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合同


店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自有的座落在上栗县鸡冠山乡三垅村新街的现有店面一间租赁给乙方。

  租赁期限

租赁期壹年,甲方从阴历2013      日起将出租店面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店面:

1、利用承租店面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拖欠应预缴租金达40天或非正常经营达40天;

3、在店面经营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拒不改正。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继续承租,乙方应提前壹个月向甲方申请续订租赁协议。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店面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但若在本合同期内及新立协议期间,所租店面及其对门店面之左或右30米内有任一店面涨价,甲方即有权根据其涨价幅度作出有利的价格调整,如乙方不同意价格调整,则视为乙方不再续约,在甲方意愿自用或出租给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于合同期满后20天内搬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

  租金

月租金伍佰元。租金按阴历计算。非闰年年租算月数为十二个月,乙方须向甲方交付十二个月的月租;闰年则为十三个月,乙方须向甲方交付十三个月的月租。合同期内不调价。

缴付方式为乙方在缴清付款日前所有租金的前提下,一次性预付给甲方下三个月的全部租金。先付后用。

甲方收取租金时须出具手写并签字的收租凭证。若无收租凭证,乙方可拒付。

  租赁期间的相关事项

1、为便利双方,甲乙双方都应有提供及保持相互便利的友好态度。乙方可使用甲方在后屋将建的卫生间;甲方及其亲友可经所租店面出入。

2、乙方出于店面经营所需店面装饰、设施安装、税费缴纳、用品、用具、用水及用电自理。

3、出于便利乙方的考虑,甲方在不影响自身生活用水的情况下,在现有条件下,可向乙方提供用水及排水之便利。乙方可安装水表,缴纳用水费用;或安装电表,便利进行因此而发生的电费核算。若发生因乙方享受此种便利或因店面经营的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井水污染、设备或设施损坏、供水或排水功能受损等情形,乙方负有不可推辞的进行经济赔偿、设施维修或设备更换的责任。如装自来水,则由甲方开户,乙方负责缴费、购买材料等实际安装事项。在甲方利益受损或双方产生用水矛盾并难以解决、调节的情况下,甲方随时有权终止井水供应、自有供水和排水设施借用,不需考虑店面经营的问题。

4、乙方在从事店面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与店面经营相关的一切事项,与甲方无关,乙方享受全部利益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自爱并爱护甲方财产,严防火灾、空气污染等安全事故。店面装饰、经营期间,一切来源为店面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相关店面装饰、经营的直接或间接原因,发生甲方财产损坏或其他不良后果与影响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享有追索赔偿的权利。

5乙方在租赁后,如要对承租店面进行装饰及设备安装,须在不影响店面结构的前提下进行,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如在装饰过程中造成对店面及设施的损坏或对乙方生活条件的不良影响,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立即予以改正。乙方在租赁过程中如对店面、房屋及设施损坏将由乙方负责修缮。

6、在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可使用店面后住房一间用于店面经营人员和顾客暂时休息或暂时性存放少量货物,但甲方并无提供此种便利的义务,可随时禁止。若乙方愿意租用,亦不得用于休息、住宿或存货外的其他用途,且租金不少于店面租金的四分之一。

  其他事项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乙方不得自行转租,不得转包。承租时,乙方因经营需要附设的设备、财产,退租时可自行拆回,但拆卸过程中不得对甲方原有财产造成损失,且拆卸期限为20天,不得超期,否则处置权全部归属乙方。乙方在租赁过程中所进行的对于店面的地面和墙壁所进行的工程改造,如不再续约,须于退租时20天内恢复原状。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若任一方违约,须承担对方相应损失。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阴历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