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价值及其计量方法


信息价值及其计量方法[1]

熊义杰

(西安理工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710054

  Abstract: Information value is a hot topic in information studies. Based on a deepgoing analysis of theprevalent viewpoints in this field,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his own viewpoint in the light of systematic theory.

Keywords: information commodity; information value; information price/value estimate

 

  随着社会经济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关于信息价值的研究越来越显示出其理论上的重要性。然而,就已有的研究来看,真正具有说服力的并不多。究其原因,重要的一点是没有从系统的角度展开研究,大多只是侧重于信息的某一方面,并常常发生以偏概全的现象。因此,在研究信息及信息商品价值时,我们必须紧紧把握系统的观点。

1 信息的分类

研究信息商品价值,就如同研究物质商品价值一样,不仅要从一般商品的角度进行研究,而且更重要的是首先需要从特殊商品的角度展开研究。物质商品是千差万别的,信息商品同样也不例外。所以,首先必须对信息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划分出其不同的类型来。  

对信息进行分类的标准很多,如果仅仅从价值形成的角度进行分类,则至少可以分为3类。

第一类,是通过传播使接受者可以无偿获得收益的信息。如新闻广播、天气预报和各种广告等等。这类信息的价值比较简单。虽然从生产者的角度来看,这些信息的制作无疑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然而它们的生产并非为了销售,而只是为了通过一定的方式传播,通过传播实现它的价值,因而接受者获得这类信息并不需要支付费用。这类信息的价值就是信息接受者所获得的收益,与生产成本无关。

管理学中在论证机遇的重要性时,曾经使用过这样一个例子:1975年初春的一天,美国亚默尔肉食加工公司老板亚默尔正在收听广播,突然一则短讯使他极为兴奋,墨西哥发现了疑似瘟疫的病例。他马上想到,如果墨西哥真的发生瘟疫,一定会从与之毗连的加州和得州边境传到美国来,而这两个州是美国肉食供应的主要基地,到时候肉食供应一定紧张,肉价一定上涨。当天他就派他的家庭医生亨利赶往墨西哥。几天后,亨利发回电报,证实了那里确有瘟疫,而且很厉害。于是亚默尔立即集中全部资金,购买加州和得州的肉牛与生猪,并及时地运到了美国东部。果然瘟疫很快传到了美国西部几个州,于是美国政府下令,严禁一切食品从这几个州外运,当然也包括牲畜在内。结果美国国内肉类奇缺,价格暴涨。亚默尔在短短几个月内净赚900万美元。

当然,这900万美元的获得,首先归功于亚默尔决策的正确;然而这一决策的形成,则归功于广播中的那则短讯。因此,这实际上也正是信息的价值。在生活实践中,信息接受者无偿获得的天气预报信息和广告信息,也常常给接受者带来类似的收益。

第二类,是信息需求者进行调查获得,并为调查者带来收益的信息。这类信息的常见例子是价格信息。比如一位市场调查人员要调查某种商品在特定地区的最低价格,通过调查获得了一个相对的最低价格。这时他按照这个最低价格购买商品,与随机购买相比所能节约的费用,再减去调查过程中的开支如交通费用和老五费等,就是信息的价值。

再比如,在石油地质勘探中,为了减少决策中的非确定性,常常需要进行地震试验。在这里,依地震试验结果进行决策所能获得的预期收入,减去依原始信息决策所能获得的预期收益,再减去地震试验费,就构成了信息的价值。

还有就是田忌与齐威王赛马的例子。田忌接受了谋士孙膑的建议,每次都让齐威王先出马,从而有针对地选择上中下马与中下上马对阵的策略。在这里,齐威王先出马是田忌获得千金的必要条件。如果齐威王不把先出马误认为是田忌对自己的尊重,而坚持要双方同时

出马,那么田忌是绝对得不到这一千金的。显然,这一千金仍然是信息的价值。

第三类,是生产者专门生产出来用于销售的信息。如书籍报刊以及各种计算机软件中包含的信息等等,其价值是最为复杂的。

首先,这类信息的价值并不等于书籍报刊或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价格,因为信息价值并不等于载体价值,必须把信息价值与载体价值区分开来。在现实生活中,一本书的价格更多地取决于书的厚度、包装和装帧等等,但书的厚度并不一定与其中的信息量成正比,同样的记录计算机软件使用不同的材料,如使用磁盘或光盘,价格也会不同。

其次,精神产品的生产具有非重复性的特点。虽然它的生产像物质产品一样,也要消耗人类劳动,但却并不存在一般人类劳动。因为一般是由特殊中抽象出来的,由于精神产品生产的非重复性,这里并不存在更多的特殊产品。

第三,任何信息商品就其使用价值来看,都具有可共享性的特点,这一点与物质商品完全不同。物质商品不管是劳动对象还是劳动资料,也不管是生产资料还是消费资料,其使用价值只能由一个消费者单位享用。而信息商品则不同,其使用价值可以由多个消费者单位同时享用。

第四,信息商品量的确定与物质商品完全不同。物质商品量的多少可以用不同的物质计量单位来计数,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而信息量的大小,根据信息论的研究,则是某一信息所能排除的不确定性的多少。这是因不同人的不同认识而有所不同的,而且最大的麻烦是,它看不见摸不着。

在上述3类信息中,前两类信息的传播并没有发生信息与货币的交换,按照传统的商品观念,这种信息并非商品,然而它却为信息的接受者(获得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价值或收益。按照传统的商品概念,真正属于商品的只有第三类信息。然而,即使是这一类信息,也与传统的物质商品有着完全不同的性质。这些现象的存在,都在客观上增加了信息商品价值研

究的复杂性。  

2 关于信息商品价值问题

由以上不难看出,研究信息商品价值,还必须进一步弄清楚信息、信息商品、商品价值和信息商品量等重要概念。

2.1 关于信息

何为信息?学术界的说法很多,有人做过统计,至少不下40种。就笔者个人的看法,信息的定义应以如下说法为比较妥当,即所谓信息,乃是可通过一定载体传播且不为接受者预知的有关事物具有新内容的知识。这个定义至少包括了5个方面的重要含义:①信息是一种知识;②具有与载体的不可分性;③不为接受者预知;④具有某方面的新内容;⑤可以通过“传播—接受—理解”的方式发挥作用。

2.2 关于信息商品与价值

按照传统的商品观念,商品是用来交换的物质产品。商品之所以可用来交换,是因为具有价值。价值是人类劳动的凝结。正是因为商品凝结了一般的人类劳动,具有了价值,才可以用来与其它的等价物进行交换,物质商品的价值正是在交换中实现的。对于信息商品来说,这一商品概念需要适当扬弃。信息商品是用来传播的精神产品,信息商品的价值是在传播中实现的,其中传播的方式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其价值可以是经济价值,也可以是社会价值。因此,信息商品的价值实际上就是信息商品的效用,当然这种效用是可以用价值符号来表示的。在这里,有两个重要问题需要探讨。  

第一个问题是,对于通过有偿方式传播的信息来说,它们无疑属于商品的范畴,而对于以无偿方式传播的信息来说,其商品属性究竟应如何理解?对于物质商品而言,固然不通过交换商品的价值就无从实现,然而在现代社会中,物资的流通,常常并不一定都存在着交换,比如馈赠物资,大量捐献的救灾物资等等,对于这些物资来说,虽然没有通过交换,但决不能说它们就没有价值。这类商品的价值,也就正如信息商品中通过无偿方式传播的信息一样,是由效用体现出来的。也就是说,在这种场合,商品的属性主要地表现为它的效用,即使用价值,这种效用或使用价值是通过商品的使用而得以实现的,对于信息商品而言,也同样如此。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商品价值的含义。把商品的价值定义为效用,这在西方经济学中早已有之。只是由于它与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相悖,而一直没有为我们所承认罢了。非议的一个重要理由是,认为效用是主观的东西,而并非客观的东西,这一点并不错。然而如果联系到目前已经为经济学界普遍接受的“稀缺性”观点,就不难发现,实际上效用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是一致的,二者并不矛盾。因为,效用正是一个与稀缺性相联系的概念,某个商品对于一个购买者之所以有效用,是因为他没有这种商品。一种商品越是稀缺,它的生产就越是困难,就越是需要凝结更多的人类劳动,因而也就会具有更多更大的价值。有人说,空气和阳光对每个人都必不可少,因而应该最有价值。其实不然,因为虽然空气可供人呼吸,阳光可给人以温暖,然而它们并不稀缺,因而也没有任何价值,所谓“物以稀为贵”正是这个道理。效用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正是在稀缺性这一点上达到统一的。

2.3 关于信息商品量

信息商品量与物质商品量不同。物质商品量可以通过点数的方式计量,而信息商品量则不然。由于它本身是一种知识,因而对于不同的接受者而言,它的量的大小是不同的,说得明白些,即对于不知者而言可能是十分重要的信息,而对于知者而言则根本不能算作信息,因而其信息量为零。用信息论中的概念来说,即信息量的大小等于信息传播后排除的不确定性的多少,亦即信息传播后产生的负熵。用公式表示即:

I = log2N (bit)             (1)

或者:

  其中,公式(1)适用于等可能事件, N即等可能事件的数目;公式(2)不仅可用于等可能事件,也可用于非等可能事件, P (xi)是每一个可能事件发生的概率。两个公式的单位均为bit (比特),是一个二进制数位。比如,获得一个英文字母,就排除了26种不确定性,知道了一个人的姓氏,假定百家姓有1 000种,就排除了1 000种不确定性,其信息量大约分别为4·710比特。

熵是统计热力学中用于衡量系统的无组织程度、紊乱程度或不确定性大小的量度,而信息量则是信息传播后消除或减少的不确定性的大小,所以信息量在信息论中又称作为负熵。

有了信息量的概念,在单位信息价值一定的情况下,信息价值的大小就与信息量的大小成正比。

3 信息价值的计量

根据以上分析,信息价值的计量模型可设计为:

W= C+V×I           (3)

  式中: C为信息载体的价值,基本类似于物质商品中的转移价值;V是单位信息的价值量;I是信息载体中所容纳的信息量,或者说是一个可计量单位的信息量。一个可计量单位可以是一本书、一篇文章、一场报告、一个光盘等等。I的大小,由信息量的计算公式(1)(2)确定。

公式(3)表明,信息价值的大小是由两个部分确定的:第一部分载体的价值。信息的价值中所以包括载体价值,这是由信息与载体的不可分特点决定的。第二部分信息内容的价值,在数量上等于单位信息价值与信息量的乘积。在这里,有4个问题需要予以说明:

第一,单位信息的价值如何确定。单位信息价值的大小与信息的内容有关。具体地说,是由信息的内容、作用或效用决定的。这又受信息接受者的认识水平和理解能力的影响。也就是说,在一定的主客观条件下,信息的作用或效用越大,它的单位价值也就越大;反之信息的作用或效用越小,它的单位价值也就越小。所以,单位信息价值实际上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同样的信息内容,人们理解它,它就有价值,它就可以带来效益;人们不理解它,它就没有价值,就什么效益也不会有。这就像本文第一部分讲到的亚默尔肉食加工公司的例子一样。同样的一则信息,只有亚默尔肉食加工公司老板利用它创造了价值。

第二,信息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消耗如何体现。在这里,必须明确虽然信息的生产需要消耗一定的人类劳动,但信息主要是脑力劳动的产物,体力在这里主要是起智力载体的作用,并不直接参与精神产品信息的生产。因此,体力劳动消耗在这里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至于脑力劳动消耗,由于它具有无法直接计量的特点,因而只能采取以它的最终产品间接反映的办

法,也就是说,在同一时间内,不同人脑力劳动的支出及其成效会完全不同,不存在一般人类劳动,而且根据精神产品的非重复性特点,重复的脑力劳动可以认为纯属无效劳动,因而是没有价值的。实际上,单位信息价值量的大小,本身就反映了生产者脑力劳动的成效,其价值的高低,既是对生产者脑力劳动的承认,也是对脑力劳动支出的补偿。

第三,信息产品有没有剩余价值或利润。公式(3)实际已经明确地告诉我们,信息的价值中不包括剩余价值。这是因为,剩余价值是在剩余劳动时间生产的,而剩余劳动时间是一个相对于必要劳动时间存在的概念,既然在信息产品的生产中不存在人类一般劳动,自然也就很难抽象出一个社会必要劳动来。也就是说,在每一个信息产品都表现为非重复的具体劳

动的情况下,不存在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区别,因而自然也就难以区分出一个剩余价值来。在这里,必须注意区分一个概念,即在作为成果的信息产品的推广过程中,复制或再版的信息不属于信息产品生产范畴,它与物质产品的生产具有完全相同的性质,因而其价值或价格的确定适用于物质产品定价。  

第四,关于模型的适用性问题。可以认为,信息价值的计量模型即公式(3)适用于本文第一部分提出的所有3类信息,只是在不同的类型中,模型有不同的形式罢了。在第一类信息中,由于信息载体对于接受者来说大多都是免费的,如电磁波、声波、广告牌等等,因此在这里,可以认为C=0。在第二类信息中,信息载体费用可以是调查费、必要的记录费、

试验费等等,当然也有无需付费的情况,如田忌赛马的例子。第三类信息中的载体费用比较突出,比如一本书,有时可能主要地表现为载体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载体费用就需要据实确定。

 

 

参考文献

1 于文清,李振中·简明信息词典·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1·

2 金建·信息商品的理论价格模型初探·情报理论与实践,1992, (1)

3 刘廷元·信息的价值·情报科学, 1992, (4)

4 袁俊彦·试论情报商品价格·情报业务研究, 1992, (3)

5 郑修虹·关于情报价值函数的若干分析·情报业务研究,1993, (1)

6 周匡,田鹤卿·情报商品的价值与价值规律·情报科学,1994, (1)

7 何昌·情报的价值·情报科学, 1994, (2)

8 Repo A J·信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情报科学,1994, (4)

9 李学英·论情报商品价值量·情报理论与实践, 1996,(1)

10 王万宗,岳剑波,等·信息管理概论·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 1996·

 

 



[1]本文曾发表于《情报理论与实践》第232000年第3pp161~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