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不知发生在何年月,只是稀疏的在大脑里有个印象,今天有时间,把这些快要消失的印迹整理一下,偶尔空闲时,增添些许快乐。
春季,是一个播种的季节,可我却收获了。我大概五六岁的样子,有幸跟着爸爸到县城去为岩云小学买新书。真是快乐,早听说者楼(现在叫册亨)好漂亮,有几层楼的房子,抬头看不到顶,只能歪着偷看,所以当时有句话很生动很形象:乡巴佬上街,老壳都要歪。同龄人都把去册亨当成梦。四个姐姐都没有去过,而机会却落在我的身上,也许我是男孩吧,在我出生后,很有学问的爸爸还给我起了一个很有深意的名字—小伟,伟大啊伟大,终于完成延续香火这一伟大的神圣使命,中年得子的父母别提多高兴了,奶奶疼我,爸妈疼我,四个姐姐围在我身边转,用时髦的话说,就是衔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碎了。在我四岁的时候,父母又添贵子,名为小乐。这个故事就和小乐有关系了。
还是把我和老爸去册亨的事交待一下:和爸爸一起坐上了班车,上了班车没有看班车那样美好,之前老是想着坐班车,只要班车一过,我们的眼睛都是跟着车一起转的。一阵头晕,几个饱嗝一打,妈妈起个大早为我准备的鸡蛋早餐全部报销,那个味道还真有点臭鸡蛋的味道,我倒是无所谓,晕晕乎乎的,只听到爸爸连续不断“对不起、不好意思、、、、、、、”的声音。我也不知道怎么到的册亨,沿途的风景是一点没有印象,醒来时只记得我和爸爸在一个阿姨的家里,在二楼,烧的是煤巴,煮饭的锅看起来小而精致,干净,和家里的锅很不一样,家里的锅很是黑,应该说家里的一切都有点黑,我不禁想入非非,要是住在这样的家里该多好啊,一心还是不能二用,父亲和那位阿姨的说话我现在回忆起来有些断片,阿姨说了没有发工资之类的话(那时拖欠工资的事时有发生,)父亲毫不犹豫地,并很有绅士地掏出一张十元大钞,塞在阿姨的手里,阿姨转身就走了。呵呵,那时多纯朴啊,要是放在现在的小孩身上,说不定爸爸妈妈要发生战争了。很快阿姨就买回来肉、豆腐和白菜,那阿姨就像变魔术似的,我很快就闻道了香味,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肉,不停地吞口水。哈哈,爸爸和阿姨只顾着聊天,就像久别重逢的恋人,没有顾及到我那“扫面子”的形象,吃饭的时刻终于到了,我狠命地吃,本着有肉不吃豆腐,有豆腐不吃白菜的原则,我伸进锅里的筷子可是不会离开肉的,不知道那些肉是不是我一个人吃光的,反正那一碗饭我是没有吃完。哼,又有什么关系呢?那还不是我老爸的钱,不过我当初可没有那么想。
我本想奈着不走的,还是拧不过爸爸,我离开那位我心爱阿姨的家。来到街上一个卖皮鞋的老板那里,不知是怎么回事,爸爸想给我买双皮鞋,当时我可没有看到有人穿过皮鞋,其实也不知道那叫皮鞋,两元钱。在我的记忆里面,两元钱是很多的,因为当时父母给我零花钱通常都是一分的纸币。我选了一双红色的皮鞋,爸爸帮我弄了半天,才套在我那双脏兮兮的脚上,那感觉不知有多美,真希望此时此刻就在家里,在那群小伙伴中,向他们炫耀一下我的红皮鞋,我似乎想好了台词:好看吗?顶呱呱、、、、、、爸爸让我把鞋换下来,可我死活不愿意,往常爸爸可没有那么“宽宏大量”,今天也许是心情特好吧,向我施舍有目的的仁慈,也就随我了。在爸爸后面小跑着,来到教育书店,怎么感觉脚后跟有点疼痛呢,脱下皮鞋一看,不得了,脚后跟都是红红的,有水泡了。可我还是舍不得脱下,再痛我也要穿着。
很快,我和爸爸又坐上班车回家,我在想:可能要倒霉了,阿姨家吃的肉可能要飞了,晓得都不吃,又要浪费了,可看着肉不吃也不是我的性格啊。好怪啊,肉肉居然没有吐出来,可能是一心想皮鞋的缘故吧。
回到家,弟弟第一眼就看到我的皮鞋,亡命地跑过来抢,我当然是不给了,就这样一来二去,把我惹火了,给他屁股上一脚,他那哭声大得惊人,似乎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妈妈一下子就出现在我面前,不分青红皂白地猛打我一顿,我好委屈的。难道哭声大就有理吗?这是爸爸为我买的皮鞋呢,怎么就成弟弟的了?没有办法,妈妈的话是不能反抗的。我那时真是痛煞煞好难割舍啊,我分了弟弟一只红皮鞋,他穿上皮鞋的那一霎那,哭声马上停了,弟弟的演技真高啊,现在想起来不服不行啊。皮鞋套在他的脚上,我觉得是皮鞋在受罪那样,更是对皮鞋的亵渎。他那双小脚在皮鞋里,怎么驰骋都无妨,他还是穿着红皮鞋屁颠屁颠的跑去姐姐们面前去“臭美”了,本来这“臭美”的事是由我来完成的,这一风头被弟弟抢走了,我恨得牙痒痒的。
我做了同龄人可能都做的事:晚上,趁弟弟熟睡之际,我悄悄走进他,还用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没醒来,我安心了许多,拿着我心爱的皮鞋,有说不出的喜悦,我用衣服擦拭着被弟弟弄脏的皮鞋,把他们抱在怀里。我等家人们都熟睡之后,把我的心爱的皮鞋藏起来,只有天知地知我知,可到到后来只有天知地知,我不知了。很是玄乎啊,弟弟和我都忘记了皮鞋的事,全家人都一起忘记了。按理说,就冲着我对皮鞋的那份爱,也不可能忘记藏皮鞋这件事,可就是真真地发生了,皮鞋在全家人的记忆中一晚上神奇地消失。直到父母搬新家,才看到那双变得面目全非的红皮鞋,只有惋惜罢了,悲叹罢了(就像是我的初恋在五年级时送我的手绢那样,太过珍惜,束之高阁而忘记存在,若干年后才找到,可已成粉末)。
一切都有存在和消失的必要性,这双皮鞋消失在大家的记忆里何尝不是好事呢!呵呵。不然我和弟弟不知道要干多少次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