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货币与信用货币职能的差异


从商品货币与信用货币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所行使的职能差异分析,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就价值尺度职能而言,虽然二者都是执行一种观念上的价值尺度职能,但是,在黄金商品货币条件下,黄金商品以其自身的真实价值作为其承担价值尺度职能的基础,其所执行的价值尺度标准随着黄金商品劳动生产率与其它商品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变化而变化。就信用货币而言,其所执行的价值尺度职能是以政府强制力作为保障的,是政府通过政治强制力制定相应的价值标准之后,强行地将之作为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其主要表现在信用货币所设定的计价单位及信用货币的相应面值等方面。信用货币在承担价值尺度职能时所执行的价值标准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用货币发行数量的多少。
第二、就商品流通手段职能而言,在黄金商品货币条件下,黄金所承担的商品流通中介职能,其在价值量上与所交易的商品之间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关系,而在信用货币条件下,由于信用货币自身没有任何价值可言,因此,信用货币所承担的商品流通中介职能,其在价值量上与所交易的商品之间并不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关系,而是以政府强制力作为保障的具有承担商品流通职能的观念上的价值。
第三、就货币支付职能而言,在黄金商品货币条件下,由于黄金是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因此,黄金所执行的支付手段职能,其既可以作为价值形态的补偿,又可以作为使用价值形态的补偿。而在信用货币条件下,由于信用货币自身并没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其承担的只是一种观念上的价值职能,因此,以信用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支付,对于被支付者而言,其只是一种观念上的价值补偿,这种价值补偿是以信用货币依靠政府强制力所执行的价值尺度职能和流通手段职能作为保障的。因此,信用货币在执行支付职能之后,最终必然会通过货币观念上的价值向使用价值转换的方式,实现货币的最终价值。
第四、就黄金商品货币所承担的储藏职能而言,黄金货币之所以具有这个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黄金商品自身具有真实的价值,并且其价值具有较强的相对稳定性。就信用货币而言,由于其只是政府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发行并流通的货币符号,其自身并没有任何真正的价值。因此,信用货币作为一种价值符号,其所代表的价值量在很大上受制于政权的稳定性以及货币发行数量的影响,这些都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信用货币是不能作为真正的价值被储藏的。

第五、就世界货币职能而言,由于黄金商品货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双重属性,由此决定了其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流通,由此发挥其世界货币的职能。就信用货币而言,由于信用货币是由政府强制发行并流通的一种货币符号,由此决定了信用货币的使用具有明显的国家边界,即信用货币的使用范围并不能超越一国的国界,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信用货币不具有世界货币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