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平
“两点论”不是“二元论”。“两点论”是现代辩证法作为思维方法运用的通俗称谓。指的是客观存在的任何一种事物和现象都有其相对应或产生相互作用力的另一种事物和现象。它也是指一种矛盾在其运动过程中可以至少分解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两点”,忽略其任何一点都不利于把一种矛盾协调和规范在良性发展区间。所以,也可以把“两点论”简称为“一分为二”方法论。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两分”之“两点”始终依赖于“一”。
我看到中国社会科学网有文章在谈到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时,因囿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两分关系,以及谈论中国古典哲学的辩证法时,也因囿于各种“二”组合概念关系,就把“两点论”思维方法统称为“二元论”。这种囿于概念形式的学术观点,差错大了。说明我们的学界多数人对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还很陌生。
希望哲学界对“二元论”这个词不可滥用,不然,难免看出许多同仁都是辩证唯物论之外行。为了唯物辩证法的可操作运用,我花了几乎15年时间研究现代辩证法在科学运用中的可操作难点,在《智慧论》中首次提出了现代辩证法的对等律、对应律和居中律三大逻辑定则。不料,当今哲学界把三大定律也理解为“二元论”。
请哲学界高度重视《智慧论》阐述“居中律”的四段话:
第一段:“居中律”要求在逻辑推导中寻求两个概念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以及相互作用力的统一支点,寻求两者在对应状态下的“居中”之概念和作用力综合之判断。这是“居中律”的含义。
第二段:“居中律”与“二元论”显著区别。“二元论”不区分主次矛盾、不区分矛盾的主方和次方;不区分辩证法运用过程中的主控领域和非主控领域、主导领域和被主导领域、可主动有为领域和被动有为领域;不区分物质第一性还是意识第一性。因为“二元论”既没有坚定的辩证唯物论立场也没有稳定的主观唯心论立场,它只看到两个大前提都存在,鱼和熊掌均不舍,结果必然失策。
第三段:在运用“居中律”时,只要你不是“二元论”者而是一个坚定的辩证唯物论者,你自然不会死扣两个大前提区隔内涵(死守“两分”),而是重点关注两者之间的对应演变关系,即重点关注其最终可望实现的“同一”关系或协调关系,此时你所得到的综合数据一定是唯物的客观的,你所得到的科学判断绝不违背矛盾运动的主次关系和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之根本原则。
第四段:“居中律”绝不追求“两分”概念之间的绝对居中,而追求综合对应关系之判断的合一结果。它是以主次矛盾双方各自占有的作用力参数为客观依据,得出一个中和结论。
问:上述四段阐述所体现的逻辑定则含义,究竟体现的是“二元论”还是“一元论”?是唯心论还是唯物论?是机械的唯物论还是辩证的唯物论?在哲学领域,如果你是在强调哲学立场,建议你常用“辩证唯物论”一词;如果你是在强调或阐述科学思维方法,建议你常用“唯物辩证法”一词。两词是相通的。
学界误区还不仅仅上述。由于中国古代辩证法思想源远流长,自《易经》开始就有了明确的“阴阳两分”概念相对应。其后,荀子老子的“天人合一”理念所包含的天道与人道、传到中国来的佛学中的形色与虚空、孔孟之学高度概括的仁政与暴政、王阳明的知与行辩证关系、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所阐述的一系列“二”组合概念均涉及对应关系,这又导致当今仅善用概念形式归纳概括的“哲学家”误认为天地人间的所有学问均是基于“二元”之基础。于是,“二元论”可高居于辩证唯物论至上荣膺“哲学之根”和“哲学皇后”之名;于是,这个世界只剩下美学可统一于人的内心世界,如果你说“二元论”不好,那就只能选择美学思想的“一元论”立场和方法。
我们看到,没有唯物论立场的方法论把哲学思想和正确的世界观搅得一团糟,那岂止是误导,更是污染人的聪敏才智。希望中国哲学还是先回到辩证唯物论立场,然后深入研究唯物辩证法之方法。哲学家不可游戏人生、游戏学术、游戏高层主办的学术研讨。
如今,包括美国学界在内也不敢再轻视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谓“有机马克思主义”的名词发明,正是美国哲学家近两年的进步思想。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上述名词发明是2008年以后的事。因为《智慧论》尚未改错纠错的非正式电子版恰恰是2008年经非正常渠道流入境外科技情报领域。书中包含了一百多个如何运用辩证逻辑的对等对应关系求证人脑思维模式和宏观经济良性运行规律的启示性课题。
但愿美国学界在其“中国支持者”的帮助下,对马克思主义思维方法的研究成果不止于发明一个名词与我们共享。
只怕美国对外政策不厚道,自己得了好处还要指令大陆人把人捂着,不成为美国支持者就不让获得名人话语权。可我没想过要争个名人话语权,我一生该说的话都写在《智慧论》里。古人曰:“朝闻道,赖活着便足矣!”
胡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