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马克思主义论(16)
——“列宁主义”批判
第三章 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严重误读
第十讲,对工会组织及其作用的修正主义认识。
在工会组织的性质、作用和前途问题上,虽然列宁批驳了托洛茨基、布哈林的非马克思主义观点,但他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也是背离马克思主义的。他写到:“工会不仅在历史上是必要的,而且在历史上是必然存在的工业无产阶级组织,这种组织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几乎包括了全体工业无产阶级……一方面,工会包括了全体产业工人,把他们吸收到自己的组织中,它是一个掌权的、统治的、执政的阶级的组织,是实现专政的阶级组织,是实行国家强制的阶级的组织……它是一个教育的组织,是吸引和训练的组织,它是一所学校,是学习管理的学校,是学习主持经济的学校,是共产主义的学校……其中有资本主义遗留下来而且不能不遗留下来的东西,也有革命的先进部队即所谓无产阶级的革命先锋队从自己队伍中创造出来的东西……没有工会这样的基础,就不能实现专政,就不能执行国家职能……工会建立起先锋队与群众之间的联系”。[1] “我们现在的国家是这样的:组织起来的全体无产阶级应当保护自己,而我们则应当利用这些工人组织来保护工人免受自己国家的侵犯,同时也利用这些工人组织来组织工人保护我们的国家。实现这两种保护,都必须通过一种特殊的办法,即把我们的国家措施和我们同我们的工会的协商、‘结合’这两方面配合起来。”[2]
如果说工会在历史上是必要的和不可避免的,那么它仅仅是适合资产阶级国家形式的需要,是资产阶级为掩盖工人阶级的被压迫地位和标榜资产阶级民主的手段,也是无产阶级还仅仅是一个“自在的阶级”,还没有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产物。它不可能真正代表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更不能使无产阶级获得彻底解放。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之前,应当积极争取工会的领导权,利用工会团结和组织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进行政治的和经济的斗争,向工人阶级灌输马克思主义;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并开始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候,工会的进步作用就完全由无产阶级政党代替了,而且只有无产阶级政党才能真正代表和保护工人阶级及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这时工会及其它一切性质相同的党派和群众团体都失去了继续存在的意义,因而将自行消亡,正像无产阶级政党在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之后将自行消亡一样。但是如果无产阶级政党偏离了科学社会主义,不能真正代表和保护人民的利益,那么依附于它的工会和其它群众团体、党派就更不能代表和保护人民的利益,在组织生产、联系群众、学习共产主义、实行专政等等一切方面也是这样。那时,这些团体和政党就只能成为毫无用途的摆设、寄生虫。成为掩盖没有真正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民主的“烟幕”、“花瓶”。与此同时,组建同这个党相对立的政党和团体,试图取而代之的要求则会应运而生,甚至成为必要。
因此,“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工会不是什么创造,而是照搬资本主义国家形式的表现,是没有冲破资产阶级的民主观和国家观的表现,是偏离科学社会主义道路的表现。
第十一讲,主张实行“个人独裁”。
列宁认为:“无可争辩的历史经验说明:在革命运动史上,个人独裁成为革命阶级独裁的表现者、体现者和贯彻者,是屡见不鲜的,个人独裁同资产阶级民主制,无疑是彼此相容的……如果我们不是无政府主义者,那我们就应该承认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必须有国家,即强制。强制的形式,取决于当时革命阶级发展的程度,其次取决于某些特殊情况,如长期反动战争的后果,再其次,取决于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反抗的形式。所以苏维埃的(即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和实行个人独裁权力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原则上的矛盾……任何大机器工业——即社会主义的物质的、生产的源泉和基础——都要求无条件的和最严格的统一意志……可是,怎样才能保证有最严格的统一意志呢?这就只有使千百人的意志服从于一个人的意志……如果没有理想的自觉性和纪律性,那就可能采取严厉的独裁形式。”[3]
首先,无可争辩的历史经验是,任何独裁的革命领导者都没有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他们所领导的革命要么不具有无产阶级革命的性质,要么属于自发性、盲目性的无产阶级革命。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不是把无产阶级革命引入了歧途和失败。
其次必须指出,个人独裁是封建统治者统治人民的手段。所以它同资产阶级民主制是不相容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资产阶级民主制是一个进步。相反,主张个人独裁则是对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反动和破坏(更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制的反动和破坏)。如果说二者是相容的,那就只能这样来理解——它们都是剥削阶级的东西,都是维护剥削阶级利益的,都是对劳动人民实行统治的手段。
再次,无产阶级专政作为一种“强制”形式,是用来对付敌人的,不是用来对付党和人民的。对党和人民搞“强制”, 实行独裁,就是对党和人民实行封建统治,就是把党变成实行个人专政的工具,就是把自己凌驾于党和人民之上,就是把自己摆到封建统治者的位置上去了。
最后,无产阶级是要有统一意志的。但是,必须而且只能用马克思主义来统一无产阶级和人民的意志。因为只有马克思主义才是革命真理,只有真理才能说服人、征服人、统一人民的意志。
毫无疑问,既没有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手中无真理,又要强行用自己的假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观点、薄鲁东主义观点、修正主义观点统一全党、全民的思想和行动,这才是列宁强调必须实行个人独裁并为之辩解的真正原因。
还是让我们看一看马克思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吧。
恩格斯在《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一文中曾谈到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组织原则,他说:“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现在一切都按这样的民主制度进行……”[4]
可见,在独裁与民主问题上上,列宁同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完全对立的。
在这篇文章中,恩格斯还谈到了一个叫维利希的人。他说:“维利希是1845年以来在德国西部常见的感情用事的共产主义者之一;只从这一点来看,他就本能地对我们批判派暗中抱对立态度。但他不仅仅是这样,他还是一个十足的预言家,对于自己肩负着作为德国无产阶级天生的解放者的使命深信不疑,并以这种预言家身分直接觊觎政治独裁权和同样多的军事独裁权。这样,除了过去由魏特林所鼓吹的原始基督教共产主义外,又产生了某种共产主义的伊斯兰教。”[5]
试问,列宁的独裁要求同维利希有何区别呢?
列宁的其它错误观点还可以举出一些,但仅以上事实足以证明,虽然他也讲过一些正确的观点,但他并没有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没有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他对伯恩斯坦、考茨基等人修正主义观点的批判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他的大量政治、经济观点,特别是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彻底偏离了马克思主义。而且不难看出,这些观点都是一些粗浅的感性认识,不成其为理论。它基本上都是列宁凭“想当然”和事物的表面现象轻率地或武断地做出的简单结论,或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严重误读,远离了科学分析和充分说理的思想方法。并且由于早逝,他没有逐步认识和纠正自己的错误观点。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