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与资本流通的主要路径(之一)


(一)商品流通
1.商品流通的主要内含 。所谓商品流通,系指一定时期以一定使用价值作为表现形式的商品通过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流通中介,从一种使用价值形态转换为另一种使用价值形态的过程。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商品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量不会发生改变,而其使用价值形态却会发生改变,即通过以信用货币为中介的商品流通,商品所有者获取了另外一种形态的使用价值。因此,就不同商品所有者之间的交换关系而言,其实际上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
2.商品流通的主要路径:理论上而言,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有关论述,商品的流通路径主要表现为:W-G-W,从商品上述流通路径分析,如前所述,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商品所有者以信用货币为中介,通过商品交换,最终获取另外一种使用价值形态。理论上而言,对于商品生产者通过流通所获取的另外一种使用价值形态,商品所有者可以直接消费这种使用价值形态,由此导致商品使用价值形态的消失;也可以将其所获取的使用价值形态商品作为生产要素进入新一期社会再生产,由此产生另外一种形态的使用价值,当然,在这种商品流通条件下,商品所有者参与商品流通的根本目的不在于获取另外一种形态的使用价值,而在于实现价值增值。就此而言,商品在这种流通模式下就变成了以商品作为表现形态的资本。因为,一般而言,作为商品所有者,其要获得另外一种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可以直接通过以信用货币作为中介的商品交换方式,就可以实现,而不必将商品通过再次投入生产加工的方式,来获取另外一种形态的使用价值。当然,在现实的经济实践中,如果确实存在这一现象,那么,由于其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自身消费,因此,商品生产者的上述行为并没有改变其通过商品交换的方式,获取另外一种使用价值形态的交易本质。理论上而言,商品生产者对于其通过交易所获取的另外一种形态的使用价值,在经过生产再加工的作用,也会产生增量价值,但是,由于其加工后的商品主要用于自身使用,而不是为了获取价值增值。因此,这种通过商品再加工的方式所改变的商品使用价值形态的行为,并没有改变商品交换的本质属性。从商品流通路径分析,商品流通主要表现为两个阶段:即商品生产者首先将其所拥有的使用价值形态商品,转化为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由此实现具体劳动向一般抽象劳动的转换,如果商品经过这一交换环节之后,不再实现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向另外一种使用价值形态的转换,那么,商品流通就变成了商品的信用货币化过程,其一方面导致了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超出了其自身所固有的价值形态,成为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形态和价值形态的商品;另一方面由于商品交换停留在W-G阶段,另外一种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所有者就无法通过商品交换的方式,实现其由使用价值形态向价值形态的转换,并最终转换为另外一种使用价值形态,从而使另外一种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不能最终成为商品。理论上而言,如果出现上述这种情况,其一方面与商品生产者自身消费倾向较低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一定时期商品供需结构失衡有关。在现实的经济实践中,为了有效地解决由于商品流通环节中断所导致的信用货币资金紧缺问题,一国会通过信用货币发行的方式,来解决信用货币供给不足的问题,理论上而言,在增量信用货币发行的条件下,政府实际上是以购买者的身份,帮助那些由于信用货币短缺而不能实现由商品使用价值形态向价值形态转换的商品生产者,顺利地实现由商品使用价值形态向价值形态的转换。此外,在现实的经济运行过程中,政府在不发行增量信用货币的条件下,还可以通过发行国债的方式,通过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使用权的暂时转换,帮助那些不能实现由商品使用价值形态向价值形态转换的商品所有者,实现由商品的使用价值形态向价值形态的转换。就此而言,如果一定时期社会商品流通仅仅停留在W-G的阶段,那么,要顺利地实现商品流通,只有政府作为购买者的方式,使商品流通公式由W-G-W转化为W-G和G-W,其中,W-G的流通路径,主要表示为私人商品通过交换的方式转换为货币,而G-W主要表示为由政府通过增发信用货币或发行国债的方式,购买不能通过商品流通的方式将其商品转化为信用货币的那些商品所有者的商品。从商品流通公式W-G-W与商品流通中断条件下政府介入所导致的商品流通新公式W-G;G-W之间的比较来看,理论上而言,前者主要表现为在现有的社会分工条件下,商品生产者通过以信用货币作为中介的商品流通,满足彼此对于不同使用价值的需求;而在商品流通中断的条件下,商品流通所呈现的W-G、G-W特征,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预示着这种流通模式下的商品流通目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与W-G-W商品流通模式不同,在W-G、G-W流通模式下,商品流通的最终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信用货币。理论上而言,在这种商品流通模式下,如果没有政府的介入(其主要表现为增发信用货币或购买国债),这种流通模式是不可能得到持续的。但是,在政府通过增量信用货币供给或发行国债方式作为购买人介入商品流通的条件下,这种以信用货币作为主要流通目的商品流通模式就可以得到持续。理论上而言,在这种流通模式下,政府通过信用货币不断发行的方式[1],可以使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经济总量达到很大的规模,但是这种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经济总量的扩张,是以政府作为一部分商品的最终购买者来实现的。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是从事商品交易的主体,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商品流通主体的错位,其一方面会导致新增信用货币的不断发行;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市场运行效率。因为理论上而言,由于政府没有市场经营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束缚,虽然其通过发行信用货币的方式所购买的商品,可以通过再分配的方式,满足一部分市场群体的需要,但是,其一方面不能保证这种再分配的公正性;另一方面,由于通过增量信用货币发行方式所进行的再分配,并不是建立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之上,因此,这种再分配也是不可持续的。此外,在这种商品流通模式下,政府通过发行信用货币的方式就可以轻易地获得商品,由此会导致政府支出的盲目扩张,其一方面会导致大量的浪费,另一方面也还会导致腐败现象的出现。因此,这种商品流通模式是不符合经济发展根本目的的。从现实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经济货币化以及政府通过增加购买性支出对于宏观经济运行的不间断干预,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商品流通模式的反映。


[1]理论上而言,在这种商品流通方式下,政府通过发行国债的方式所募集的货币资金,其很难通过增量税收收入的方式来偿还,而最终还需要通过信用货币增发的方式来进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