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结构的科学化(之一)


 从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分析,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结构科学、完善与否,对于一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最终能否实现科学合理的配置,非常重要。如前所述,虽然我们仍然秉持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但是在多元所有制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实行的仍然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分配方式,鉴于资金、资源等生产要素本身就是前期劳动所得,而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本身就是复杂劳动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模式,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坚持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观点并不矛盾。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结构的科学化,关键在于对于参与生产活动的生产要素资金、资源、劳动、技术、管理等价格实现科学合理的定价。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定价的基本规则

1.以满足生产要素成本补偿的要求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定价的基本原则。

(1)当前生产要素定价的理论误区。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建立时间不长,受前期盲目套用西方经济理论的影响,我国在生产要素定价上奉行供求价格决定理论,这种理论主要是在更多地借鉴马歇尔边际生产率定价理论基础上而得来的,在生产要素价格按供求决定理论的影响下,在资源、资金等生产要素处于主导地位的工业化时期,我国庞大的劳动力供给规模使劳动者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由此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理论上而言,按供求关系决定生产要素价格的边际生产率定价理论存在着诸多误区,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边际生产率定价原则否认了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这种观点将资源、资金、劳动和技术、管理关系看成是平等而且可替代的关系,从而否认了资源、资金、劳动和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都来自于劳动的观点,这在很大程度上混淆了这些生产要素的真实来源。

第二、片面地将生产要素定价看成是一次性商品交易定价。在边际生产率定价原则指导下,他们将生产要素定价简单地看成为根据供求关系和等价交换法则而进行的一次性商业交易价格,而忽视了社会生产活动的连续性,忽视了社会再生产是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构成的连续不断的运动,生产要素定价不合理会直接影响社会再生产的运行,其定价机制并非依据市场供求关系决定那么简单。

第三、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劳动力定价规则下的经济发展一定是畸型发展的经济,从而使经济发展不能实现服务于人民的根本目的。在这种定价模式下,经济的发展方向最初必然取决于在生产要素中处于供不应求地位的那些生产要素,在这些供不应求的生产要素在定价上取得主导地位之后,他们会刻意地保持和加强其自身这种生产要素的供不应求局面。由于我国市场经济改革起源于工业化中期,在此阶段,资金、资源成为供不应求的主要素,由此决定了资金、资源要素定价较高,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处于主导地位,而资金、资源的定价是与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密切相关,因此,在资金、资源的定价优势确立之后,保持资金、资源为主导的生产方式成为这些生产要素拥有者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必然选择。理论上而言,我国前期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之所以很难转变,在一定程度与生产要素定价机制不合理密切相关。其中资金价格受金融管制影响而人为地出现了市场对于资金的供不应求和资金在市场配置中的错位;市场对于资源价格的定价机制仍不完善,搞不清资源价值的真正来源,以至在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大背景下,一些矿山承包经营者获取了巨额收益,由此进一步拉大了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理论上而言,在信用货币条件下,由资金、资源推动的经济发展方式是不可持续的。一方面,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资金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必然会造成虚拟经济的进一步膨胀,如果没有实体经济做支撑,则虚拟资产价格泡沫必将破裂,由此导致虚拟经济的衰退;另一方面,鉴于资源的不可再生性,以资源为主导的生产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是不可持续的。

(2)以生产要素成本补偿原则进行生产要素定价的依据

第一、只有根据生产要素成本补偿原则进行定价,才能保证生产要素再生产的可持续性,进而保证经济运行的可持续性。

第二、只有根据生产要素成本补偿原则进行定价,才能使经济保持续、协调发展。理论上而言,根据生产要素成本补偿原则进行定价,经济发展可以根据各生产要素成本的变动情况进行动态配置,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经济效益达到最大化。

第三、只有根据生产要素成本补偿原则进行定价,才能使经济发展符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方向。在实行生产要素成本补偿原则的定价模式下,生产要素中劳动的定价可以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其一方面可以使经济发展达到为“人”服务的目的;另一方面,劳动力下一代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使他们的后代在未来生产要素定价中实现由单纯简单劳动定价向技术、管理等高级劳动定价的转换,从而真正地使经济在可再生生产要素不断提高基础上实现持续发展。