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奢侈腐败”税和“高档消费”税的利与弊


  1、“奢侈腐败”税。党中央针对党政机关的腐败问题,作出了“八项禁令”的决定,国务院也应针对社会腐败问题出台相应“八项税收”政策。报载福建某些地方流行黄金婚姻。聘礼500万元,嫁妆1000万元,新娘出嫁黄金首饰重达30多斤,孩子出生就有住房10多套。令人咋舌。必须征税。社会上结婚、做寿、生死筵席规模越来越大,规格越来越高。少者百十桌、多者几百桌,每桌规格几百元、上千元,菜食越来越多,一半都用不完,大量浪费。总体费用,小筵席10万元,大筵席100万元以上。这种奢侈腐败现象必须征税。这种征税是否不得民心呢?事实恰恰相反。由于改革开放,人们的物质生活好转、提高后,逐渐形成了讲排场和攀比之风,并形成恶性循环,又由于人们经济收入的不一致,绝大多数人被裹挟在这股腐败之风中运行。实在苦不堪言,可以用咬紧牙关,勒紧裤腰带来形容。许多人算了一个帐,请客送礼开支约占自己经济收入的三分之一,十几年下来,可以买一套住房。福建的黄金婚姻,父母的艰辛、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在风气、风俗面前,他们是身不由己,不得已而为之。国家出面干预、收税,大家就有了下台阶的借口。父母轻松了,办筵席的人轻松了,送礼的人轻松了,怎么会不欢迎呢?当然,应搞档次、阶梯收税,给老百姓留下感情活动空间。

  其它的一切奢侈腐败都应征税。

  2、高档消费税。汽车、住房、别墅、首饰、珠宝、字画、古玩,一律按档次、阶梯征收交易税,遗产继承、财产馈赠、转让一律按档次阶梯征税,高档歌厅、餐厅、宾馆一律高档征税,占用公共资源为个人所用或营业的,如高尔夫球场、运动场等是营业的,不仅要收营业税,而且要收土地资源占用税,是私用的,包括花园别墅也要定期收取土地资源占用税。等等,国家税务机关系统研究。

  总原则,让富人的钱一元当一分用。共产党闹革命,夺取私有生产资料,建立公有制,是手段,控制富人消费才是目的。你生产我欢迎,你消费我限制,完全符合马克思社会主义理论。

  推行“奢侈腐败”和“高消费”收税的政策,有三点意义:①增强了国家的财政实力,能够扩大国家投资规模;②缩小了贫富悬殊差距。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创建和谐社会。③净化了社会风气,促进党风、民风相互作用,良性循环。

  注:阶梯收税是指确定起征点,按金额的大小设定阶梯,越往上,征收比例越大,如“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