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经济学流派的收入分配理论


一、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派收入分配理论  
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理论上,马歇尔将注意力从分配数量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转向稀缺性资源的配置以及投入报酬与生产贡献之间的联系这个角度上来。他不仅继承了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而且把企业家的经营管理才能作为与劳动、资本、土地并论的第四生产要素,认为在经济过程中对经营管理才能的报酬就是利润。
总体来看,马歇尔的国民收入分配理论,其一方面将“三位一体”的国民收入分配公式扩大化为“四位一体”的国民收入分配公式,认为劳动、土地、资本、企业组织四个主体分别以工资、地租、利息、利润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另一方面,他对国民收入分配数量的分析明显偏离了社会各阶级收入份额的概念,而转向根据生产要素对产出的边际贡献来解释某一种要素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他以自由竞争为条件,以生产要素划分作为前提,认为边际生产率决定生产过程中各生产要素的收入,即各要素的收入等于一定生产函数和边际生产力条件下的要素价格。
     笔者认为,马歇尔提出的四位一体的国民收入分配公式,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之间的关系,将资本、土地等价值创造条件与劳动(从某种意义上说,管理其实也是一种更高级别的劳动)这个价值创造主体等同起来,其在很大程度上抹杀了资本、土地等要素的最终价值收入来源。马歇尔之所以从边际要素价格的角度分析工资、地租、利息和利润的支付水平,在很在程度上与其奉行的“四位一体”公式有关。笔者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供求关系只是影响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资本对于劳动力的需求并不是单方面取决于资本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因为,资本参与生产所创造的产品最终需要在人口中占有绝大多数的劳动力来消费,如果本期资本对于劳动力价格定得过低,则下一期资本参与生产所创造的产品就会出现过剩,下一期资本就不能顺利地实现周转,其最终会影响到资本拥有者自身的利益,因此,资本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需求来确定劳动力价格是行不通的。从劳动力的供给价格来看,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劳动力的供给主要是为了生存,受生存的刚性需求影响,劳动力供给价格弹性较小,使其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被动接受的市场特征,从而使劳动力供给价格并不能准确反映劳动力自身真实的成本价格。因此,在劳动力需求价格不能充分反映资本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的经营原则以及劳动力供给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劳动力生产成本的条件下,由劳动力需求和供给所决定的均衡价格,并不是一个科学的劳动力价格,就此而言,马歇尔所指出的由均衡价格所决定的工资水平,并不能反映劳动力真正的价格,由此决定了这种定价机制是不科学的。马歇尔关于利息、利润及地租价格决定因素的论述,实际上并没有科学地揭示出这些生产要素取得收入的真正来源,因为企业经营者借入资本能够支付利息和实现利润,不在于资本自身会实现增值,如果资本自身会实现增值,那么,资本所有者就不会出借资本了,他们将之放在手中,就可以获得资本孵化而自动生存的利息和利润。因此,从整个社会来看,资本之所以可以获得利息和利润,在很大程度决定其必须与劳动等其它生产要素相结合,创造出超越自身价值之上的更多的价值,只有这样,才能将增值部分用于支付利息和实现利润。就地租而言,无论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土地所有者所获取的地租,是基于自然赋予的特性而非由于人为努力所取得的收入,还是基于追加投资而取得的收入,其必须都要借助于工人的劳动,通过劳动与土地、种子的结合,生产新的产品来支付地租。理论上而言,一个位置最好、土壤肥沃的土地,如果不与劳动相结合而荒芜数年,是不会产生一个地租原子的。当然,由于土地地理位置或肥沃差异而产生的极差地租,其来源不是来自于土地自身,而是来自于生产效率更高的劳动。
舒尔茨认为,任何使人力资本增殖的活动都是对人力资本的投资,诸如教育、保健和人口流动等投资活动,都会形成人力资本,这种投资形成的“人力资本”属于个人所有,它应该和物质资本一样,在补偿其实际消耗后,继续享有企业剩余索取权,以体现投资回报的公平性、合理性。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是一种比物资资本更能推动经济增长的资本,对企业收益的贡献也远远高于物资资本。
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肯定了劳动在社会财富创造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较之于马歇尔的边际生产率决定论以及古典经济学“三位一体”的国民收入分配公式而言,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上反映了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现实情况,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比重提供了理论基础。当然,较之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而言,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还认为物资资本参与了社会财富的创造,因此,其自身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诸多不足的地方。
萨缪尔森是新古典综合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在所著《经济学》中有大量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理论的论述。萨缪尔森认为,市场经济的收入以工资、利润、租金和利息等形式分配给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同时,各级政府还以转移支付的形式向社会提供收入,其中,社会保险是转移支付的最大一项内容,此外,其还包括津贴、补贴和福利支出。就此而言,个人收入等于市场要素收入加转移支付。
萨缪尔森认为,国民收入分配存在先天不平等因素,为了平抑国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就必须进行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因此,收入再分配是政府的一个重要经济职能。
总体来看,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派的收入分配理论,是边际生产率定价下的按生产要素收入分配论和适度的政府再分配调控理论的结合体。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如何按照边际生产率定价确定生产要素价格以及如何保证政府再分配效果的最大化,萨缪尔森的收入分配理论却没有进行很好地诠释。
美国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在1955年发表的《经济增长与分配不平等》的论文中,提出了分配差距倒U字形曲线假说。这个假说认为,在工业化进程中,随着产业人口结构的变化,收入分配差距会出现倒U字形变化关系。从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程度的基尼系数演化趋势分析,在“倒U”型收入分配假说下,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基尼系数有逐渐增大的趋势,当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基尼系数又趋于缩小。理论上而言,“倒U型”收入分配理论与阿瑟.刘易斯提出的劳动剩余模型得出的结论基本一致。

     总体而言,库兹涅茨和刘易斯都认为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在经历经济发展初期阶段的扩大化之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居民之间收入差距呈现逐步缩小的趋势。唯一不同的是二者对于此观点的论证方式各不相同,库兹涅茨主要是依据对于发达国家及欠发达国家的相关样本统计数据而得出上述结论,刘易斯主要是从二元经济结构下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这个角度,从理论上论证了农村居民收入水平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逐步得到提高这个基本结论。在实践中,库兹涅茨和刘易斯的收入分配理论被许多发展中国家奉为经典,他们将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收入差距扩大化问题看成是正常现象,他们坚信,根据库兹涅茨和刘易斯的收入分配理论,随着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发展初期阶段存在的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化问题,会得到最终解决。从全球各国运用该理论的实践效果来看,拉美国家在经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经济快速增长与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同时并存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之间收入差距不但没有缩小,而且还进一步扩大,拉美各国自身经济也陷入了停滞不前的困境。从东亚相关国家和地区来看,只有韩国、新加坡两个国家和台湾地区,在经历前期工业化革命之后,居民总体收入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其经济发展至今依然保持了充沛的活力。全球各国的经济实践说明,库兹涅茨和刘易斯的收入分配理论并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相反,如果不顾具体国情盲目地加以运用,反而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以拉美国家为例,正是其前期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解决自身的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化问题,使其国内出现一大批平民窟,在拉美国家对美欧贸易递减之后,内部需求的乏力,使拉美国家经济停滞不前,进入所谓的“拉美”陷阱。而韩国、新加坡两国及台湾地区在其前期经济发展过程中,较好地处理了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扩大化问题,在发展对外贸易的同时,还侧重于扩大内部需求,建立了自己独立的经济运行体系,从而使其经济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而没有落入“拉美陷阱”的困境。因此,从拉美国家以及韩国、新加坡、台湾的经济实践来看,库兹涅茨和刘易斯收入分配理论不但没有得到很好的验证,反而从相反的角度说明,该理论自身存在诸多不完全之处,如果不顾具体国情及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盲目地将之用于指导经济发展的实践,则不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会给经济运行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