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选莫言 不能乱语
——学习朱海就教授《什么是“中国经验”》的思考与商榷
智石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卫祥云
一、背景资料。
经济学家张五常在《中国的经济制度》一书中总结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经验时指出:“一定是做了非常对的事才产生了我们见到的奇迹。”他在书中揭示:一是以资产界定权利的合约安排,包括农村改革的承包责任合约和城市工业领域两权分离框架下的层级分包;二是县域竞争对经济的推动力。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张军教授在《诺思的理论与中国的经验》一文中引用张五常教授的观点,认为中国有两个“经验”:一是中国独特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制度,且使用权比所有权更好地发挥了作用,并认为这与使用权和所有权合一才有效的标准产权理论不一样;二是地方政府竞争。
针对以上两位教授的研究观点和结论,浙江工商大学朱海就教授提出异议,并专门撰文 《什么是“中国经验”——与张军、张五常教授商榷》予以批驳。文章指出:中国农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关键不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而在于取消了生产队这种束缚农民人身自由的集体生产方式,把农民从集体的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中国经济改革的巨大成就不是两权分离带来的,而是使人重新获得“创造性才能的所有权”之后带来的。朱海就教授认为这一认识的启示是:我们今后要继续改革那些束缚人的创造性才能的制度。
二、思考与商榷。
通过反复学习朱海就教授《什么是“中国经验”》一文,我认为一句话即可高度概括其观点的正确性,即中国农村之所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关键在于把农民从集体生产方式中解放了出来。所谓的两权分离只不过是在既有生产关系下的权宜之举,属于改革的伴生物,根本谈不上什么“中国经验”。至于朱海就教授对两位张教授关于“两权分离论”、“地方政府竞争论”和“静态分析法”的评论,本文就不再赘述了,我认为很值得一读,并期望引起思考和商榷如下:
第一,宁选莫言,不能乱语。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的巨大成就有目共睹,世界瞩目。在获得普遍赞誉的同时,总结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的讨论不绝于耳,时不时会冒出一些所谓的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的研究结论及成果。在众多模式和经验之谈中,尤以学者和名人的影响较大,有的甚至会影响到政府的决策和今后改革方针的制定。因此,名人的研究成果和结论往往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观点正确,则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如果观点有失偏颇,则可能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甚至会导致中国改革和经济发展付出沉重的代价。所以,当研究观点和结论不具备上升到中国经验和模式时,学者宁可选择莫言,也不能轻易下结论。尤其是不能像某些知名学者那样朝令夕改,看风使舵,视经济研究如同儿戏?
第二,对经济学概念的正本清源意义重大。朱海就教授为了证明其观点的正确性,引入了“创造性才能的所有权”概念。我对此不以为然,其谬误主要有两点:一是把创造性才能视为所有权有点牵强;二是创造性才能主要指人的创造力,跟所有权没有必然联系。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很多人已经脱离了土地等产权要素资源,在更大更多的舞台上发挥才能。正如朱海就教授指出的:“农民在使用土地之外还干别的,即农民不止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还有对其他物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相对于此来说甚至已经变得次要。而对此,用两权分离进行概括显然是不充分的,也是不准确的。”
所以说,中国农村改革的巨大成功主要缘于对集体所有制生产关系的重要突破,而非所谓的“两权分离”之结果。我们也没有必要生编硬造一个“创造性才能的所有权”与“两权分离”的概念相对应。因为人的创造性才能发挥可运用于各种所有权基础上建立的更大更广的平台。
关于产权理论的研究,我倒是同意和赞成张军教授文中提到的“私有产权制度其实在中国并不真正存在”的观点,他把私有产权理解为对“物”的产权或明确界定了“物”的产权的观点既符合经济学界定的产权的逻辑,也符合中国现时所有权的现状。因为在当今中国,土地等主要素资源还是国有和集体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虽然已名存实亡,但远未到终结之日。城市个人房产也只有70年使用权,房地分离现状的解决还很遥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也未写进宪法。
这一切充分说明了张军教授提到的“私有产权制度其实在中国并不真正存在”的观点的正确性。但这并不能证明两权分离就是创新并得出使用权比所有权更好地发挥了作用的结论。因为所有权包涵使用权是人所共知的经济学基本常识。我们不能也没有必要抛出一个所谓的“创造性才能的所有权”概念试图说服对方。这是我认为值得与朱海就教授商榷的地方。
第三、地方政府竞争论之悖论。
所谓“地方政府竞争论”只不过是一个伪问题,本不需要学者去研究,也就没有什么正确与否。政府本来就是一个服务机构,而不是生产大队。政府要做的是在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下为社会和公民做好服务工作,而不是直接创造GDP。而学者要做的是从中总结出符合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制度与法治之道,而不是将某一阶段某种特殊现象固化为理论使当局陷入迷途不能自拔。这就是地方政府竞争论之悖论。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