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纸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信用货币流通会导致国民收入再分配
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纸币作为流通货币,会对国民收入再分配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言之,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取得铸币税收入。在纸币流通的货币体系下,由于纸币是由政府依靠政治强制力发行的货币,就纸币[1]的发行成本与其票面额度所代表的价值而言,纸币的发行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政府通过政治强制力发行的货币,是要作为价值形式,参与商品流通的。因此,相对于黄金商品货币而言,政府在信用货币条件下对于信用货币的发行,实际上是以无偿占有的方式,参与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换而言之,政府依靠信用货币的发行,可以无偿地取得一部分收入,相对于税收收入而言,政府这种依靠信用货币发行而取得的收入,又被称之为铸币税。
2.由信用货币使用权上的不平等所导致的国民收入再分配。理论上而言,虽然新发行的信用货币已经通过政府征收“铸币税”的方式,参与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而从信用货币的使用流程来看,政府在发行货币之后,这些货币流入各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化程度不高的条件下,这些进入商业银行的信用货币并不是马上实现与实体经济的结合,而是由商业银行作为贷款方,通过较高贷款利率的方式,贷给实体经济需求方。由于商业银行向货币发行的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因此,商业银行对于新发行的货币,利用其独特的金融垄断地位,通过存贷差的形式,参与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获取了一部分国民收入。更有甚者,在金融市场不发达以及金融管制较严的背景下,新增货币由商业银行向实体经济的流动,需要经过诸多的中间环节,这些中间环节也是以获取存贷差的方式,参与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就上述现象形成的原因而言,其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金融市场不发达,市场主体融资渠道相对较窄;二是银行在金融市场经营中处于垄断地位,市场经济运行的“三公”原则缺失,导致一些与商业银行有特殊关系的市场主体通过中介人的方式,再次参与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从纸币发行所导致的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两种形式来看,由于政府、银行以及各中介机构,在货币发行中通过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取得了一部分国民收入,这部分国民收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增量国民收入,其必须通过与其它使用价值相对应的商品相交换的方式,来实现其价值。就此而言,由增量信用货币发行所导致的价值虚增部分,会通过加入商品流通的方式,提高每一单位商品的价格。理论上而言,要减缓每一单位商品价格由于增量货币发行而出现上涨的趋势,就必须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方式,来降低商品的价格。否则,在增量货币不断发行的影响下,商品价格将呈现不断上涨的趋势,而金融市场不发达以及金融管制等因素的存在,将在很大程度上加剧这种商品价格上涨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