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的新范式探索
技术经济范式是由主导技术推动经济结构和运行模式发展变化的过程,对经济生产的范围、规模和水平起着决定性作用。在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形成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的生产技术以迅速实现产业化、市场化,并呈几何级数向整个经济结构进行渗透扩散,改变了产业原有的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新技术经济范式形成的关键,在于是否形成了基于主导技术新的“关键生产要素”。这种“关键生产要素”有三个必要条件:一是成本较低并且相对成本下降迅速;二是在长期内供应能力不受限制;三是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当前,围绕大数据技术而产生的移动终端、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完全符合“关键生产要素”的这些基本特征,已经迅速地应用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对技术开发、生产加工、商业模式等多个方面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体现在数据资源、研发组织、技术融合和创新链衔接等方面,成为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形成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我国正处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为代表新兴技术群正在形成新的技术经济范式。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的“互联网+”战略,就是一种新的技术经济范式,主要目地是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对接和结合,最终建立一种基于互联网技术创新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充分发挥了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作用,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从而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互联网+”不仅可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还可以生发出新兴产业,这无疑将成为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新引擎。(卢彦,2015)腾讯集团董事会主席马化腾(2015)指出,“互联网+”是一个趋势,“+”的是传统的各行各业。所谓“互联网+”就是利用互联网平台,运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与传统行业有效结合,在新的领域创造出一种全新的产业生态。这种生态会成为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动力。
阿里研究院院长高红冰(2015)认为,“互联网+”就是指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部门的扩散、应用过程。“互联网+”的本质是传统产业的在线化和数据化。“互联网+”的前提是互联网作为一种基础设施的广泛安装。“互联网+”的内涵根本上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信息化”,或者说互联网重新定义了信息化。“互联网+”的过程也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
《2008创意经济报告》明确提出,“创意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发展范式正在兴起,它把经济和文化联系在一起,在宏观和微观水平上包容了经济、文化、技术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对新范式而言最有影响力的事实是:创意、知识和信息日益成为全球化世界中推动经济增长和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 2014年《创意经济报告特别版》进一步从偏重“市场驱动”的方法转向经济分析以外的诸多道德和政治问题,以期更加全面地反映创意和文化对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报告指出,“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在运行和组织方式上同一般的经济和工业模式存在诸多相悖之处。创意产品和文化产品具有大多数其他产品不具备的象征性成分和意识形态成分”,创意产业“更加环保,多集中于大型都市区,所聘员工多为高技能人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非正式文化系统、程序和制度”。报告认为,创意经济带来的效益无法单独用市场价格去衡量,但这些效益却能确立其产生和聚集地的文化特征,从而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提升当地的形象和声誉。
中国正在探索一种新的文化经济发展范式,将文化产业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全面协调正式和非正式文化系统,经济的和非经济的文化领域,实行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环境建设的“统筹兼顾”。首先,着重培育消费性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消费需求,发展生产性服务功能,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和相关行业融合发展,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在经济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中的杠杆作用;其次,强调文化产业和公共文化服务“两轮驱动”,充分兼顾市场化因素和非市场化因素,发挥了文化在提升生活硬件和软件环境的作用;第三,大力推进文化遗产保护,根据文化资源情况积极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经济发展的新范式将从技术经济范式到文化经济范式,文化经济范式是以技术经济范式为基础的升级版,数字技术的变革与扩散对于文化产业及企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统的文化领域通过网络得以将生产服务系统扩展运行,涵盖了全部产业价值链,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创意经济得到了日益强大的社会网络支撑。一些新的工具如互联网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促进了创意人士、创意作品、创意场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了具有拓展能力的产业互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