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每天涨停板众多,但是其中也是蕴含巨大风险,投资者需要一双慧眼识别主力资金的伎俩,避免自己遭遇损失。
某公司跳空高开1.43%,此后股价快速上涨,9点45分左右,股价加速上涨,并封上涨停,涨停板封单高达34万余手。但午后涨停打开,最终上涨6.55%,以涨跌停板买进投资者当天亏损接近4.5%,从封单资金撤走看,原有主力资金有离场嫌疑,如果没有资金接力炒作,股价可能会有回落风险。
该公司流通盘不算大,34万手封单可以说能够封死涨停,关键是这个封死涨停的天量封单却在不断变化,数千手卖单不断撤走,又不断有过千手买单增加,由于当时没有进行统计,究竟有多少封单撤走,又有多少封单加入进来,这个就无法有一个较为准确的数字,但撤走封单应该高达数百万股,下方增加买进封单也超过百万股。
这其中一撤一增有何奥妙之处呢?
从走势看,该公司是直接采用大单跳高买进封上涨停的,这部分封单是真正的做多主力所谓,跟风成分应该不是很多,主力买进封单排在前面,在中国有一部分投资者是专门抓第一个涨停板的,也有部分投资者不知道该公司有没有利好,是基于信息不对称而追高买进的,其买进封单在主力资金后面。主力资金撤走自己封单,是为了避免让自己过多买进股份,而让跟风资金更多买进股份,而撤走封单以后,下方封单就会大规模减少,这就会造成封板不坚决的迹象,会导致跟风资金也跟着撤离,同时也会加大资金抛售力度,于是做多主力为了迷惑市场,迷惑投资者,就在下面不断挂上封单买进股份,造成最资金坚决做多假象,减少市场抛压,增加跟风接盘。
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市场操纵,是中国股市特有的也是常见的一种股价操纵,可以叫着涨停板操纵,但在《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试行)》中没有如此说法,按照《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试行)》规定,应该是涉嫌虚假申报操纵,所谓虚假申报操纵是指行为人做出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误导其他投资者,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有三种情况可以认定虚假申报操纵 (一)行为人不以成交为目的; (二)行为人做出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的行为; (三)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游久游戏封单申报与撤销是较为频繁的,是不以成交为目的的,至于影响证券交易量是存在,,但影响交易价格有待认定。
证监会已经多次处罚了涨停板操纵案例,下面笔者就据一例子,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其中有很多数据,可以供我们参考,可以看出主力资金操作思路和手法,根据证监会会行政处罚书,刘长鸿、冯文渊使用“君享泓源”资管账户和“刘长鸿”、“冯文渊”、“刘某娟”、“刘某生”、“陈某光”个人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通过盘中拉抬股价、涨停板虚假委托等方式交易“南通锻压” 以南通锻压为例,涉事账户在3个交易日内,分三阶段完成股价操纵,获利100.4089万元。
10:18:16至当日收盘该股涨停期间,该账户组以8.87元的涨停价申报买入7笔合计365.12万股,占该期间涨停申报买入总量的46.58%,居第一位。第一笔申报前市场涨停价未成交买量为196.21万股,账户组自身涨停价未成交买量为78.29万股。期间高比例撤单,账户组撤买量为99万股,撤买量占该时段市场撤买总量的22.85%,居第一位,撤买量占申报量的比例为27.11%。存在将排队在前的涨停价买单撤单,同时再以涨停价申买的情况,说明其不以成交为目的。在13:15:14,其将自己于13:01:11申报的涨停价买单撤单,于14:22:08以涨停价再次申买99万股。
证监会对此处以罚一没一的处罚。
中国股市一个特征就是每天涨停板众多,而其中又有很多股票涉及涨停板操纵,已经严重损害了市场投资者的利益,笔者认为 证监会查处市场操纵是一方面,是为了严肃法纪,净化市场环境,但就目前市场执法环境来看,投资者要想获得赔偿是几无可能的,面对市场操纵而引发的损失只能由投资者自己承担损失,承担痛苦,因此在追涨涨停板个股的时候就要多一个心眼,不能因为下面有天量封单就掉以轻心,要密切关注封单的变化,如果主力资金做多坚决,封单是不会有多大变化的,主力资金不可能撤走封单让投资者抢先买进,而如果封单飞来飞去,撤走又挂上,说明主力资金存在诱多成分,是希望更多抛单由跟风者买进,从而减少自己买进的股份数量,因此一旦发现封单变化频繁,就要密切关注走势,一旦抛售加重,涨停即将打开,一定要及时卖出股份,同时也要撤走自己买单,防止中了主力资金的圈套。
面对涨停板操纵,一方面是证监会加大查处力度,减少市场操纵频率,另一方面是加强投资者教育,鼓励价值投资,而不是盲目跟风,三是投资者也要加强学习,提高识别市场操纵能力,防止自己上当受骗,四是证监会应该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定市场操纵引发投资者损失的赔偿方法,鼓励投资者向市场操纵提出赔偿,以市场化的方式打击市场操纵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