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之间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形式


总体来看,各市场主体之间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形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价格管制所导致的本国居民之间的国民收入再分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理论上而言,决定产品价格的主要因素在于价值,价格在供求关系作用下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各个市场主体通过出售商品取得货币的方式,参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然而,在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中,受价格改革不彻底等因素影响,部分行业的商品价格还存在着管制现象,这些商品的价格一般会低于其价值,其主要表现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和事关国计民生的行业,如农业、电力、燃料等。在实践中,虽然国家对于实行价格管制行业进行了补贴,但这属于财政再分配的行为,其在某种程度上并不影响价格管制行业通过低价出售商品所导致的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即有事实。从价格管制所导致的本国居民之间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关系分析,接受价格管制的行业在低于其产品价值出售产品过程中,让渡了一部分国民收入,当然,这种让渡的国民收入部分地通过财政价格补贴的方式得到了补偿,而一些购买价格管制行业产品的市场主体则从中获取了相应的利益,从这个角度分析,价格管制行业产品的出售在卖出者与购买者之间产生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从这种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边际效果来看,一些低收入群体在购买粮食、电力等受价格管制影响较大的基本生活品时,取得的边际效用相对较大,而一些高收入群体在购买粮食、电力等受价格管制的基本生活品时,取得的边际效用较小[1]
2.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并存背景下国内居民之间的利益再分配
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并存的条件下,国内居民除以自身拥有的生产要素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以及通过纳税、接受财政补贴、享受社会保障等方式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之外,还在虚拟经济领域通过居民之间进行金融产品交易,进行国民收入的再分配[2],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债券交易损益而导致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具体言之,在债券交易过程,债券交易收益方取得增量国民收入,而债券交易损失方则减少了国民收入,从整个交易结果来看,国民收入的总量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第二、在债券发行过程中由发行费用过高所导致的国民收入再分配。理论上而言,发行费用主要是用来支付债券发行成本的,其主要包括债券发行利息支出和债券发行手续费支出两项内容,如果债券发行费用大大超出债券发行成本,那么,由此而虚增的债券发行费用会在债券承销者与购买者之间进行再分配,具体言之,债券承销者取得增量国民收入[3],债券购买者减少了国民收入[4],从整个交易结果来看,国民收入总量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第三、在股票发行过程中,由股票交易溢价所导致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具体言之,当上市公司以上市资产溢价的方式出售股票时[5],上市公司通过股票上市溢价取得了增量国民收入,而一级市场股票认购者以溢价的方式认购股票,削减了相应的国民收入,由此产生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第四、在股票二级市场交易过程中,由于股票买卖而导致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具体言之,通过股票二级市场交易获得收益的市场主体取得了增量国民收入,而通过股票二级市场交易发生损失的市场主体出现了国民收入的削减,由此产生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第五、由其它虚拟产品交易而产生的国民收入再分配。鉴于虚拟经济的自身特征,除凭借虚拟产品从实体经济中取得相应收益之外,虚拟经济自身不产生任何财富。因此,虚拟产品的交易本身是一种“击鼓传花”式的交易,其完成的只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在经济实践中,除上述列举的债券、股票等虚拟产品之外,期货、期权以及其它以追求市场价格增值为目的的交易行为等等,都可以视为虚拟经济的活动行为,其产生的国民收入分配效果与债券、股票交易如出一辙。
3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商品定价权所导致的国家之间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各国之间基于贸易分工各自生产体现自身相对优势的产品,由于各国在全球经济发展产业链中所处的环节不同,从而导致了各国在贸易商品定价上也出现了较大差异,由此导致国民收入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再分配。理论上而言,一些在产业链中处于高端环节的产品,其产品价格定价较高,产品的盈利空间相对较大,同时其也拥有较强的产品价格定价权;而一些在产业链中处于低端环节的产品,其价格定价较低,产品的盈利空间相对较小,同时也没有什么商品价格定价权。一般而言,发达国家凭借其在技术、设计、创意上的优势,在全球经济产业链分工中处于高端环节,其出口的产品利润率较高,而且具有较强的不可替代性,由此决定了这些国家可以通过制定较高价格的方式,出口商品。而发展中国家主要凭借资源、劳动的优势,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中处于低端环节,由于其生产的产品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在国际贸易分工中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由此导致这些国家出口的商品定价较低,利润也相对较少。因此,从全球商品贸易发展情况来看,鉴于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在商品定价权上出现的差异,发达国家通过发展全球商品贸易的方式,在全球增量国民收入分配中居于优势地位,从而导致了不发达国家国民收入向发达国家的流出[6]。鉴于不发达国家在商品定权上相对较弱,其较低价格的商品出口导致了当期国民收入由不发达国家向发达国家的流出[7]
4.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并存背景下资本市场投资所导致的国家之间利益的再分配
在实体经济条件下,跨国资本在将从被投资国取得的利润汇回其母国时,会产生国民收入在投资国与被投资国之间的再分配,具体言之,其主要表现为国民收入由被投资国流向投资国。
在虚拟经济发展过程中,当一国资本在国外资本市场投资取得投资收益时,会产生国民收入在本国和外国之间的再分配[8],实现了国民收入由其他国家向本国的净流入。反之,当一国资本在国外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发生投资损失时,会导致本国国民收入由本国向其他国家的净流出。

就本国资本市场而言,如果本国资本市场还不是国际金融中心,本国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仅限于本国居民与部分国外资本的交易,当国外资本获取投资收益时,会发生本国国民收入向国外的流出,由此减少本国国民收入规模;反之,当国外资本发生投资亏损时,则会发生国民收入由国外流向国内,由此增加本国国民收入规模。



[1]这里所说的边际效用是指:边际效用=取得价格管制产品获取的边际效用-高收入纳税者纳税产生的边际损失。
[2]当然,这种国民收入一方面可能来自于当期的国民收入流量;另一方面可能来自于历史累积的国民收入,这里统之称为国民收入。
[3]这种国民收入既包括当期国民收入流量,也包括历史累积的国民收入存量。
[4]这种国民收入既包括当期国民收入流量,也包括历史累积的国民收入存量。
[5]理论上而言,上市公司资产价值可以视为历史国民收入的累积。
[6]其主要表现为发达国家实行的高工资、高福利制度以及低物价等。
[7]这里所说的外国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其不但包括国外资本市场投资国 ,在国外资本市场是国际金融中心时,其还包括参与国外资本市场投资的其他国家。
[8]国外资本可能来自于不同的国家,各国投资都有可能发生收益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