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性交通遗产旅游化适应性再利用的实践对策


       随着现代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交通技术的进步,部分原有的交通设施逐渐丧失了本初的功能,如茶马古道、南方丝绸之路、滇越铁路、滇缅公路、史迪威公路等。它们将何去何从?是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消失在历史的尘烟中,还是赋予其他功能、延续自己的生命周期?在遗产保护和文化交流日益受到重视、文化创意和旅游产业迅猛发展的今天,它们的命运也不断引发了人们的思考。赛默林铁路、大吉岭喜马拉雅铁路于20世纪末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启发,“交通遗产”这一概念开始受到重视。2014年,中国的大运河和丝绸之路(长安到天山廊道的路网)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再一次激发了不少地方对线性交通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热情。但是,这类遗产通常空间跨度大,涉及部门多,利用难度高,同时相关理论尤其是旅游化利用普适性路径的研究较为滞后。有鉴于此,笔者尝试引入建筑界的“适应性再利用”理念,综合运用地理、文化、旅游及相关学科的理论,对线性交通遗产的旅游开发路径进行初步探讨。

线性交通遗产的旅游化适应性再利用是一个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地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化学、旅游学及相关学科理论的指导下,系统思考、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囿于篇幅,这里仅就需要特别引起重视的五大问题进行论述。

(一)推进地方政府合作,编制统一规划

线性交通遗产涉及多个地方政府,有的甚至跨越国界,应统一规划、分段实施、分期开发、滚动发展。为了保护遗产的整体性,需要沿线地方政府克服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树立合作共赢、差异化生存的理念,在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及相关领域通力合作,避免出现以邻为壑、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甚至恶性竞争等不良现象。“旅游发展,规划先行”。规划是专业机构、本地精英、社区居民等各方智慧的结晶,是有效规避开发风险的预先控制手段,是凝聚力量、形成共识、培育遗产旅游氛围的基本路径。应组织专业机构和本地精英组成的规划小组,在全面普查、深度访谈、广泛借鉴的基础上,积极实践文物保护、土地利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与特许经营等“多规合一”理念,编制统一的线性交通遗产保护与旅游规划。遗产旅游专家曾提出了文化遗产旅游的PICParticipatationIncremental growthCooperation)规划模型,倡导参与式发展、渐进式增长和协作式规划,值得在推广。同时,应在地域分异、比较优势、社会分工、梯度推进理论的指导下,自觉认识和运用旅游资源的群效应,确定各地遗产旅游开发的重点和亮点,实施差异化开发、特色化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交通遗产旅游竞争-合作格局,实现沿线旅游协调发展和整体利益最大化,维护并提升线性交通遗产的整体品牌价值。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培育市场主体

为了解决跨越行政界限、涉及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对线性交通遗产旅游开发造成的不利影响,应不断深化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不断探索交通遗产旅游一体化管理的实践方法,争取建立权责统一、协调有力的管理机构,作为责任主体。例如,对于跨越西双版纳、普洱、临沧、大理、丽江、迪庆、怒江延伸至西藏的茶马古道而言,最好在云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社会处设立茶马古道遗产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厅级行政管理机构、茶马古道沿线各州市及外联事务;相关市县设立茶马古道遗产旅游管理委员会,文物、交通、旅游、国土、住建、规划、财政及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除此之外,还应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政府推进、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之间的协调。可以借鉴美国国家公园体系的特许经营制度,将部分交通遗产旅游项目的经营权许可给特许人(负责任的企业)经营,被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并在政府的监控下开展经营活动。这一方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实现管理者与经营者的分离,避免“重经济效益、轻资源保护”等弊端。

(三)建设支撑性旅游节点,组织特色文化线路

根据区域旅游经济发展的点轴理论、增长极理论,各种生产要素首先聚集在资源最丰富、区位条件最好的“点”上,形成区域增长极,并通过交通线的连接形成若干个新的聚集“点”。线性交通遗产旅游开发中应根据资源等级、可进入性、基础设施、市场规模等指标,考虑遗产对于“代表性”的要求,遴选出最具发展潜力的节点,进行优先开发、重点建设,培育成为特色鲜明、设施完善、体验丰富的观光景区和体验场所,带动周边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涉旅产业的发展,形成集聚性、辐射性、带动性强的增长极。对滇越铁路云南段而言,昆明市应重点提升滇越铁路博物馆、规划建设滇越铁路文化创意产业园,玉溪市应重点保护盘溪小镇相关遗存,红河州蒙自市、屏边县、河口县则分别应把碧色寨旅游小镇、人字桥景区、中越铁路大桥作为重点,并在此基础上策划新的旅游项目。此外,“文化线路”是世界文化遗产的新类别,也是世界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领域的新热点。参照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十六届大会《文化线路宪章》的标准,部分线性交通遗产可以看作是一种通过承担的特定用途的交通线路而发展起来的人类迁徙和交流的特定历史现象。例如,茶马古道就符合“交通线路”、“具体的特定用途”、“特定的历史现象”三个构成文化线路作为遗产类型的三个基本要素。这些线性交通遗产可以借鉴文化线路遗产的理念,面向细分市场推出特色文化旅游线路,如与茶马古道相关的茶文化探秘之旅、传统工艺寻访之旅。

(四)展示遗产文化内涵,策划特色体验方式

线性交通遗产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应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结合文化旅游消费需求,考虑通过多样化的手段将其外化、显化和物化,提高其可参观性、可观赏性、可体验性。文化展示是展示场所身份、创造游客空间、制造消费场所的关键途径,它可以使环境或事物在视觉上具有刺激性和多样性,以高度浓缩、生动和集中的形式体现遗产的内涵,并富含历史和文化所指。线性交通遗产利用中应遵循景观化、可读性、混合化的原则,适当运用技术手段和阐释技巧,通过封闭型景区、参观点、社区访问点、开放式游憩公园、综合性博物馆、小型陈列室、主题公园、特色休闲街区、文化广场、旅游小镇、影视基地、城市旅游综合体、文化创意产业园、遗产小道、节事活动等形式,满足文化旅游者对视觉消费、体验消费、意义消费的需求。由于当代旅游业的魅力主要集中在体验,游客今天不再热衷于参观石头纪念碑或空荡荡的供电所代表的“死”文化,而是寻求人以及他们的多彩习俗所代表的“活”文化。为此,应坚持体验经济理念,在快乐剧场模型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旅游智力服务机构、企业员工、社区居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恢复历史情境,整合感官刺激,推出主题演出,策划参与活动,重视主客互动,给游客留下难忘的印象。此外,还可以依托原有的运输线路和过去的交通工具,借鉴瑞士等地的成功经验,推出再现历史场景的“观光小火车”、“溜索过江”、“跟着马帮去旅行”等体验方式。

(五)重视单体遗存修缮,推进遗产廊道保护

考虑到遗产对于“原真性”和“完整性”的要求,线性交通遗产利用中应将保护作为基础性工作。被各级政府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应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保护和修缮,使之符合历史面貌;在此范围之外的,可以结合“有机更新”的原则,适当考虑文化体验和旅游服务功能;对于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行将废弃的建筑物,应审慎对待,防止一拆了之,最好能按照循环经济的再利用原则,在维修加固的基础上赋予新的意义。值得指出的是,线性交通遗产不仅应重视单体建筑、设施、景观的保护和修缮,还应树立“遗产廊道”的保护理念,将沿线周边环境纳入保护范围。“遗产廊道”是20世纪60年美国在“绿色廊道”和“遗产区域”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它将遗产保护的范围扩大到整个线性空间,而不仅仅局限于某个单体遗产。这不但为线性交通遗产保护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也为线性交通遗产旅游开发提供了一种新思路。(引用格式:李庆雷,何晶晶,李芳. 线性交通遗产的旅游化适应性再利用路径研究[J].开封大学学报,2015,29(3):21-2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