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首份公安民警心理危机干预专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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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10月20日,江西省公安厅正式下发《江西省公安民警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为江西首份公安民警心理危机干预专项文件,标志着江西进入实质性干预阶段。
据了解,民警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目标,是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建立“渠道畅通、反应迅速、专业有序”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维护全体公安民警心身健康,提高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和战斗水平。
提高民警心理 危机应对能力
2012年年底,省公安厅委托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首次对全省公安民警心身健康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与研究。课题组在调查结论中指出,江西部分公安民警在躯体症状、积极情绪、消极情绪、行为问题、认知问题和社会适应上存在一定的情况。
作为此次课题组专家,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学博士后导师张久青很担忧,公安民警在面对比常人更多的工作和生活的压力和负面情绪时,寻求他人帮助的意识偏淡,疏解的方法也知之甚少。
省政协原常委李季仁作为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期间,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将健康送进警营,向民警普及心身健康理念。“民警健康亟须早打招呼,早敲警钟,任何心身疾病都是可以提早预防的。”李季仁充分肯定了预防和主动性干预的重要性。
对此,《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普及心理知识等多种措施,帮助民警认识心理变化,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测试和心理调适,传授应对压力的方法技巧,帮助民警用积极的思想认识事物,用平和的心态及正确的方式处理矛盾,提高危机应对的心理准备和应变能力。
《实施意见》强调,要把心理危机作为心理问题处理,而不作为疾病处理。同时,把保障民警安全和心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要求各地探索性地开展民警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并建立心理档案,对测查出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民警,要及时跟踪调查,必要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11项具体对象须主动干预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了危机干预的主要对象——在工作或生活中遭遇重大案(事)件,既不能回避又无法用通常方法应对,造成或可能造成认知、情感和行为紊乱,甚至危及生命的民警。
按照危机事件的性质和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实施意见》分别列出了必须进行主动干预以及应立即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共11项具体对象,对非主动性干预同样作了详细说明。《实施意见》对干预程序的各环节作出了系统性的具体要求,并明确,干预一旦启动,必须确保干预程序完整展开,以避免再次创伤。
依据《实施意见》,民警集体或个人在工作或生活中遭遇重大案(事)件后,符合心理危机干预对象的,政工部门在接其所在单位报备后,须及时通知同级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各级民警心理服务部门在接报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决定。面对群体性危机干预,在24~72小时内设置心理危机干预方案。
“如有必要,可以向上级请求援助,由上级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或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指导开展处置工作。”省公安厅教育训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同时,《实施意见》对转介、结束阶段、后续追踪环节均提出了具体要求建议。
将建立四级工作网络
省公安厅教育训练处相关负责人称,按照《实施意见》,全省公安机关要在“心理训练、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三位一体的民警心理健康工作格局的基础上,形成省、市、县及基层科所队四级工作网络,成立相关管理机构,形成运转高效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
据了解,省公安厅早在2006年便成立了江西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和江西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截至目前,江西省公安机关具有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已达500余名。
根据《实施意见》,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由专家组和辅助力量构成。专家组由中心专职人员、公安院校心理学师资、外聘社会机构的心理专家、已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且有志于心理服务工作的民警组成。辅助力量则由各级兼职心理辅导员、取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且有志于心理服务工作的民警组成。
在此基础上,《实施意见》进一步要求,设区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和民警心理服务中心是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要组成专门的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民警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县(市、区)公安机关以及基层科所队则主要负责掌握本地区民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发现并及时上报上级心理服务部门,并做好干预对象的跟踪反馈。
首批志愿者正进行学习
“公安民警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落实是关键,完善、系统的制度是保障。”一年前,在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张久青就曾期待,实战单位和专业科研机构努力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良性机制,同时建立健全民警心理服务体系和相关标准。一年之隔,这份期望,在江西省公安机关或将成为现实。
《实施意见》发布后,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地公安民警,尤其基层县局、科所队民警,均表达了对这项工作意义的肯定和期待。
采访中,大家并不回避谈及自身所承受着的基层工作压力,但多数民警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尤其是危机应对方式几乎空白。
一位派出所民警已经开始期待,在《实施意见》基础上,各地能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各项措施的落实能有具体的时间表。
“这是项系统性工程,有很长的路要走。”省公安厅教育训练处有关负责人称,《实施意见》提出,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需将情况及时报告。据该负责人介绍,自今年9月起,省公安厅已经统一组织首批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利用节假日参加为期一年的心理咨询技能提高与督导班学习,将率先切实承担起全省公安系统重大案(事)件中民警心理危机干预以及民警日常心理咨询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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