的数字令人震惊。
犯罪学上有所谓的“破窗效应”,意为不良行为一旦放任不管,就会诱使他人效仿,甚至变本加厉。因此,就算医疗机构对此有这样或那样的顾虑,但如果对医生于法有据、于理应当的正当维权都不能理直气壮给予支持的话,这样的姑息纵容只能打破更多的“玻璃”,不仅让暴力伤医陷入恶性循环,更是拿法律尊严当儿戏。
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失误是存在的,而且是有些情况也是与医生个人的素质和水平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即使是出现了医患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好这些问题,既不是相互的推诿,也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些都是需要有一个基本的底线,医院也要不害怕打官司,而作为患者家属自然是可以提出自己的质询。而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医院自然是应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这责任如何界定和区别,也是必须由权威单位作为合理的解释。
而不管是采取什么办法对于当事医生的暴力行为都是不允许的。纵容暴力伤医不仅会陷入恶性循环,更是拿法律尊严当儿戏。因此在已经公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之后,在发生此类恶性事件,必须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医生的生命尊严,当事者也必须付出自己的人生代价。而法律的执行对于此事的态度和做法,也对当下社会的法律执行力提出更高了要求。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