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时,凭借我的热情、活泼、帅气打动了同寨的一位姑娘,赢得了她的芳心。为此她送了一条纯白色的手帕,这张手帕让我酷爱白色,染上一点洁癖的毛病,也有了别人的甜言蜜语和关爱就忘乎所以的毛病。
她名叫幺妹,是我心中的女神,热情、开朗,颇具男孩的性格。那时我们一起办“家家”,我俩自然是扮做夫妻了,可她无论如何也要扮演新郎的角色,理由是她比我高,还比我勇敢。我那时是很怕的,怕我男性特征会消失,哭着吵着就是不肯就范。她还是很关心我的,有点无奈地说:我是怕你背不了我,新郎可是要背新娘的。为了我还是男人,是爷们,再苦再累我也雄起(现在想起还真够爷们)。在我背她的时候,她有意把脚拖在地上,以减轻身体的重量。
她就读新场小学(就是我现在上班的学校,我就是为了寻找她在校的点滴回来的),我读岩云小学,相聚两公里不到。每天放学后的放牛,我俩必是一起的,我把牛往下赶,她则往上赶,每次都差不多在现在唐家(以前没有人家户)那个位置相遇,然后再商量该去往何处,每次都是父母呼唤吃饭时才会恋恋不舍的分别,赶着牛陶醉在黄昏里。
一个周末,我们吃过早饭,就把牛赶往“唐家背后”,在一个乱石洞阴处,我们看到两条蛇缠绕在一起,我很胆小,一下子就抱住了她,透过单薄的衣服,感受到她那隐隐凸起的乳头。她没有发觉我那下流的动作和龌蹉的思想,而是抱住我的头,安慰我说:别怕,有姐在,我们只要不打搅他们享受幸福时光就可以了,以后咱俩也要那样,缠绕在一起,好不好?我好像没有回答她,只是感觉偎依在她胸前很美,对蛇的恐惧在这一刻荡然无存。
另一个周末,应该是给包谷除第二道草的时候,我们还是把牛放到了唐家背后。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也许是太热了,我中暑了,全身发热、发酸,走路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她找到了一小块刚好容纳两人的阴凉小世界,把我的头枕在怀里,不停地用梧桐叶给我扇风,降低温度(女性天生就具有呵护男人的天性。)她的付出是徒劳的,我感到越来越严重了,口干舌燥,急需水的滋润,在似睡非睡的梦幻中,断断续续的发出“水、、、、、、”那声音低得几乎听不到,也许不是她听到的,而是感觉到的。女孩心痛地哭了,在这山坡坡上,到哪儿去取水呢?女孩转动着祈求的眼睛,似乎有了主意。她用手小心翼翼地把我的嘴搬开,嘴对嘴输送纯天然的水。那水虽好,可是太少了。我因发烧而失去的水分并没有得到补充,她更加发愁了,“我该怎么办呢?”她仰望着无云的天空,留下了无奈的眼泪。也许是她的泪水感动了老天吧。霎时间,女孩周围的“天然果”成熟了,黄黄的一大片,在微风中向着女孩发笑呢!女孩把男孩轻轻的放在草丛上,以快得不能用时间来形容的速度,就摘到了用桐梓叶包着的无数包“天然果”,她用力使劲地捏桐梓叶,天然果的汁就不停的流入我的嘴里,流遍我的全身,我完全沐浴在天然果汁里,慢慢地,我醒了。看着周围凌乱的一切,特别是筋疲力尽的她,我那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内里的感激,应该说一切语言在此时此刻都如白纸那样,没有任何的效果,唯有紧紧的抱着她,抱她一生一世,才是最好的报答。
一个放学的午后,正是收获玉米的季节,牛吃着玉米地那发黄的草,我俩就去摘“野葡萄”,葡萄缠在又高又细树枝上,我鞋子一脱,猴子样的就上树了。由于过于粗心,手抓的是一根干了的树枝,啪的一声,我离开了树,直接向树下凸出的石头奔去,大约有一两分钟出不了气,意识中两个小鬼一左一右的拉着我,快到鬼门关时,一股热流冲进我的嘴里,那两小鬼觉得我阳气未尽,又把我送了回来。奇了,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学的人工呼吸,硬是把我从阎王手中拽了回来。事后我问她,你怎么会的?她小声在我耳边说:“一个神仙告诉我,说我的气具有救死扶伤、起死回生的功效。”说完后还叮嘱我不许告诉任何人,我当然是守口如瓶了。“接住”,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爬上树的,我把她摘下来的葡萄放在水瓶里,她拿起水瓶使劲地摇,让葡萄在里面自相残杀,然后递给我,“这是我施了魔力的圣水,喝下它,伤痛就离你而去了”她认真的说。我也毫不怀疑地喝了,晕晕乎乎的,黄昏时分醒来,好像真的好了,反正过后也没有感到过疼痛。现在想来,那时应该是喝葡萄水醉了吧。
每当橘子成熟时,最大最好的橘子她总是为我留着的。而我却在几个小伙伴的怂恿下,做了一件至今我都无法取齿的事。那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和名叫金生、小马、小牛等几个同伴,(白天已经踩好点了,哪一棵果树的橘子最大。)血洗了她家的那棵果树,我们穿着大人的衣服,衣服扎在裤子里,后来我们都成了变形金刚。第二天她带着委屈地告诉我:今天不能带好吃的橘子给你了,不知道是谁在昨天夜里把那棵最好吃的橘子树上的橘子摘得一个不剩。我心里窃喜,丑事没有暴露。但一想到她为了不能带好橘子给我吃而难过时,我又觉得对不起她,很有坦白从宽的冲动。这样的思想斗争了几次,我还是选择了守信,因为我们立过誓言:谁也不说出去。
由于我们相处过于平凡,都成了小伙伴和一些大人茶余饭后的点心。一天我还是一如既往的把牛赶到预定地点等她,她赶着牛姗姗来迟,很腼腆地把一个小纸包递给我,并告诉我:不管怎么样,都不会影响我们,还希望我好好读书,现在我们还小,不要考虑谈恋爱的事,也不要在乎别人怎么看,我在坡坪中学等着你。我什么也没有说,好像四周都是眼睛似的。没有细看就直接就往裤包里塞。那天下午我们很少说话,有点兴奋也有点不好意思。时间过地好慢,好不容易挨到晚上,我在煤油灯下打开了那张纸,抱着的是一块洁白的手绢,我打开手绢,闻到了一丝一丝的香味,手绢上留下了我的手印。纸上还有字,大概意思是:她很喜欢和我在一起,过几天她要去坡坪读初中了,希望我好好读书,明年也考去坡坪读。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和她一起去坡坪读书。手绢在淡黄的跳动的煤油灯的光线下,显得更加洁白了,而我那几个手印的颜色更深了。我打了一盆水,用洗衣粉把手洗得一尘不染,然后我又小心翼翼地把手绢折好,再用纸把手绢包好,然后把她放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后来连我也找不到了。
应该是老天故意的安排,手绢找不到了,那份情也找不到了。老天让我的成绩还是一如既往的差,不管我怎么努力,脑子里总是她,最终以总分53分(那时只有两门功课,语文和数学。)的成绩勉强录取新场中学,更多的还是碍于父亲的面子。距离和时间是情的最大敌人。每逢周末,我都会把牛放在我们曾经约会的地方,可她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童年趣事之白手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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